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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麦康伯幸福而短暂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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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高马大的身材竟成了一道赤裸的谴责。威尔逊看着他,问道:

    “要拍照吗?”

    “不用了。”他说。

    在往车子方向走的途中,没有任何人开口。然后威尔逊说:

    “这狮子真他妈厉害。小鬼们一定会把他的皮剥下来的,我们就在树荫下等着吧。”

    麦康伯的妻子正眼也不瞧他一下,他也不想看她。他俩就这样坐在后座,威尔逊在前座。没看着妻子的他伸手握住她的手,她却把手抽开。他从车上望向溪流的彼岸,看见扛枪的两人正剥着狮子的皮,他才明了原来她早就看到事情发生的全部经过了。他们就这么坐着,然后他的妻子往前靠,将一只手放在威尔逊的肩膀上。他转过身,而后座的她将身子往前凑,亲了他的嘴。

    “哦,我说这……”威尔逊说。他原本就晒得红通通的脸,变得更红了。

    “罗伯特·威尔逊先生,”她说,“英俊的红脸先生罗伯特·威尔逊。”

    她坐回麦康伯的身边,然后别过头去观看对岸的情况。那头狮子就躺在那儿,遭两名扛枪黑人剥皮之后,白色肌肉和肌腱外露的赤裸前腿,笔直地立着,白色肚子也依旧鼓胀着。终于,他们带着又湿又重的皮回来了。他们先把皮卷好才爬上车子的尾部,然后汽车发动了。回到营地之前,没有人多说一句话。

    这就是那头狮子的故事。麦康伯不知道那头狮子最后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奋力一扑,也不知道当.505子弹带着极高的枪口初速、重达两吨的冲击力道杀进他的口中时,他有什么感觉,更不会明白当他的后腿被打得稀巴烂,再度承受撕裂痛楚后,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就算用爬的也要抓住那把发出爆裂响声的致命武器。威尔逊知道,不过,他只会用这句话带过:“妈的,这狮子太猛了。”麦康伯同样也不会知道威尔逊的想法,或他妻子的想法——他只知道她和他已经玩完了。

    妻子和他闹翻过,但总是很快就没事。他相当富有,而且只会越来越有钱。他知道现在她是不可能离开他的,这是他真正知道的少数几件事之一。这他懂,他也懂摩托车——那是他最早弄懂的东西——他懂汽车、猎鸭、钓鱼、鳟鱼、鲑鱼和大海,也懂书里的性爱,他能读懂很多书,太多太多书了。他还懂所有运动场上的球类比赛,懂狗,不太懂马,懂得守住钱财的方法,熟悉他那个圈子里大部分的进退之道,还晓得妻子不会离开他。她曾经是个绝世美人,如今到非洲也还是个美人,只是她的美在家乡已不再绝世,她已失去离开他让自己过得更好的本钱,这事她心知肚明,他也了然于胸。她已经错过离开他的最佳时机了,这点他清楚得很。要是他追求女人的手段再高明些,她或许会担心他讨个美丽的小老婆;但她对他的性情了如指掌,根本不会去操那个心。他还擅长忍气吞声,如果这不是他最不幸的弱点,那就似乎是他最大的优点。

    总之,他们被公认为相对幸福的夫妻,就是那种决裂的流言蜚语传得沸沸扬扬,到头来也只是流言蜚语的夫妻,亦如某位专写上流社会的专栏作家所说:为了替他们那段备受羡慕、恒久不渝的罗曼史增添大量冒险情趣,他们远赴众所周知的“黑暗大陆”进行一场狩猎之旅。在马丁·约翰逊夫妇[10]将他们追猎的狮子“老辛巴”、野牛、大象“谭伯”的影像搬上大荧幕,为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搜集标本前,这片非洲大陆是全世界最黑暗的地方。这位专栏作家过去至少报道过三次他俩濒临决裂的消息,当时两人的关系也的确如此,但他们总会和好。他俩的婚姻基础打得十分稳固。玛戈美到麦康伯无法跟她离婚,麦康伯有钱到玛戈离不开他。

    不再想狮子的弗朗西斯·麦康伯终于入睡了,不一会儿却又醒了过来,然后再度睡去。约莫凌晨三点钟,他忽然被梦惊醒。在梦里,那只满头是血的狮子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听着自己剧烈的心跳,这才发现妻子并不在帐篷内另一张帆布床上。他惦记着这件事,两个小时没合眼。

    这两小时刚过,他的妻子走进帐篷,掀开她的蚊帐,然后惬意地爬上床。

    “你上哪儿去了?”麦康伯在一片漆黑之中质问自己的妻子。

    “哈喽。”她说,“你还醒着?”

    “你上哪儿去了?”

    “只是到外面透透气。”

    “透气?你骗鬼。”

    “那你要我说什么,亲爱的?”

    “你上哪儿去了?”

    “出去透透气。”

    “这借口还真新鲜。你这贱女人。”

    “是呀,你这懦夫。”

    “没错。”他说,“那又怎样?”

    “不怎么样,你高兴就好。拜托,别说了,亲爱的,我好想睡觉。”

    “你以为我什么都可以忍受是不是?”

    “你会啊,宝贝。”

    “哼,这次我不会再忍了。”

    “拜托,亲爱的,不要说了。我很想、很想睡觉。”

    “你说过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你答应过我的。”

    “那现在就是发生了。”她甜美地说道。

    “你说过只要我们这次出来旅行,就绝对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你答应过我的。”

    “是的,宝贝。我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但这趟旅程昨天就毁了。我们别再讨论这件事了,好吗?”

    “只要有甜头,你一刻也不愿意错过,对不对?”

    “别再说了,拜托,我很困,亲爱的。”

    “我就是要说。”

    “那你继续说,不用管我,我要睡了。”然后她果真睡着了。

    天未明,他们三人已在餐桌用餐。弗朗西斯·麦康伯觉得,他对罗伯特·威尔逊的恨意,比他之前对其他人产生的恨意还要强烈。

    “睡得好吗?”威尔逊边以他低沉的喉音问候,边填装烟斗。

    “你睡得好吗?”

    “好极了。”白种猎人回答他。

    你这个混账,麦康伯心想,你这个无耻的混账东西。

    原来她回去时吵醒他了,威尔逊心想,并用他冷淡的眼神注视他们。哎呀,他为什么不管好自己的老婆呢?把我当成什么啦?一个该死的圣徒像?他应该管好自己的老婆,别让她乱跑。这都是他的错。

    “你觉得我们会找到野牛吗?”玛戈问。她推走眼前那盘杏子。

    “有可能。”威尔逊对着她微笑,“你干吗不待在营地?”

    “死都不要。”她对他说。

    “你要不要命令她留在营地呢?”威尔逊问麦康伯。

    “你自个儿命令她。”麦康伯冷冷地说。

    “少命令来命令去了,也不要——”玛戈转向麦康伯,用愉悦的口气继续说,“犯傻啦,弗朗西斯。”

    “准备好要出发了吗?”麦康伯问。

    “随时都可以。”威尔逊对他说,“你想要夫人同行吗?”

    “我想或不想又有什么差别?”

    我管你呢,罗伯特·威尔逊心想。我他妈管你呢。事情就是会演变成这个样子。唉,终于走到这一步了。

    “没有差别。”他说。

    “你确定你不想留下来陪她,我自己出去猎野牛就好?”麦康伯问道。

    “我不会干这种事。”威尔逊说,“如果我是你,就不会乱讲话。”

    “我不乱讲话的。我只是觉得很恶心。”

    “恶心不是什么好话吧?”

    “弗朗西斯,拜托你讲点儿道理好吗?”他的妻子说。

    “我他妈还不够讲理?”麦康伯说,“你吃过这么肮脏的东西吗?”

    “食物有问题吗?”威尔逊低声问。

    “和其他事情相比也不算太严重。”

    “我劝你镇定一点儿,火爆浪子。”威尔逊压低声音说,“那个服务生听得懂一点儿英文。”

    “叫他去死。”

    威尔逊起身,抽着他的烟斗溜达走了,他用斯瓦希里语对站在一旁等他的扛枪者说话。麦康伯和他的妻子还坐着。他瞪着自己的咖啡杯。

    “亲爱的,要是你再无理取闹,我绝对会离开你。”玛戈小声地说。

    “你不会离开我的。”

    “你可以试试看。”

    “你不会离开我的。”

    “好。”她说,“我不会离开你,那你规矩一点儿。”“规矩一点儿?瞧你说的。你要我规矩一点儿?”

    “没错,你要规矩一点儿。”

    “为什么不是你规矩一点儿?”

    “我一直都在努力啊,努力很久很久了。”

    “我恨那头红脸猪哥。”麦康伯说,“我看到他就火大。”“他人真的很好。”

    “噢,你给我闭嘴。”麦康伯几乎是用吼的。此时车开过来了,并在用餐帐篷前停下,司机和两个扛枪者下车。威尔逊走过来,看着坐在餐桌前的那对夫妻。

    “出发吧?”他问。

    “当然,”麦康伯一边说,一边站起身,“当然。”

    “最好带件羊毛衫。在车上会有点儿冷。”威尔逊说。

    “我去拿皮外套。”玛戈说。

    “小鬼拿了。”威尔逊对她说。他和司机上了前座,弗朗西斯·麦康伯和他的妻子则坐在后座,两人不发一语。

    希望这可怜的笨蛋,不会想要从后座把我的脑袋给轰了,威尔逊自忖。带女人来打猎,真是自找苦吃。

    在昏灰的晨光下,车子嘎嘎地碾过路面,往下开,渡过满布鹅卵石的浅滩,再爬坡转进陡峭河岸,开上威尔逊前一天交代下面的人铲出的路,这样他们才有办法抵达远方那一大片长满树木、绿意盎然的郊野。

    真是个舒服的早晨,威尔逊想。露水湿重,当轮胎轧过野草或矮花丛,他还闻得到草叶碾碎后接近马鞭草的香味。汽车开进荒无人迹的郊野,他则一路享受着清晨露水和碎蕨的气味,欣赏着映在清晨雾气中的漆黑树影。他已经将后座那两个人抛诸脑后,一心想着野牛。他想猎的那头野牛白天躲在沼泽地带,根本无从下手,但晚上牛群会移动到旷野上觅食。如果他能开车拦截从沼泽出发的牛群,麦康伯就有机会在空旷的地方猎到他们。他不想和麦康伯在满是遮蔽物的地方猎水牛。管他是水牛还是什么东西,他一点儿都不想和麦康伯合作,但他是名职业猎人,也曾和几个少见的怪人一起狩猎过。如果他们今天猎到野牛,那就只剩下犀牛了,然后那个可怜虫就可以结束这一场危险游戏,让事情告一段落。他不会再和那女人有任何瓜葛,麦康伯说不定也能够熬过去。看他那副模样,想必已经遇过这种事很多次了。可怜的家伙,他一定有办法熬过去的。唉,这是那个可怜虫自己的错。

    罗伯特·威尔逊这个男人狩猎时会携带一张双人帆布床,好应付旅途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收获。他曾接过一组特定的狩猎团,客户来自世界各地,个个行动敏捷、喜爱运动,只是里头的女客户老觉得非得和白种猎人睡同一张床,否则就亏本了。尽管当时他曾经对其中几个女人颇有好感,不过独处时,他又瞧不起她们。但是在商言商,一旦受雇于人,他就会依对方的要求办事。

    他们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只有一件事除外:狩猎。关于杀戮,他自有一套准则,他们要么按照他的标准打猎,要么就另请高明。他也知道自己是因为这准则才能得到客户的敬重。麦康伯是个奇怪的案例。他不怪才有鬼。还有他那个老婆。呃,他的老婆。对,就是他的老婆。嗯,他的老婆。反正他不会再管这事了。他瞧瞧后头的两人,怒气冲冲的麦康伯一脸死人样,玛戈则一直对他笑。今天她看起来比较年轻、天真,比较有朝气,不再美得那么做作。天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威尔逊心想。昨晚她的话不多,基于这点,他倒是挺乐意再见到她的。

    汽车爬上缓坡,穿过树林,来到一片大草原般的旷野。车子一路沿着旷野边的林荫行驶,司机放慢速度,好让威尔逊能仔细观察整片草原和远处的交界。他示意停车,拿出双筒望远镜研究地形。他要司机继续往前,于是车子再度缓慢移动。司机避开疣猪挖的坑洞,绕过一个又一个泥巴城堡般的蚁窝。然后,望向那片旷野的威尔逊突然回头说:

    “天啊,他们在那里!”

    车子猛然往前冲,威尔逊以斯瓦希里语迅速吩咐着司机,而此时的麦康伯往威尔逊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三头身形又长又大,仿若圆柱体般巨大的黑色野兽,如黑色大型油罐车一般奔过这片辽阔草原远方的边际。他们探出头颅、挺起脖子和身体向前疾冲。他还看到他们头上向上飙的雄伟黑角。他们奔跑时并不东张西望。

    “是三头老公牛!我们要在他们跑到沼泽之前拦截他们。”威尔逊说。

    车子以每小时四十五英里的速度疯狂穿越旷野,麦康伯眼中的水牛也越显庞大,大到他能清楚看见其中一只光秃无毛的灰色大公牛身上长满的疙瘩,肩颈上的肌肉,以及那两根亮闪闪的黑色牛角。这头牛拔足赶在另外两头之后,保持着些微距离,与他们连成一行,形成持续稳定向前冲刺的牛阵。忽然,车子像颠过路面般侧身一甩,使他们更加逼近猎物,让他看见公牛狂奔时的巨大身躯、他稀疏皮毛上的灰尘、犄角中央的凸起,还有那鼻孔很大的口鼻部。他举起来复枪,只听威尔逊大喊:“别在车上开枪,你这白痴!”他并不害怕,只是恨透了威尔逊。就在此时,司机急踩刹车,车身打偏滑行,眼看就要完全停稳之时,威尔逊跃身一跳,而他也从另一边跳下了车。他的双脚踏上仿佛正高速移动的土地,因此稍微踉跄了几步。然后,他开始朝移动中的野牛开枪,他听到子弹射中野牛后发出的闷响。他用尽子弹,他却依旧稳定地跑着,他这才想起应该朝肩膀射击才对。就在他手忙脚乱地补子弹时,那头公牛倒下了。他以膝跪地,巨大的头颅朝天一仰。另外两头还在跑,他便喂了领头的那头一颗子弹,确实命中了。再补的一枪脱靶了,这时他听见威尔逊的枪咆哮了声“咔啦——轰”,然后他看见那头领头野牛向前滑倒,以鼻着地。

    “去追另外一头!”威尔逊说,“你终于会开枪了!”

    另外那头公牛仍以稳定的速度向前快跑着,而他射偏的子弹扬起地面一阵尘埃。威尔逊也没有命中,地面尘埃升腾成一朵沙云。威尔逊大喊:“上车,距离太远了!”然后一把抓起他的胳膊回到了车上。麦康伯和威尔逊分别抓着车身左右,车子随着颠簸路面而剧烈摇晃、打斜,渐渐跟上那头探出头颅、一脖子肉、持续向前稳定奔跑的野牛。

    他们紧跟着他,麦康伯赶忙装填来复枪,子弹却掉到地上,枪还卡弹。解决卡弹的问题后,他们几乎要追上那头公牛了。威尔逊大喊:“停车。”车子严重打滑,还差点儿翻车。此时麦康伯纵身跳出车外,双脚站稳后使劲儿推开枪栓,尽全力瞄准那头疾驰野牛浑圆的黑色背部,射击,再瞄准,射击,再瞄准,再射击,直到他散尽全部子弹,却不见那头野牛出现任何异状。威尔逊接着开枪,枪声震耳欲聋,然后他发现公牛的身体开始摇晃了起来。麦康伯仔细瞄准后又开了一枪,然后他倒下来,以膝扣叩地。

    “好啊!”威尔逊说,“干得好。猎到第三头了。”

    麦康伯乐得兴高采烈,像是喝了酒一样感觉轻飘飘的。

    “你开了几枪?”他问。

    “三枪。”威尔逊说,“你杀了第一头。最大的那头。我担心剩下两头会找地方躲起来,就帮你解决掉了。是你打死他们的,我不过是帮忙补枪。你射得真他妈的准。”

    “上车吧。”麦康伯说,“我要喝一杯。”

    “先把这家伙解决掉吧。”威尔逊对他说。那头野牛正跪在地上,他的头剧烈地抽搐着,小而深邃的眼怒视着他们,发出愤恨的吼叫。

    “盯紧点儿,别让他站起来。”威尔逊提醒他,然后又说,“你往侧边靠一点儿,从他耳后颈脖这边下手。”

    麦康伯仔细瞄准野牛受怒意驱使而抽搐不已的粗脖子中心,开枪。野牛的头颅应声落地。

    “就是这样。”威尔逊说,“打到了脊椎。真是尤物啊,不觉得吗?”

    “喝酒吧!”麦康伯说。他这辈子从没这么爽快过。

    麦康伯的妻子坐在车上,面无血色。“你真是威风,亲爱的。”她对麦康伯说,“这段路开得真惊险。”

    “很颠簸吗?”

    “吓死我了。我这辈子从没这么怕过。”

    “我们都喝一杯吧。”麦康伯说。

    “当然。”威尔逊说,“女士优先。”她将嘴凑上小酒瓶喝了一口纯威士忌,酒一入喉便打了个战。她将小酒瓶交给麦康伯,麦康伯又把瓶子交给威尔逊。

    “真是吓人,可是好刺激。”她说,“害得我头好痛。我不知道原来可以从车上开枪。”

    “没有人会在车上开枪。”威尔逊冷冷地说。

    “我是说开车追他们。”

    “一般来说,是不会这样子做的。”威尔逊说,“虽然我们这么干了,不过在我看来还是不失运动精神。这片旷野这么多坑坑洞洞,再加上开车比徒步猎牛更危险。我们每朝野牛开一枪,他就可能会攻击我们。每一次都是他的机会。不过不需要跟别人提这件事情。这的确是违法的,如果你是这个意思。”

    “我倒觉得坐在车上追着那些无助的大家伙——”玛戈说,“很不公平。”

    “会吗?”威尔逊说。

    “内罗毕的人听到这件事情的话,会怎么样?”

    “他们会吊销我的执照,这是其一。还有很多麻烦事。”威尔逊说完便喝了口酒,“我就没生意做了。”

    “真的?”

    “对,真的。”

    “呵——”麦康伯说。这是他今天露出的第一个笑脸,“她抓到你的把柄了。”

    “你可真懂说话的艺术呀,弗朗西斯。”玛戈·麦康伯说。威尔逊看着他们两人。混账与贱货的结合啊,不知道他们生出的小孩会是什么死样子,他暗忖,但他说:“你们发现了没,有个扛枪的人不见了?”

    “我的老天,该不会——”麦康伯说。

    “他往这里来了。”威尔逊说,“他没事。一定是我们离开第一头牛的时候,他从车子里摔出去了。”

    已届中年的扛枪者头戴编织帽,身穿卡其上衣、短裤,脚蹬一双橡胶凉鞋,一跛一跛地朝他们走来。他神色忧郁,似乎恶心想吐。他向威尔逊吼着斯瓦希里语,然后他们都看到白种猎人闻之色变的表情。

    “他说什么?”玛戈问。

    “他说第一头牛爬起来,躲进树丛里了。”威尔逊以不带情绪的声调回答。

    “噢。”麦康伯脑中一片空白。

    “这样不就又跟那头狮子一样吗?”玛戈的语气充满期待。

    “他妈的一点儿也不会跟那头狮子一样。”威尔逊对她说,“麦康伯,要不要再来一口?”

    “要,谢谢。”麦康伯说。他本以为面对狮子时的感觉会重现,但没有。他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完全无所畏惧。他不害怕,他乐极了。

    “我们得去找第二头野牛。”威尔逊说,“我让司机把车停在树下。”

    “你要干吗?”玛戈问。

    “去找那头牛。”威尔逊说。

    “我也要去。”

    “来吧。”

    他们三人走到第二头野牛旁,他肿胀的黑色身躯倒卧在旷野,头压着草地,而那对巨大的牛角张得很开。

    “这头真壮观,”威尔逊说,“应该有五十英寸[11]宽。”

    麦康伯愉悦地看着他。

    “他一脸愤恨的样子。”玛戈说,“我们不能去树荫下吗?”

    “当然可以。”威尔逊说。“你看那边。”他指着前方对麦康伯说话。

    “看到那片树丛了吗?”

    “嗯。”

    “第一头牛就是往那边去的。扛枪的人说他摔下车时牛还躺在地上。我们铆起劲儿来追那两头狂奔的野牛时,他就在原地观看。等他头一抬,就发现倒地的野牛爬了起来,还盯着他瞧,扛枪的人拼死地逃,然后那头牛就慢慢走进树丛里了。”

    “我们现在就进去追吧?”麦康伯急切地问。

    威尔逊打量着他。真是活见鬼,他想,昨天明明吓得要死,今天竟然连火都敢吞了吗?

    “不行。等下再去找他。”

    “我们去树荫下吧,拜托?”玛戈说。她脸色发白,似乎是病了。

    车子就停在一棵枝叶茂密的树下,他们走到树下,坐上了车。

    “他可能会死在里头。”威尔逊说,“再等会儿,我们就去探个究竟。”

    麦康伯感到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之情,他从未有过这种感受。

    “我的老天,好一次追猎的经验。”他说,“这是前所未有的感受。你不觉得棒极了吗,玛戈?”

    “我觉得很讨厌。”

    “为什么?”

    “讨厌就是讨厌。”她痛苦地说,“讨厌死了。”

    “你知道吗,我觉得以后不管碰上什么事,我都不会再害怕了。”麦康伯对威尔逊说,“我们刚见到那头牛,刚要追捕他的时候,我的心境就不同了。那就像水坝溃堤,是一种纯然的兴奋。”

    “还一并把你的肝脏给清干净了。”[12]威尔逊说,“人难免会遇上什么千奇百怪的事。”

    麦康伯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你知道我变得不同了吧?”他说,“我觉得自己截然不同了。”

    他的妻子没有说话,只是一脸古怪地盯着他看。她整个人瘫在座位上,麦康伯则挪着身子向前倾,和自前座回头、侧着身体的威尔逊对话。

    “嘿,我想再猎一头狮子。”麦康伯说,“我现在完全不怕他们了。毕竟,他们又能对你造成什么威胁呢?”

    “没错。”威尔逊说,“最糟糕也不过就是被干掉而已。莎士比亚是怎么说的?他妈的那句话可经典了。不知道我还记不记得。哈,很经典啊。有一阵子我还常念这段话给自己听。来喽,‘老实说,我不在乎。人一生只能死一次。我们亏欠神一条命,时候到了就该上路,要是今年死了,明年就不用再死一次’[13]。他妈的真经典,嗯?”

    他觉得十分尴尬,竟然把自己以前的信念搬出来讲,不过他曾目睹不少男孩转变成男人,而他总是深受感动。那过程与他们的二十一岁生日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像麦康伯,他需要的是一场偶发的野猎,趁他还来不及顾虑,就让他硬着头皮直接上场,最后变成真正的男人。管它是怎么发生的,总之就是发生了。看看这个家伙现在什么模样,威尔逊心想。他属于那种得花好长一段时间才能成功变成大人的类型,威尔逊心想,搞不好得花上一辈子。

    到了五十岁,他们仍会是一副幼稚青涩的模样。美国大男孩,要命啊,这群怪胎。但他喜欢现在这个麦康伯。这人太逗了。这说不定也表示他以后不会再戴绿帽子了。嗯,那就太好啦!真是可喜可贺。这家伙可能老在担心害怕,虽然不知道前因,但结果就是他不再担心害怕啦。跟野牛对决的时候,他就没空害怕吧。这是其一,再加上他的怒气,再加上车子,让他可以大闹一场,变成一个连火都敢吞的男子汉吧。他曾在战场上见过同样的情况,这种改变比失去任何形式的童贞所带来的改变更为剧烈。那就像是一场刮除恐惧的手术,原本的地方会长出其他东西。这是让男孩变成男人的主因,每个男人都有这种东西。女人也能看出这东西的存在。无所畏惧。

    玛格丽特·麦康伯瑟缩在座位的一角,端详这两个男人。眼前的威尔逊仍是昨天她发现的那个拥有惊人天赋的威尔逊,没有任何改变。但她看得出来弗朗西斯·麦康伯已经变了一个人。

    “你会不会对将要发生的事抱着满心的期待?”麦康伯问。他还在探索他的新财富。

    “你不该把这事挂在嘴边。”威尔逊看着对方说,“要说你怕,这样才有上流社会的样子。注意点儿,你应该要害怕,害怕的机会多的是。”

    “所以要上场了,你兴奋吗?”

    “当然,”威尔逊说,“很兴奋。但一直说这些也没多大用处。说个没完没了,太多嘴,只会消磨事情本身的乐趣。”

    “你们两个都在说废话。”玛戈说,“不过是坐着车追杀几只无助的小动物,就以为自己是英雄,在那边讲个半天。”

    “抱歉。”威尔逊说,“我废话太多。”她开始担心了,他想。

    “男人说话,你要是听不懂,何不干脆闭嘴?”麦康伯质问他的妻子。

    “才一下子,你就变得这么勇敢呀?”他的妻子语气轻蔑,但那轻蔑的语气中又夹杂着什么。她感到非常害怕。

    麦康伯大笑,由衷地大笑。“你知道,我勇气十足。”他说,“我真的变了。”

    “不觉得太迟了吗?”玛戈苦闷地说。因为过去几年来,她已经用尽心力,而如今他们走到了这地步,并不是谁的错。

    “一点儿也不。”麦康伯说。

    玛戈沉默地坐在后座的角落。

    “差不多是时候了吧?”麦康伯雀跃地问威尔逊。

    “可以去看看。”威尔逊说,“你还有实心弹吗?”

    “扛枪的家伙还有。”

    威尔逊用斯瓦希里语唤了一声,正在剥野牛头皮的年长扛枪者立刻挺起身子,从口袋掏出一盒实心弹交给麦康伯。麦康伯装填弹药后,把剩下的子弹放进口袋。

    “你最好拿春田步枪。”威尔逊说,“你已经上手了。这把曼利夏枪就留在车上给夫人用吧。帮你扛枪的人可以扛你的大枪。我就拿这该死的火铳。我先解说野牛的事。”他把野牛的事留到最后才说,因为他不想让麦康伯焦虑。“野牛扑过来的时候,他的头会抬高,然后笔直往前冲。他犄角凸起的部位能帮他的脑部挡子弹。要打就对准他的鼻子打,不然就要朝他胸口开枪。如果你在他的侧边,就打他的颈部或肩膀,他们一旦中枪就会乱杀一通。别耍花招,朝最省事的地方开枪就对了。他们剥好牛头了。我们出发吧?”

    他叫唤两名扛枪者,他们便边擦手边走过来,年长的那个爬上后座。

    “带孔戈尼就好。”威尔逊说,“另一个留下来待命,别让鸟接近。”

    车子缓慢驶过这片旷野,朝树岛般的丛林而去,茂盛的叶片在狭长地带四处蔓延,一条穿过沼泽地带的干涸河道向前展开。麦康伯又感受到心脏剧烈地跳动和口舌之间的渴,但这次是出于兴奋,而不是畏惧。

    “他就是从这里进去的。”威尔逊说。然后他用斯瓦希里语对扛枪的人说:“去追踪血迹。”

    车子的位置和树丛平行,麦康伯、威尔逊、扛枪者下车了。麦康伯回头看见身旁有把来复枪的妻子,而她也正注视着他。他向她挥手,但她没有挥手回应。

    前方的树丛非常茂密,地面干燥。中年的扛枪者挥汗如雨,威尔逊将帽子拉至眼睛上方,他晒红的脖子映在麦康伯眼前。扛枪者突然用斯瓦希里语跟威尔逊说话,然后往前跑去。

    “他死在那里。”威尔逊说,“太好了。”他转身握上麦康伯的手,但就在两人握手、咧嘴而笑之际,扛枪者疯狂大叫了起来,接着他们看到他侧着身子蹿出树丛,快得像只螃蟹,身后跟着一头鼻端向前、口部紧闭,浑身淌血的野牛。他那巨大的头颅向前挺进,瞪着他们的小眼睛满布血丝。他冲过来了。前头的威尔逊立刻跪下开枪,麦康伯也跟着开枪,但他自己的枪声已被威尔逊枪弹的咆哮掩盖,只见石板瓦般的碎片自牛角间的凸起散射而出,牛头抽搐。他立刻朝牛的大鼻孔再开一枪,接着他的犄角猛然一晃,再度迸射碎骨。当下他看不到威尔逊的身影,却看见野牛硕大的身躯就要压上来,而自己的来复枪几乎和那努着鼻子直冲而上的头颅齐平。他仔细瞄准,再补一枪,然后看见那双邪恶的小眼睛,那颗巨颅往下垂,然后一股突如其来的炙热的令人目盲的白色闪光在他脑里炸开,然后,他再无知觉了。

    当威尔逊忽然低身躲向一旁,准备射击野牛的肩膀时,站得直挺挺的麦康伯则正朝牛的鼻子开枪,但每次都往上偏,因此错击了沉重的犄角,使犄角犹如石板瓦屋顶般破碎剥裂。而就在牛角几乎要刺穿麦康伯的那一刻,车上的麦康伯太太拿起6.5毫米口径的曼利夏朝着野牛开枪,却击中她丈夫头骨底部侧边往上约莫两英寸的地方。

    弗朗西斯·麦康伯倒地。他面部朝下,与那头侧身倒地的野牛距离不到两码。他的妻子跪在他身前,威尔逊在她身边。

    “不要把他翻过来。”威尔逊说。

    女人歇斯底里地号哭。

    “是我就会回车上去。”威尔逊说,“来复枪呢?”

    她摇着头,面目扭曲。扛枪者拾起来复枪。

    “把枪放回原位。”威尔逊说。接着他又说:“去叫阿巴度拉过来,这么一来他也是这场意外的目击者。”

    他跪下,从口袋取出一条手帕铺在弗朗西斯·麦康伯蓄着短发的后脑勺上。血液渗入干燥松软的土壤。

    威尔逊起身后,看着侧身倒下的野牛,他的四只粗腿大张,毛发稀疏的肚子上爬满扁虱。“好大一头牛。”他的脑袋开始自动记录。“五十英寸吧,还是更长?嗯,应该更长。”他对司机叫喊,要他在尸体上盖张毯子,守在旁边。接着,他走到车子旁,那女人正坐在一角哭泣。

    “干得漂亮。”他用毫无起伏的声调说,“反正他到时也会甩掉你。”

    “闭嘴。”她说。

    “当然,这是场意外。”他说,“我很清楚。”

    “闭嘴。”她说。

    “别担心。”他说,“接下来会有些麻烦事,不过我会叫人拍好照片,验尸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那两个扛枪的人和司机都会提供证词。你可以全身而退。”

    “闭嘴。”她说。

    “还有很多事要办啊。”他说,“我得派辆卡车到湖边,用无线电叫架飞机把我们三个载到内罗毕。你干吗不毒死他算了?英国人都用这招吧。”

    “闭嘴!闭嘴!闭嘴!”女人号叫。

    威尔逊用他冷漠的蓝眼睛看着她。

    “我的任务到此结束。”他说,“我本来有点儿生气。才刚开始喜欢你老公呢。”

    “哦,拜托,闭嘴吧。”她说,“拜托,你闭嘴。”

    “听起来好多了。”威尔逊说,“加上拜托,听起来就好多了。那我就闭嘴。”

    * * *

    [1]imlet,鸡尾酒名称,由琴酒搭配莱姆汁调成。

    [2]有专用球场的球类运动,如篮球、排球等。

    [3]原文为Swahili,非洲语之一。

    [4]英美制长度单位,1码约合0.9米。————编辑注

    [5]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里约合1.6公里。————编辑注

    [6]1英美制最小的质量单位,1格令约合64.8毫克。

    [7]原文为Wakamba,非洲语之一。

    [8]某些非洲地区使用的尊称语,意近先生、主人。

    [9]斯瓦希里语。事情、工作。

    [10]早期赴非洲拍摄自然景观的美国夫妇。

    [11]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寸等于2.54厘米。————编辑注

    [12]相传肝脏是储存如愤怒、嫉妒等黑暗情绪的脏器,其中也包含了力量。

    [13]出自莎士比亚戏剧《亨利四世》(下篇)第三幕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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