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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麦康伯幸福而短暂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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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餐时刻,他们全坐在双层绿色帆布搭起的用餐帐篷里,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要不要来点莱姆汁或者柠檬水?”麦康伯问。

    “我要一杯琴蕾[1]。”罗伯特·威尔逊答道。

    “我也来杯琴蕾,我需要喝点儿什么。”麦康伯的妻子说。

    “那就这样吧,”麦康伯附和道,“叫他上三杯琴蕾。”

    餐厨小弟早已开伙准备。风吹过为帐篷遮阳的树林,拂上他自帆布保冷袋中取出的滚着退冰水珠的酒瓶。

    “我该给他们多少钱?”麦康伯问。

    “一英镑就够了。”威尔逊告诉他,“别宠坏他们。”

    “领头会把钱分下去吧?”

    “当然。”

    半个小时前,人在营地边的弗朗西斯·麦康伯,被厨师、贴身仆人、剥皮师傅,还有脚夫们,用他们的肩膀和胳膊扛着,仿佛打了胜仗似的把他抬回他自己的帐篷。扛枪者们倒没有参加这场游行。这些当地男子在帐篷门口放下他之后,他还跟他们一一握手,接受他们的道贺,然后走进帐篷,坐在床上,直到他的妻子进来。她进门之后什么也没表示。他便立刻出了帐篷,就着外头的便携式脸盆洗手洗脸。接着走到用餐帐篷,坐上阴凉而舒适的帆布椅,吹着微风。

    “你猎到狮子了,”罗伯特·威尔逊对他说,“还是一头他妈的猛狮。”

    麦康伯太太瞥了威尔逊一眼。她的长相十分标致,身材也维持得宜。她的美貌与社会地位让她在五年前代言了一种她从未体验过的美容产品,不过是提供几张照片,就为她赚进五千美元。迄今,她与弗朗西斯·麦康伯结婚已经十一年了。

    “挺猛的狮子,对吧?”麦康伯说。他的妻子这才正眼瞧他。她盯着眼前这两个男人,仿佛不曾见过他们。

    其中一个是白种猎人,威尔逊;她发现自己从未仔细端详过他。他不高不矮,一头棕色黄发,蓄着短髭,一张脸红通通的,还有一双极为清冷的蓝眼睛。他微笑时,眼角会愉悦地泛起几条浅白色皱纹。他对她笑了笑,她则立刻撇过脸去,视线顺着他的肩膀弧线而下,看见他那件宽松上衣,而原本该是左胸口袋的地方,如今则挂上了四只绕成环状的大型弹匣。接着她看着他的棕色大手、老旧的宽松长裤以及那双肮脏不堪的靴子,最后再回到他那张红通通的脸上。她还发现他被晒红的脸上有道白线,白线围出的白色肌肤,就是他斯泰森牛仔帽的遮蔽范围。那顶帽子就吊在帐篷支柱的挂钩上。

    “那么,敬那头狮子。”罗伯特·威尔逊说。他再次对她微笑,而她没有笑,只是好奇地看着自己的丈夫。

    弗朗西斯·麦康伯个头儿很高,如果你不介意他那一副长长的骨架,他的身材应该称得上非常健美。他皮肤黝黑,头发理得跟划船选手一样短,唇形细薄,是公认的俊男。他和威尔逊穿着同款猎装,只是他身上这套比较新。三十五岁的男人仍努力维持体格,除了擅长场地球类运动[2],还刷新了几回钓鱼大赛的纪录;但是,刚才,当着众人的面,他暴露出自己最懦弱的一面。

    “敬那头狮子。”他说,“你刚才挺身而出,我一辈子都会感谢你。”

    他的妻子玛格丽特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望着威尔逊。

    “别再讨论那头狮子啦。”她说。

    威尔逊敛起笑脸,迅速看了她一眼。这回她倒对着他笑了。

    “今天怪事特别多。”她说,“你不是说,日正当中就算待在篷下,也得把帽子好好戴上吗?记得吧?”

    “要戴上也可以。”威尔逊说。

    “你知道你的脸很红吧,威尔逊先生?”她提醒他,再次微笑。

    “是酒的关系。”威尔逊说。

    “不是吧。”她说,“弗朗西斯也喝了不少,但他的脸就不会红。”

    “今天很红了。”麦康伯试着说笑。

    “不。”玛格丽特说,“今天脸红的是我。但威尔逊先生的脸总是红通通的。”

    “那就是天生的了。”威尔逊说,“我看你老拿我的红脸当话题,你就这么不想放过我?”

    “好戏才刚上场。”

    “我们别说这个了。”威尔逊说。

    “那就很难聊下去了。”玛格丽特说。

    “别傻了,玛戈。”她的丈夫说。

    “一点儿也不难。”威尔逊说,“不是猎了头猛狮嘛。”

    玛戈看着他俩,而他俩也都察觉到她就快哭了。威尔逊不免担心,他早就知道事情会演变成这种局面。麦康伯则已过了担心的阶段。

    “我真希望这事从没发生过。噢,真希望从来没发生过。”她说着,起身回自己的帐篷。她没有哭出声,但他们看见她那件玫瑰色遮阳衫下的肩膀正剧烈起伏着。

    “女人老是心烦。”威尔逊对高个儿说,“根本没什么好烦的,却有事没事就发神经。”

    “不。”麦康伯说,“我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件事。”

    “胡说。看看那头猛兽。”威尔逊说,“别放在心上。根本没什么。”

    “我们尽量。”麦康伯说,“但我一定不会忘记你为我做过的事。”

    “根本没什么。”威尔逊说,“少废话。”

    营地驻扎在阿拉伯胶树的翠盖之下,他们坐在阴凉处,身后的峭壁缀着巨砾,一大片草地连绵至远处丛林前方满布卵石的河流。男孩们准备上菜,他们则喝着沁凉的莱姆汁饮料,闪躲对方的视线。威尔逊看得出来,这群小鬼全都知道了;当他看到麦康伯的贴身仆人边摆盘边以好奇的眼神盯着他的主人时,便飙着斯瓦希里语[3]骂他。那男孩一脸茫然,别过头去。

    “你对他说了什么?”麦康伯问。

    “没什么。叫他别一副死人样,不然就狠狠抽他个十五下。”

    “什么?抽鞭子吗?”

    “这可是违法的。”威尔逊说,“照理是该罚他们钱。”

    “你还会抽他们鞭子?”

    “哦,会啊。要是他们有话想说,大可和我大吵一架,但他们不会。他们宁愿挨鞭子也不想被罚钱。”

    “真奇怪!”麦康伯说。

    “一点儿也不奇怪。”威尔逊说,“你会怎么做?挨一顿鞭子,还是让工钱泡汤?”

    这话一出口他便觉得不妥,于是赶在麦康伯回答之前说:“我们每天都在挨揍,你知道的,只是形式不太一样。”

    这话也好不到哪里去。“老天!”他想,“我难不成是个外交官?”

    “没错,我们都在挨揍。”麦康伯说,仍然没看他,“狮子的事,我感到非常愧疚,不需要把事情搞大吧,对不?我是说,不会有人知道这事吧,嗯?”

    “你是想问,我到马赛加俱乐部时,会不会把事情传出去?”现在,威尔逊冷冷地看着他。他没料到这个状况。所以,这家伙不仅是个该死的混账,还是个该死的懦夫啊,他想。今天之前,我都还挺喜欢这家伙,但谁搞得懂美国人到底在想什么?

    “不会。”威尔逊说,“我们这种专业的猎人从来不讨论客户,你大可放心。不过叫我们闭嘴这种要求,实在不太礼貌。”

    他当下决定干脆撕破脸吧。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边看书边吃饭,就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打猎时,他还是会看顾他们,公事公办——法国人是怎么说的?高贵的体贴——比起收拾这种垃圾情绪,那样还轻松得多。他要羞辱他,和他彻底撕破脸,接着他就可以边看书边吃饭,并且“继续喝他们的威士忌”。这是形容狩猎活动不欢而散的专用词。要是你遇到另外一名白种猎人,开口问他:“状况如何啊?”对方回答:“哦,我还在喝他们的威士忌。”你就知道差不多玩完了。

    “对不起。”麦康伯说,然后用那张到中年之前都一副乳臭未干的美国脸看着他。威尔逊这才注意到他服帖的短发、眼神飘忽的漂亮眼睛、高挺的鼻子、薄唇和英俊的下巴。“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一点。有很多事情我都不懂。”

    所以是要怎样,威尔逊心想。他本来都准备好要一刀两断的,但这个浑球在侮辱他之后,竟马上开口道歉了。他又再度开炮:“不用担心我会到处宣传。我还要赚钱糊口呢,你知道吗,在非洲没有一个女人会放过她的狮子,也没有任何白种男人会临阵脱逃。”

    “我刚刚就像只兔子似的逃跑了。”麦康伯说。

    当一个男人讲出这种话时,你他妈到底该拿他怎么办?威尔逊思索着。

    威尔逊以他那双如机枪手般冷静的蓝眼睛看着麦康伯,麦康伯则对他报以微笑。要是你没发现麦康伯眼神里的受伤情绪,你会觉得他笑得可真开心。

    “或许我能靠野牛扳回一城。”他说,“接下来要猎野牛,对吧?”

    “要猎野牛的话,可以早上出发。”威尔逊告诉他。或许是他错了。他也只能这样想。谁摸得透美国人的鬼心思呢?他又愿意帮麦康伯了。如果你可以把今早的事忘掉。但,当然哪,你忘不了。早上的事真是糟糕透顶,已经无法挽回了。

    “夫人来了。”他说。她从帐篷里走出来,神采奕奕,非常可爱。那张鹅蛋脸完美到你会以为她应该是个笨蛋。可她一点儿也不笨,威尔逊想,不,一点儿也不笨。

    “美丽的红脸威尔逊先生,你好吗?我的宝贝弗朗西斯,好多了吧?”

    “哦,好多了。”麦康伯说。

    “我把整件事都放下了。”她说着,就桌而坐,“弗朗西斯擅不擅长猎狮子,这又有什么要紧呢?他又不吃这行饭。那是威尔逊先生的职业嘛。真是厉害啊,杀光任何东西的威尔逊先生。你什么都杀得了,对吧?”

    “是的,什么都杀得了。”威尔逊说,“什么都杀。”她们是这世上最冷酷的物种,他想,最冷酷、最残酷、最具掠夺性,同时也是最具吸引力的物种;她们强硬的时候,她们的男人就变得软绵绵的,甚至紧张得魂不附体。还是说,她们专挑容易控制的男人?她们结婚时才几岁,不可能懂这么多,他想。他很庆幸自己在此之前已经将美国女人这门学问研究完备,毕竟眼前这个女人可是充满了吸引力。

    “我们早上要去猎野牛。”他告诉她。

    “我也要去。”她说。

    “你不能去。”

    “噢,我要去,就是要去。弗朗西斯,我不能去吗?”

    “留在营地不好吗?”

    “死都不要。”她说,“说不定还会发生今天的事,我可不想错过。”

    她离开后,威尔逊想,这女人回帐篷去哭的时候,那模样多么动人啊!她似乎全然体谅、理解,因为明白事情的真相,而理解他或她自己所受的伤害。前后不过隔了二十分钟,她一回来,竟已披上美国女人的残酷性情。这种女人最要不得了。真的,真的糟透了。

    “我们明天会为你准备其他娱乐的。”弗朗西斯·麦康伯说。

    “你不能跟。”威尔逊说。

    “这误会可大了。”她告诉他,“我很想再看你表演一次。今天早上你那样的表现就是最有趣的娱乐,假如把什么东西的头一枪轰烂,算是种有趣的表演。”

    “午餐好了。”威尔逊说,“你兴致挺好,对吧?”

    “当然啦!就是怕无聊,我才过来的。”

    “嗯,这里是挺有趣的。”威尔逊说。他能看见河里的巨砾、远处丛树相伴的河岸,然后他想起今天早上的事。

    “对啊。”她说,“到目前为止都很有意思。还有明天,你不晓得我有多期待明天。”

    “这道菜是大羚羊肉。”威尔逊说。

    “就是那个看起来像牛,还跟兔子一样跳来跳去的大家伙,对吧?”

    “你要这样描述也没错。”威尔逊说。

    “这肉很鲜美。”麦康伯说。

    “这是你猎到的吗,弗朗西斯?”她问。

    “是啊。”

    “它们不危险,对不对?”

    “除非它们跳到你身上。”威尔逊告诉她。

    “那我真该谢天谢地。”

    “能不能稍微收敛一下你的贱嘴,玛戈?”麦康伯一边说,一边切着大羚羊排,并朝插着羚羊肉块的叉子上加了马铃薯泥、肉汁和胡萝卜。

    “应该可以。”她说,“毕竟你都这么好声好气地要求了。”

    “今晚我们就为那头狮子开瓶香槟吧。”威尔逊说,“中午太热了。”

    “噢,狮子。”玛戈说,“我都忘了狮子了。”

    所以,罗伯特·威尔逊心想,她是在耍他吧,是这样没错吧,还是你觉得她故意要演出好戏?女人一旦发现自己老公是该死的懦夫时,应该如何自处?她真是够残忍的,不过她们都一样狠。她们扮演统治者的角色,而要统治他人,当然啰,有时候就是得残忍点儿。还是那句老话:她们那该死的恐怖主义我已经见多了。

    “再来点儿羚羊肉吧。”他客气地对她说。

    向晚时分,威尔逊、麦康伯和当地司机以及两名扛枪手乘车出门,麦康伯太太则留在营地。热得不想出门,她说,况且隔天一大早还得跟他们一起出发。当车驶离营地时,威尔逊看见身穿淡玫瑰色卡其装,将深色头发从额头往后梳理,在颈背处系了一枚结的她站在大树下,那模样与其说是美丽,还不如用美好来形容。她的气色很好,他想,仿佛她正身在英国一样。她朝他们挥手道别,看着车子越驶越远,穿过了高草繁茂的沼泽地,绕弯越过树林,进入种满果树的小丘。

    他们在果树林发现一群黑斑羚,下了车后追起一只老公羊。公羊的犄角又长又弯,它与麦康伯相隔两百码[4],仍被他一枪毙命,还使那群黑斑羚顿时四处乱窜。它们跨过对方的背,张腿一跃的动作轻盈得不可思议,那是人们偶尔在梦中才能办到的,就如同飘浮起来一样。

    “这枪射得好。”威尔逊说,“标靶很小啊。”

    “这一头值得猎吗?”

    “非常值得。”威尔逊告诉他,“以后都照这样开枪,绝对没问题。”

    “你觉得我们明天找得到野牛吗?”

    “概率很大。野牛群早上会出来觅食,运气好的话,我们能在旷野中猎到。”

    “我想要一次解决那头狮子带来的阴影。”麦康伯说,“让自己老婆看到那种情况,真叫人不愉快。”

    管你老婆在不在场,干了就干了,老把这事挂在嘴边,才叫人更不愉快吧。威尔逊心里想,但他这样回答:“换作我,就不会再想这件事了。生平第一次碰到狮子,谁不慌?反正都过去了。”

    夜里,弗朗西斯·麦康伯用餐后,就着炉火喝了威士忌和苏打水。还不到就寝时间,他人已经躺上罩着蚊帐的帆布床,倾听夜的声音,他知道事情尚未结束。事情还未结束,却也不是正要开始,而是停留在事件发生时的状态,其中某些片段更在他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使他羞愧万分。但比起羞愧,他感受更深的是一股冰冷、空洞的恐惧在心里蔓延。恐惧仍在,就像个黏润湿滑的黑洞,占据、侵蚀了他内心储存自信的角落,让他恶心想吐。直至此刻,恐惧仍在。

    就在昨夜,他从睡梦中醒来,听见河流上游处传来狮子的怒吼声后,恐惧自此成形。那吼声十分低沉,尾声还伴着一种类似咳嗽的呼噜声,仿佛他就在帐篷外,夜半醒来却听到这样声音的弗朗西斯·麦康伯,不由得害怕起来。他听见妻子轻柔的呼吸声,她已经熟睡。此刻,无人看出他心中的恐惧,也没有人陪他一起害怕。独自躺着的他,也没听过索马里人的谚语:“一名勇者会被狮子吓上三回:第一次发现对方的脚印,第一次听到狮吼,以及第一次与狮子正面较量。”然后在旭日初升之前,他们就着小灯在用餐帐篷吃早餐时,那头狮子又吼了。这一回,弗朗西斯认为这狮子已经来到营地边。

    “听起来应该是头老家伙。”罗伯特·威尔逊说着,并从他的鲱鱼和咖啡中抬起头来,“你们听他咳嗽的声音。”“他离得很近吗?”

    “大概在河上游一英里[5]处吧。”

    “我们会见到他吗?”

    “可以去找找。”

    “他的吼声能传那么远?听起来好像他就在营地里。”

    “能啊,远得要命咧。”罗伯特·威尔逊说,“不过能传这么远也倒是奇怪,希望是头好猎的小猫。小鬼们说,这附近有一头很大的。”

    “如果有机会开枪,我该瞄准哪里,”麦康伯问,“才能阻止他?”

    “打他的肩膀。”威尔逊说,“如果打得准,就射脖子。射进骨头,把他弄倒。”

    “希望我能射准。”麦康伯说。

    “你射得很准。”威尔逊告诉他,“慢慢来,先瞄准再说。第一枪就命中才有意义。”

    “距离多少?”

    “不一定,要看狮子在哪儿。除非他进入你有把握的射程范围,否则千万别开枪。”

    “少于一百码?”麦康伯问。

    威尔逊瞥了他一眼。

    “差不多一百码,但还是得在近一点儿的地方把他击倒。别想在超过百码的位置赌一发。一百码是理想射程,想朝他哪边打都瞄得准。夫人来了。”

    “早安。”她说,“我们要去追狮子了吗?”

    “就等你把早餐吃完。”威尔逊说,“现在感觉如何?”

    “棒极了!”她说,“我好兴奋。”

    “我看看他们准备好了没。”威尔逊离开。他前脚一踏,狮子又吼了。

    “吵死人的家伙。”威尔逊说,“我们会教你闭嘴的。”

    “怎么啦,弗朗西斯?”他的妻子问他。

    “没什么。”麦康伯说。

    “有就有。”她说,“你在烦什么?”

    “没什么。”他说。

    “告诉我吧。”她看着他,“你哪里不舒服吗?”

    “是那该死的吼声。”他说,“一整个晚上吼个不停,你知道。”

    “你怎么不叫醒我?”她说,“我也想听听看。”

    “我一定要干掉那该死的东西。”麦康伯说话的语气听起来很悲惨。

    “嗯,这不就是你到这儿来的原因吗?”

    “是啊,但我很紧张。一听见那东西乱吼,我就神经紧绷。”

    “既然如此,就照威尔逊说的,除掉他,让他别想再吼。”

    “好啊,亲爱的。”弗朗西斯·麦康伯说,“听起来挺容易,对吧?”

    “你该不会怕了吧?”

    “当然没有。我只是听他吼了一整晚,有点儿神经紧张。”

    “你一定会干净利落地杀死他。”她说,“我知道你行的。我很想亲眼看看这场面!”

    “把早餐吃完,我们就出发吧。”

    “天还没亮。”她说,“这个时间真是不上不下。”

    就在此刻,那头狮子从胸腔深处发出低沉呻吟,呻吟又瞬而转为喉音,声波振动越来越强,仿佛就要摇撼天际,最后这吼叫化为一声叹息以及发自胸腔深处的低沉呼噜。

    “听起来好像就在我们身边呢。”麦康伯的妻子说。

    “我的老天。”麦康伯说,“我恨透那该死的声音了。”

    “真是让人难忘。”

    “难忘啊。可怕得令人难忘。”

    罗伯特·威尔逊来了,还扛着他那又短又丑、口径大得惊人的.505吉布斯弹匣,露齿而笑。

    “来吧!”他说,“帮你搬枪的人扛了你的春田步枪,连那把大枪也带了。东西都上车了。你有实心弹吗?”

    “有。”

    “我也好了。”麦康伯夫人说。

    “一定要让他闭嘴。”威尔逊说,“你坐前座,夫人可以和我一起坐后座。”

    爬上车后,一行人便在破晓的灰色光线下,驶过树丛来到河的上游。麦康伯打开来复枪后膛,看到里头已装有金属弹壳的子弹,接着再上保险栓。他看见自己的手在发抖,他摸摸口袋,确认里头有更多子弹,然后将手指移到上衣正面那圈子弹上头。他转头望向坐在这辆无门、车身犹如方盒的车子后座,威尔逊和他妻子并肩坐着,这两个人兴奋地咧着嘴笑。然后威尔逊倾身对他轻声说道:

    “你看鸟低飞了。这表示那个小老头儿已经远离他的猎物。”

    麦康伯看见远方小溪的岸边,秃鹰正在树丛上方盘旋,然后向下俯冲。

    “他可能会来这边喝水。”威尔逊低声说,“在他倒头大睡之前,绝对要警戒。”

    溪水冲刷着布满砾岩的河床,他们就沿着溪水的高处缓缓前进,然后车子开进高耸的树丛,在林间兜来转去。麦康伯凝视着对岸,此时,威尔逊捉住他的手臂。车子停下来了。

    “他在这边。”威尔逊低声告诉麦康伯,“右前方。下车,抓他去吧,这是头好狮子。”

    麦康伯终于看到狮子了。他侧身站着,抬起硕大的头转身面对他们。吹拂着他们的清晨微风,也抚上他深色的鬃毛。这庞然巨物站在岸边高处,灰白的天光映照出他的轮廓,他的肩膀宽实,躯干庞大,线条优美。

    “他离我们多远?”麦康伯问道,并举起手上的来复枪。

    “大概七十五码。下车去解决他。”

    “为什么不在这里开枪?”

    “没有人会在车上开枪。”威尔逊凑近他的耳边说。

    “快下车,他不会整天待在那儿。”

    麦康伯从前座旁的弧形凹口下去,踩上台阶踏到地面。狮子依然威风凛凛地站着,沉稳地望着眼前这个巨大的犹如超级大犀牛的剪影。风里没有掺上人的气味,他望着剪影勾勒出来的东西,轻轻摇晃自己硕大的头颅。他盯着那东西瞧,毫无惧意,只是在想,是否该走到岸边——在和那家伙面对面的状况下——喝水,所以迟迟未迈开脚步。他看见一个人影从那家伙的剪影中分裂出来,随即将他的大头往旁边一转,大摇大摆地朝着树林的遮蔽处走去。就在那一瞬间,他听见有什么东西碎裂了,同时发现一颗重220格令[6]的.30-06实心弹咬破他的侧腹。那股灼热痛楚,带着令他作呕的恶心感从胃部直往上涌,就要撕裂他的内里。他拖着受伤的肚腹迈出沉重的步伐,笨重的大脚歪歪斜斜地穿过树林,来到满是高草的遮蔽处。“砰”——那爆裂声与他错身而过,划开他身旁的空气。接着又响了一声,然后他的肋骨下方挨了一记重击,忽然一阵痛楚袭来,带沫的炙热血液在口腔里漫开,他往前方的高草狂奔——那是理想的匿身之所,只要蜷伏在里头,他们就不得不带着那会发出爆裂声的东西前来,等到距离够近,他便要一跃而出,逮住握着那东西的死家伙。

    麦康伯下车时,并不知道那头狮子的想法。他只知道自己双手颤抖,当他离车子越来越远时,两条腿已几乎不能动弹。他的大腿僵硬,但他能感觉到肌肉的颤动。他举起来复枪,瞄准狮子头部与肩膀的接合处,扣下扳机。一点儿动静也没有——他紧扣扳机,直到感觉自己的手指快要断了才发现还没拉开保险栓。他于是放低来复枪,要解开保险栓。此时,原本无法动弹的他不经意往前迈了一步,那头狮子一见他的剪影脱出车影,遂转头迈步小跑。麦康伯开枪了,听到一记闷响,表示子弹已安然命中,但狮子并未停下脚步。麦康伯又开了一枪,在场每个人都看见那发子弹在快步跑的狮子后方掀起一阵尘埃。再来一枪,这回他记得压低瞄准点,接着大家都听到中弹的声音,而狮子开始奔跑,不等他推回枪栓,便一头钻进高草里。

    麦康伯伫立在原地,胃里一阵恶心,双手依然紧握他那把春田步枪,颤抖不已。他的妻子和罗伯特·威尔逊则站在他身边。那两个帮忙扛枪的人也在,他们正用瓦卡姆巴语[7]交谈着。

    “我射中他了。”麦康伯说,“射中他两次。”

    “你先射中他腹部,然后又射到前面什么地方。”威尔逊说。他提不起劲儿。扛枪的人面色凝重,不发一语。

    “你本来可以解决他的。”威尔逊继续说,“我们得在这里等一会儿,然后再进去找他。”

    “什么意思?”

    “让他变得更虚弱一点儿,我们再去追他。”

    “噢。”麦康伯说。

    “他可猛咧。”威尔逊爽朗地说,“只是他钻进了很麻烦的地方。”

    “怎么说?”

    “除非你离他很近,否则你根本看不见他。”

    “噢。”麦康伯说。

    “来吧。”威尔逊说,“夫人就留在车上吧。我们沿着血迹进去找。”

    “玛戈,你待在这儿。”麦康伯对妻子说。他觉得口干舌燥,说话困难。

    “为什么?”她问。

    “威尔逊交代的。”

    “我们要进去查看。”威尔逊说,“你留在这里。在这边反而可以看得更清楚。”

    “好吧。”

    威尔逊用斯瓦希里语跟司机说话。他点头说:“是,Bwana[8]。”

    接着他们走下岸边的陡坡,横渡溪流,爬过那些巨砾,登上对岸,沿途抓着凸起的树根往前走呀走,直到他们发现麦康伯开第一枪时,那头狮子走动的地方,才停下脚步。扛枪者用草茎指着草上的深色血迹,那血迹一路延伸到岸边的树林里。

    “我们该怎么办?”麦康伯问。

    “也不能怎么办。”威尔逊说,“车子开不上去,岸边的路太陡了。等他不大能动了,你和我再进去找他。”

    “不能直接放火烧草吗?”麦康伯问。

    “草还太嫩。”

    “那派助手把他赶出来呢?”

    威尔逊估量着眼前这个男人。“当然可以。”他说,“但那是谋杀。你想想,我们都知道狮子已经受伤。你可以驱赶一头没有受伤的狮子,让他随着声响移动,但一头受了伤的狮子只会朝人扑。除非你离他很近,否则你根本看不到他。他整个身体会往下趴,完全趴平哦,想不到吧,一个连兔子都藏不住的地方,竟然躲了一头狮子。你可不能把这群小鬼送进那种场面,会见血的。”

    “那扛枪的人呢?”

    “哦,他们会和我们一起去。这是他们的shauri[9]。你也知道,他们签约了。你看他们脸色不太好,对吧?”

    “我不想进去。”麦康伯下意识说出口。

    “我也不想,”威尔逊兴奋地说,“但没有别的办法。”他看了麦康伯一眼,这才发现他浑身发抖、一脸可怜相。

    “当然啦,你不需要进去。”他说,“不就是因为会出这种状况,你们才雇用我的吗?对吧?所以我才会那么贵啊。”

    “你说你要一个人进去?就让他在那儿待着,不行吗?”

    罗伯特·威尔逊的工作就是要解决狮子和狮子造成的麻烦。他从未想过麦康伯的事,顶多觉得他废话连篇;但如今,他突然觉得自己像是进了旅馆开错了门,看到了不该看到的羞耻画面。

    “什么意思?”

    “为什么不放他一马?”

    “你是要我们假装没有打中他?”

    “不是。就放他去啊,不要理他。”

    “事情还没结束。”

    “为什么?”

    “第一,他现在一定很痛苦。第二,可能会有其他人碰到他。”

    “我懂了。”

    “你不想去的话也没关系。”

    “我想去。”麦康伯说,“我只是害怕,你知道的。”

    “等会儿进去的时候,我走前面,”威尔逊说,“孔戈尼殿后。你就跟着我,稍微靠旁边走。我们可能会听到他的吼声。一看到他,我们就同时开枪。不需要顾忌什么,我会支援你。其实啊,你知道,或许你就别一道来,这样可能比较好。要不你回后头去陪夫人,交给我收尾如何?”

    “不,我想去。”

    “好吧。”威尔逊说,“但如果你不想来,也不要勉强。因为这是我的shauri,懂吗?”

    “我想去。”麦康伯说。

    他们坐在树下抽烟。

    “我们在这边等,你要不要先回去和夫人说几句话?”威尔逊问。

    “不用。”

    “那我过去一下,请她耐心等。”

    “好。”麦康伯说。他坐在那儿,腋下出汗,口干舌燥,胃里头一阵空虚。他想要鼓起勇气叫威尔逊自个儿搞定那头狮子就好,不用管他。他根本不知道威尔逊正在气头上,因为那时候的他还没察觉自己的处境,反倒让他回头去找玛戈。威尔逊回来时,他还坐在原处。“我帮你把大枪拿来了,”他说,“拿好。我看我们已经给他够多时间了。出发吧。”

    麦康伯接过大枪,然后威尔逊开口说:

    “跟在我右后方大概五码的位置,按照我的指示行动。”然后他操着斯瓦希里语,对着那两个满脸忧郁的扛枪者说话。

    “走。”他说。

    “我可以先喝口水吗?”麦康伯问。威尔逊向腰带上挂着水壶、较年长的扛枪人说了几句话。他解下水壶,旋开壶盖,将水壶交给麦康伯。麦康伯接过水壶才发现这东西竟然那么重,包裹着水壶的套子触感毛茸茸的,很粗糙。他举起水壶喝水,看着眼前一片高高的野草,再眺向野草后头顶端平整的树林。一阵微风拂过,野草摇曳。他看见那名扛枪者的脸因恐惧而扭曲了。

    大狮子平躺在深入草丛三十五码的地方。他耳朵往后竖起,唯一的动作是轻轻挥动那条长长的黑毛尾巴。一找到这个遮蔽处,他便进入备战状态,圆滚肚腹上的枪伤已经让他十分痛苦,肺部破裂的枪伤则害他每一次呼吸,嘴里都会渗出带沫的血,他越来越衰弱了。腹部两侧又湿又热,实心弹穿过他褐色毛皮而留下的小伤口还招来了苍蝇。他的黄色大眼充满恨意,紧紧盯视前方,只有呼吸引起的疼痛发作时才会眨眼。他的爪子则凿进松软温热的土壤。他全身上下的疼痛、不适、仇恨,还有他剩下的力气全都绷得紧紧的,凝缩成最后一搏的力量。他听见了那些人的声音,于是聚精会神地等待着,准备在那群人进入草丛的那一刻,飞身猛扑。他发现他们的动静时便竖起尾巴,上下挥动;而当他们来到草丛边时,他便发出咳嗽般的呼噜声,扑了上去。

    那位较年长的扛枪者孔戈尼带头负责查看血迹走向,威尔逊则注意有无任何风吹草动。他的大枪已上膛,随时可以射击;另一名扛枪者往前观望,仔细倾听。麦康伯则紧紧跟着威尔逊,手指扣着来复枪的扳机。他们才踏进草丛,麦康伯就听见噎着血的呼噜声,看到草丛唰地动了一下。接下来他只知道自己正拔足狂奔,发了疯地狂奔,在旷野中的他惊慌失措,朝着溪流的方向逃去。

    他听到威尔逊那把大来复枪“咔啦——轰”地开火,接着是一声炸裂开来的“咔啦——轰”。他转过身去,看见狮子已伤得惨不忍睹:他的半边脑袋被轰掉了,却依然拖着身子爬向草丛边的威尔逊。这位红脸男子拿出那把丑陋的短来复枪,推好枪栓,仔细瞄准后又补了一枪,“咔啦——轰”。子弹由枪口炸出,而原本拖着沉重身躯在草地上爬行的浅棕色大狮子,就此一命呜呼,不再动弹,只有那颗被枪弹打开花的大头往前一倾。方才还在狂奔的麦康伯如今独自站在旷野上,紧握着上膛的来复枪,这才明白那头狮子死了。同行的两个黑人还有那一个白人回过头来,轻蔑地看着他。他走向威尔逊,事到如今,他那人高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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