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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刘知几的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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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皆有一“赞”。“事多者则约之使少,理寡者则张之令大。”《论赞》曰“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亦犹文士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

    第四,论事不当。《论赞》曰:“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隗嚣,陈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这都犯了歪曲史实的弊病。

    其论“序例”也说后来的作者,犯了以下的两种弊病。《序例》曰:“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故其为体,宜“言词简质”,“敷畅厥义”。但自迁、固以后,华峤而往,后之作者,皆“矜衒文彩”,忘其本义,“累屋重架”,不知所云。这是第一种弊病。又说:“夫史之为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史例既立,则“科条一辨,彪炳可观”;但是后来作者,往往纪传的内容并不依照史例,甚至背道而驰。这是第二种弊病。

    以上是刘知几对纪传体的批判。这诚如他自己所云:“其所发明者多矣。”虽然,尺有所短,刘知几亦有自相矛盾之处。

    例如刘知几论“本纪”,则曰:“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正可抑同群盗”,不应列诸“本纪”。但在《列传》中则曰:“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而呼之曰‘传’。”按孙、刘之于汉,犹西楚之于秦,都是割据的势力,若必谓项羽为僭盗,则刘备、孙权,又何非僭盗?若必谓僭盗不可以为“纪”,则又何以于孙、刘二帝之“传”而曰“其实‘纪’也”?此其自相矛盾者一。

    又如他论“世家”,则曰:“陈胜起自群盗”,“无世可传”,“无家可宅”,不应列于“世家”。但《题目》中又谓“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纪’”。按:下江、平林诸人之于汉,亦犹陈胜、吴广诸人之于秦。同为农民暴动的领袖,如必谓陈胜起自群盗,则下江、平林诸人亦起于群盗。如必谓起于群盗者,即不可列于“世家”,则何以又谓下江、平林应列于“载纪”?此其自相矛盾者二。

    又如他批评司马迁列周、秦先世于“本纪”,列三晋、田氏先世于“世家”,则持规律以为断曰:诸侯不应列于本纪,大夫不应列于世家。但司马迁列汉代诸侯于世家,于规律正相符合,而又持事实以为断曰:“虽得划一之宜,讵知随时之义。”如持事实以为断,但项羽名虽霸王,而实同天子,司马迁列之于“本纪”,并不乖谬。如持规律以为断,则汉代诸侯,不论是否专制一国,传世久暂,而名实诸侯,司马迁列之“世家”又不为错。刘知几有时持规律以绳事实,有时据事实以反规律,此其自相矛盾者三。

    又如他论“表历”,则曰:“载诸史传,未见其宜。”但在《杂说》(上)则曰:“观太史公之创表也,于帝王则叙其子孙,于公侯则纪其年月,列行萦纡以相属,编字戢孴而相排。虽燕、越万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尺之中雁行有叙。使读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以为快也。”“表历”之用,既如此其大,何以又说不宜列于史传?此其自相矛盾者四。

    此外如《天文志》,所以推数之变化;《艺文志》,所以溯文献之渊源;《五行志》,所以记灾异之现象;而刘知几皆谓可删。凡此都是刘知几评纪传体的美中不足。

    五 刘知几论历史学方法

    《史通》一书,全部都是论述历史学方法;但其中有一部分系泛论历史学各流派,有一部分系专论纪传体各部分。故这里所谓历史学方法乃系狭义的历史学方法,即刘知几论怎样写著历史的部分。关于怎样写著历史,刘知几论述最详,但若总其要义,挈其宏纲,亦不外如此各点。

    (一)论历史学体裁

    用怎样的体裁写著历史,这是历史方法论上的一个先决问题。刘知几对于这个问题提出了崭新的见解。这就是说,他坚决地反对模拟已经废弃了的古典体裁,主张应用当时流行的体裁。他在《模拟》中说:

    语曰:“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异。”必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此韩子所著《五蠹》之篇,称宋人有“守株”之说也。世之述者,锐志于奇,喜编次古文,撰叙今事,而巍然自谓五经再生,三史重出,多见其无识者矣。

    在这里,他指出历史的体裁,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发展的,学者不应以古为高,妄事模拟。若必欲模拟,则其著述必不能为当代读者所接受。他在《六家》中说:“爰逮中叶,文籍大备,必翦截今文,模拟古法;事非改辙,理涉守株。故舒元(孔衍字)所撰汉、魏等书不行于代也。”又说:“君懋(王邵字)《隋书》虽欲祖述商、周,宪章虞、夏,观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语》、临川《世说》,可谓画虎不成,反类犬也。故其书受嗤当代,良有以焉。”

    因此,他以为如必欲模拟,亦只应师其立论命意,而不应学其形式。《模拟》曰:“夫明识之士则不然,何则?其所拟者非如图画之写真,熔铸之象物,以此而似也。其所以为似者,取其道术相会义理玄同,若斯而已。”又说:“盖貌异而心同者,模拟之上也;貌同而心异者,模拟之下也。然人皆好貌同而心异,不尚貌异而心同者,何哉?盖鉴识不明,嗜爱多僻,悦夫似史,而憎夫真史。此子张所以致讥于鲁侯,有叶公好龙之喻也。”

    (二)论历史学言语

    体裁是历史学的形式;而言语则是历史学的本体。因为任何形式的历史学,都必须借文字来表现其内容。刘知几在《叙事》中说:“昔夫子有云:‘文胜质则史。’故知史之为务,必藉于文。”正是说明这一意义。刘知几以为历史虽系述古人之事;但并非写给古人读的,而是写给当代之人读的。因此他反对在历史学上,应用陈死的古代言语,主张应用作者当时流行的言语。他在《言语》中说:

    夫《三传》之说,既不袭于《尚书》;《两汉》之词,又多违于《战策》。足以验氓俗之递改,知岁时之不同。而后来作者,通无远识,记其当世口语,罕能从实而书,方复追效昔人,示其稽古。是以好丘明者,则偏模《左传》;爱子长者,则全学史公。用使周、秦言辞见于魏、晋之代;楚、汉应对行乎宋、齐之日。而伪修混沌,失彼天然。今古以之不纯,真伪由其相乱。故裴少期(松之字)讥孙盛录曹公平素之语,而全作夫差亡灭之词。虽言似《春秋》而事殊乖越者矣。

    在这里,他指出言语也是随时演变的,未必古之言语,优于今之言语。所以《三传》不学《尚书》的言语,《史》、《汉》不学《国策》的词句,以今古不同,言语已变。然而自魏以前,作者多效“三史”;自晋以降,作者喜学“五经”;以为如能学像了古人的言语文字,便可以向读者证明他的典雅高古渊博,这岂不荒谬!所以刘知几在《言语》中批判这些“拟古派”曰:

    夫天长地久,风俗无恒,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而作者皆怯书今语,勇效昔言,不其惑乎!苟记言则约附“五经”,载语则依凭“三史”,是春秋之俗,战国之风,亘两仪而并存,经千载其如一,奚以今来古往质文之屡变者哉?

    把近代语改装为古代语,而以写作历史,已经是今古不分,真伪相乱。而北朝诸家,又改夷语为华语,再改近代的华语为古代的华语,这就更使历史的记录,失其真实了。《言语》曰:

    彦鸾(崔鸿)修伪国诸史,收(魏收)、弘(牛弘)撰魏、周二书,必讳彼夷音,变成华语,等杨由之听雀,如介葛之闻牛,斯亦可矣。而于其间则有妄益文彩,虚加风物,援引《诗》、《书》,宪章《史》、《汉》。遂使沮渠、乞伏儒雅比于元封;拓跋、宇文德音同于正始;华而失实,过莫大焉。

    (三)论历史学的编制

    决定了体裁和言语,然后才能开始历史学的编制。刘知几认为历史学的编制,最主要的是剪裁浮词,削除繁文。他不主张在记事体的历史中兼录言论。因为言论与事实夹杂,则叙事因之不能明断。他在《载言》中说:

    《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录。此则言、事有别,断可知矣。逮左氏为书,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至于《史》、《汉》则不然,凡所包举,务存恢博;文辞入记,繁富为多。是以贾谊、晁错、董仲舒、东方朔等传,唯上录言,罕逢载事。夫方述一事,得其纪纲。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遂令披阅之者,有所懵然。……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若人主之制册、诰令,群臣之章表、移檄,收之纪传,悉入书部,题为“制册章表书”。

    在这里可以看出,刘知几之不主张言与事杂书,是因为这样的编制,遮断了叙事的联络。除此以外,他又以为史籍上所载的许多历史文件,都是虚构,不但不能说明史实,反而淆混史实。他在《载文》中列举其例。例如他说:在史籍中,常有“上出禅书,下陈让表,其间劝进殷勤,敦谕重沓,迹实同于莽、卓,言乃类于虞、夏”。又说:在史籍中,“凡有诏敕,皆责成群下,但使朝多文士,国富辞人,肆其笔端,何事不录?是以每发玺诰,下纶言,申恻隐之渥恩,叙忧勤之至意。其君虽有反道败德,唯顽与暴。观其政令,则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又说:“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国止方隅,而言并吞六合;福不盈眦,而称感致百灵。虽人事屡改,而文理无易,故善之与恶,其说不殊。”这些都是“徒有其文,竟无其事”。若以这类虚伪的历史文件,载之史籍,则“行之于世,则上下相蒙;传之于后,则示人不信。而世之作者恒不之察,聚彼虚说,编而次之。创自起居,成于国史,连章疏录,一字无废”。像这样的历史,已经“非复史书,更成文集”了。所以刘知几在结论上说:

    凡今之为史而载文也,苛能拨浮华,采真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

    (四)论历史学的标题

    编制的规律既定,这就要轮到题目了。刘知几以为假如书的内容是体,题目便是这个体的名称,因此,题目必须能概括书的内容。他在《题目》中曰:“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但是他以为历来的史学家往往对于标题一点,有些名不副实。

    他说照一般的习惯,在史书中,“其编年月者谓之纪,列纪传者谓之书,取顺于时,斯为最也”。但是,“吕(不韦)、陆(贾)二氏,名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尤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欤”!

    又如篇章之标题,亦须与其内容相合。但是“如司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这些都是题不对文。

    此外,刘知几以为题目的用处,在于提示内容,故其为体,以简明为要。如列传标题,人少者具出姓名,如《伯夷传》。人多者,唯书姓氏,如《老庄申韩列传》。又人多而姓氏相同者,则结定其数,如“二袁”、“四张”、“二公孙”传。但是到范晔,便于题目中全录姓名,其附出的人物,亦以细字列其名于主题之下。降至魏收,则更为琐碎。“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这些既已详述于传内,又重标于篇首,大失标题的本意了。

    (五)论历史学的断限

    断限,就是划分阶段的意思。但刘知几所谓断限,是指断代而言。刘知几以为既断代为史,则在断代史中只应记其所断之代,史实不应超越这个朝代的界限。但是他以为后之作者,并未严守纪律。例如班固《汉书》,是断西汉以为史,而“表志所录,乃尽牺年”。又如:“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苞梁代。”又如:“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瓒生于季末,不关曹氏,何“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此外,如:“沈录金行,上羁刘主;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以上所举,他认为都是断代不清。

    至于“夷狄本系,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此说,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者,曾不知前撰已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这些,他认为都是侵官离局,越俎代庖。

    总之,刘知几所谓断限,其意即如系一代之史,则非本代之事不书;如系一国之史,则非本国之事不书。

    (六)论历史学的叙事

    写著历史的方法,最主要的,就是叙事。刘知几论叙事之要有三,即简要、隐晦与确实。而最反对者,则为因习。

    他在《叙事》说:“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但他所谓简要,并不是略去史实,而是削去繁复。因为自昔以降,史籍之文,日趋繁缛。“作者芜音累句,云蒸泉涌。其为文也,大抵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以一言蔽之者,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裁。”文体既如此繁缛,而叙事又多重复。例如刘知几举出叙事之体有四:有直记其才行者,有唯书其事迹者,有因言语而可知者,有假赞论而自见者。此四种方法,用其一,即可畅叙事理;但后来作者往往四者并用,床上架床。所以刘知几首先提出简要的原则,正是对症下药。

    刘知几以为叙事不仅要工,而且要美。历来史籍,叙事之美者,以《春秋》为最,而《春秋》叙事之美,则在于“微婉其辞,隐晦其说”[20]。因为这样,文章便有言外之意。所以刘知几以为叙事之要,其次就是隐晦。他在《叙事》中说:

    章句之言,有显有晦。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然则晦之将显,优劣不同,较可知矣。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夫“经”以数字包义,而“传”以一句成言,虽繁约有殊而隐晦无异。……(其纪事也)皆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义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晦之时义,不亦大哉!

    叙事之要,尤在于真切。然而后来作者,多以古事比于近事,古人比于近人。设喻不当,遂使史实失其真切。刘知几在《叙事》中曾列举此类例子。如云:“论逆臣,则呼为问鼎;称巨寇,则目以长鲸。邦国初基,皆云草昧;帝王兆迹,必号龙飞。”又云:魏收《代史》,“称刘氏纳贡,则曰来献百牢”;吴均《齐录》,“叙元日临轩,必云‘朝会万国’”。又云:“裴景仁《秦记》,称苻坚方食,抚盘而诟;王劭《齐志》,述洛干感恩,脱帽而谢。及彦鸾(崔鸿)撰以新史,重规(李百药)删其旧录,乃易‘抚盘’以‘推案’,变‘脱帽’为‘免冠’。夫近世通无案食,胡俗不施冠冕。直以事不类古,改从雅言,欲令学者何以考时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异?”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刘知几以为叙事之病,莫大于因俗前史之文。它在《因习》中曰:“史书者,记事之言耳。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以求剑也。”他又列举实例以证明因习之弊。例如他说:

    《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汉书》复有《涉传》,乃具载迁文。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事出百年,语同一理。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

    又如他说:

    韦、耿谋诛曹武,钦、诞问罪马文(司马昭),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至如荀济、元瑾,兰摧于孝靖之末,王谦、尉回,玉折于宇文之季,而李(百药)刊齐史,颜(师古)述隋篇,时无逼畏,事须矫枉;而皆仍旧不改,谓数君为叛逆。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七)论历史学上的书法

    书法和记事不同。记事是叙述史实的原委;而书法则是历史家对史实的褒贬。历史家执行褒贬之法甚多,但要而言之,则不外直书与曲笔。直书者,即以明文严词,直斥权贵;曲笔者,即饰非文过,取媚当道。即因如此,所以自古以来,直书的史学家,多遭刑戮,如齐史之书崔弑,司马迁之述汉非,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北魏,或身膏斧钺,取笑当时;或书填坑窖,无闻后世。反之,曲笔阿时之徒,则功名富贵,忝然偷生。虽然,历史学的任务,是在于明是非,别善恶,贤贤贱不肖,所以刘知几还是主张直笔。他在《直书》中说:

    盖烈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与夫王沈《魏书》,假回邪以窃位;董统《燕史》,持谄媚以偷荣。贯三光而洞九泉,曾未足喻其高下也。

    同时他对于那些曲笔之徒,则大致贬词。《曲笔》中曰:

    其有舞词弄札,饰非文过,若王隐、虞预,毁辱相凌;子野、休文,释纷相谢。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也。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籍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若王沈《魏录》,滥述贬甄之诏;陆机《晋史》,虚张拒葛之锋。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

    以上所述,乃刘知几论历史学方法之大要。这诚如他自己所云:“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刘知几论史体,则反对模拟经传,主张应用近体;论言语,则反对宪章虞夏,主张应用今文;论编制,则反对繁文缛词,主张言、事异篇;论叙事,则反对因袭陈说,主张简要隐晦;论命题,则反对题不对文,主张名实相符;论断限,则反对越俎代庖,主张不录前代;论书法,则反对曲笔阿时,主张仗义直书。这些见解,都是很正确的,特别是反对模拟古典的体裁和古典的言语,一直到我们的今日,还有教育作用。因为一直到现在,还有人企图用古典的文字,来掩盖自己的浅薄。惟其中有一点是值得商量的,即言与事异篇。诚然把长篇大论的文章插入叙事之中,的确会打断读者对史实的观察之联系;但是有些文词,往往与史实不能分开,而且甚至就是史实的构成部分,如项羽的乌江自刎之歌,即其一例。因此,我以为短文而必要者,仍然要插在叙事之内;长文而次要者,则记于注内,以备参考。如此则言与事,各得其所。

    六 刘知几论历史学文献

    刘知几对于他以前的历史文献,也曾经展开一个全面的批判。他把中国的历史文献,分为两大类:一曰“正史” ,二曰“杂史” 。他所谓正史, 就是“经” 、“传”、 《史》 、 《汉》,及其以后的官修国史;所谓“杂史”就是历代以来私家撰述的史籍。

    他在《古今正史》中,历述中国正史的源流。上自《尚书》 、《春秋》、《左传》、《史记》、《汉书》,下迄隋、唐诸史,无不原原本本,详述其作者姓名,成书经过,卷数篇数,及其后来的补注。其所根据的材料,自《史》、《汉》而下,都是援引本书序论的原文;至梁、陈以还,则多举其见闻所接。

    他又在《杂述》中,列举中国历史的流派。他把古今“杂史”分为十类: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里书”,十曰“都邑簿”。叙其性质,举其书名,条分缕析,巨细无遗。[21]

    刘知几虽然把全部史籍别为“正史”与“杂史”;但他并不是重“正史”而轻“杂史”。他以为治史者,“正史”固然要读,“杂史”也要读。因专读“正史”,不读“杂史”,则见闻不周。但无论读“正史”或“杂史”,都要用批判的眼光去读。他在“杂述”中说:

    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

    他以为如果不用批判之眼光去读书,则“见良直而不觉其善,逢牴牾而不知其失”。这样,虽“学穷千载,书总五车”,亦犹葛洪所谓“藏书之箱箧,《五经》之主人”[22]。虽多亦希以为用。

    不过他所谓批判,不是根据于主观的爱憎,而是根据于客观的实在。他在《杂说》(下)中说:“夫自古学者,谈称多矣。精于《公羊》者,尤憎《左氏》;习于太史者,偏嫉孟坚。夫能以彼所长,而攻此所短,持此之是而述彼之非,兼善者鲜矣。”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批判态度。

    刘知几无论对“正史”或“杂史”,皆有批判。他对于“正史”,则在《疑古》中批判《尚书》,在《惑经》中批判《春秋》,在《申左》中批判《公羊》、《穀梁》二传,在《杂说》中则批判诸史,上自经传史汉,下迄隋唐,所有的历史文献,无不具体地指出其牴牾之处,疏略之点,而予以辩证。此外,在《杂说》中,对于十种杂史也逐一予以评述。这样就完成了他对中国历史学文献的批判。

    他评《尚书》则曰:“《尚书》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23]

    评《春秋》则曰:“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隐),内为本国(讳)。事靡洪纤,动皆隐讳。”[24]是则“有罪者得隐其辜,求诸劝诫,其义安在”?且“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彰,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具切当世之文,而罔褒讳之辞也。斯则危行言逊,吐刚茹柔,推避以求全,依违以免祸”[25]。

    评《公羊》、《穀梁》二传,则曰:其录人言,则“语乃龃龉,文皆琐碎”。其记事,则“缺漏不可殚论”。其命意,则“奖进恶徒,疑误后学”。至于“论大体,举弘纲,则言罕兼统,理无要害,故使古今疑滞,莫得而申焉”[26]。

    评《史记》,则曰:“述《儒林》,则不取游、夏之文学;著《循吏》,不言冉、季之政事。”而传《货殖》,“独以子贡居先”;录《佞幸》,“惟以弥子瑕为始”。是其扬善显恶,有所未尽。又说:“撰《孔子世家》,多采《论语》旧说;至《管晏列传》,则不取其本书。”是其取材“可除而不除,宜取而不取”。又说:“《史记·邓通传》云:‘文帝崩,景帝立。’向若但云景帝立,不言文帝崩,斯亦可知矣,何用兼书其事乎?”而于《序传》云:“为太史七年,而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27],不及其他。是其叙事,可省而不省,不可省而省。自然他认为最大的弊病,就是“推命而言成败”。

    其评《汉书》则谓其以汉史为列“古今人表”,于体裁,大为不类;以《汉书》抄录《史记》,而一字无改,于记事事理皆殊。又说:“《汉书》编苏氏之传,则先以苏建标名;列韦相之篇,则不以韦贤冠首。”于标题,前后不一。又说:“班固称项羽贼义帝,自取夭亡。”又云:“于公(定国)高门以待封,严母(延年之母)扫地以待丧。如固斯言,则深信夫天怨神怒,福善祸淫者矣。”[28]这又与司马迁同陷于历史的定命论了。

    其评诸晋史,则曰:“东晋之史,作者多门,何氏中兴,实居其最。而为晋学者,曾未之知,傥湮灭不行,良可惜也。王檀著书,是晋史之尤劣者,方诸前代,其陆贾、褚先生之比欤?道鸾不揆浅才,好出奇语,所谓欲益反损,求妍更媸者矣。”

    其评《宋略》则曰:“裴几原(子野)删略宋史,定为二十篇。芟烦撮要,实有其力;而所录文章,颇伤芜秽。”[29]

    其评《魏书》则曰:以文字而论,则“援引诗书”,“妄益文彩”。使蛮音夷语,顿成经传之文。以书法而论,则“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是则自江而东,尽为草服之地”。反之,“称登国以鸟名官,则云好尚淳朴,远师少暤;述道武结婚蕃落,则曰招携荒服,追慕汉高。自余所说,多类于此”[30]。卖国求荣,“何其厚颜”如此。

    其评北齐诸史,则盛称王邵《齐志》,这是因为这部书,多载方言,保存风俗。他在《杂说》中说:“或问曰:王邵《齐志》,多记当时鄙言,为是乎?为非乎?对曰:古往今来,名目各异。区分壤隔,称谓不同。所以晋、楚方言,齐、鲁俗语,六经、诸子载之多矣。自汉已降,风俗屡迁。求诸史籍,差睹其事。或君臣之目,施诸朋友;或尊官之称,属诸君父。曲相崇敬,标以处士、王孙;轻加侮辱,号以仆夫、舍长。亦有荆楚训多为夥,庐江目桥为圯,南呼北人曰伧,西谓东胡曰虏。渠、们、底、箇,江左‘彼此’之辞;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义。斯并因地而变,随时而革,布在方册,无假推寻,足以知氓俗之有殊,验土风之不类。然自二京失守,四夷称制,夷夏相杂,音句尤媸。而彦鸾、伯起,务存隐讳;重规、德棻,志在文饰。遂使中国数百年内,其俗无得而言。盖语曰:‘知古而不知今,谓之陆沈。’又曰:‘一物不知,君子所耻。’是则时无远近,事无巨细,必借多闻,时成博识。如今之所谓者,若中州名‘汉’,关右称‘羌’,易‘臣’以‘奴’,呼‘母’云‘姊’,主上有‘大家’之号,师人致‘儿郎’之说。凡如此例,其流甚多。必寻其本源,莫详所出。阅诸《齐志》,则了然可知。由斯而言,邵之所录,其为弘益多矣。足以开后进之蒙蔽,广来者之耳目。微君懋,吾几面墙于近事矣,而子奈何妄加讥诮者哉!”

    其评《周书》则曰:“其书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烦。寻宇文初习华风,事由苏绰。至于军国词令,皆准尚书。太祖敕朝廷,他文悉准于此。盖史臣所记,皆禀其规。柳虬之徒,从风而靡。”令狐德棻因之,“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者焉。”

    其评《隋书》则曰:“诡辞妄说”,“以无益而书”。又说:“呜呼!苟自古著述其皆若此也,则知李斯之设坑阱,董卓之成帷盖,虽其所行多滥,终亦有可取焉。”

    刘知几对“正史”的批判,大概如此。现在再看他对“杂史”的批判。他在《杂述》中说:

    大抵偏纪、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

    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及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此其为弊之甚者也。

    琐言者,多载当时辨对,流俗嘲谑,俾夫枢机者借为舌端,谈话者将为口实。及蔽者为之,则有诋讦相戏,施诸祖宗,亵狎鄙言,出自床笫,莫不升之纪录,用为雅言。固以无益风规,有伤名教者矣。

    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他方,罕闻爱异。其有如常璩之详审,刘昞之该博,而能传诸不朽,见美来裔者,盖无几焉。

    家史者,事惟三族,言止一门,正可行于室家,难以播于邦国。且箕裘不堕,则其录犹存;苟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

    别传者,不出胸臆,非由机杼,徒以博采前史,聚而成书。其有足以新言,加之别说者,盖不过十一而已。如寡闻末学之流,则深所嘉尚;至于探幽索隐之士,则无所取材。

    杂记者,若论神仙之道,则服食炼气,可以益寿延年;语魑魅之途,则福善祸淫,可以惩恶劝善,斯则可矣。乃谬者为之,则苟谈怪异,务述妖邪,求诸弘益,其义无取。

    地里书者,若朱赣所采,浃于九州;阚骃所书,殚于四国。斯则言皆雅正,事无偏党者矣。其有异于此者,则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又城池旧迹,山水得名,皆传诸委巷,用为故实,鄙哉!

    都邑簿者,如宫阙陵庙,街廛、郭邑,辨其规模,明其制度,斯则可矣。及愚者为之,则烦而且滥,博而无限,论榱栋则尺寸皆书,记草木则根株必数。务求详审,持此为能。遂使学者观之,瞀乱而难纪也。

    以上,是刘知几对“杂史”的批判。此外对《汉书·五行志》,还有单独的批判,这里不及再述。从以上的批判中,我们可以看出刘知几对中国的历史文献,皆认为有美中不足之处;但有一例外,即他对《左传》一书,则认为尽善尽美。他在《杂说》(上)中说:

    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聒沸腾;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言胜捷则收获都尽,记奔败则披靡横前;申盟誓则慷慨有余,称谲诈则欺诬可见;谈恩惠则煦如春日,纪严切则凛若秋霜;叙兴邦则滋味无量,陈亡国则凄凉可悯。或腴辞润简牍,或美句入咏歌;跌宕而不群,纵横而自得。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卓绝。

    不论他对历史文献的批判是否完全正确,而其所指,皆系据各书内容,并非凭空武断。这种客观的精神和判断的能力,实可惊叹。

    七 余论

    《史通》一书,虽系一部专论历史方法的著作,但刘知几在论历史方法之中,亦尝寓褒贬与夺之义。其中《疑古》一篇,题名《疑古》实即讽今。

    例如他看到当武后之世,小人满朝,而武后尚以帝尧自居,则天为号。于是他在《疑古》中引据《左传》尧时有四凶而不能去之传说,而曰:“斯则当‘尧’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齐列,善恶无分,贤愚共贯。”又引据《论语》“舜举咎繇,不仁者远”的传说,而曰:“是则当繇未举,不仁甚多,弥验尧时,群小在位者矣。又安得谓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

    又如他看到唐代史官,为了颂扬李渊而厚诬杨广,欲比杨广于桀、纣,以显出李渊即汤、武。于是他在同篇中引据子贡“桀、纣之恶不至是”一语而曰:“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

    又如他看到李渊始则推戴恭帝,始则成其篡夺,而美其名曰禅让。于是谓尧、舜禅让不可信,而曰:“观近古有奸雄奋发,自号勤王,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求诸历代,往往而有。必以古方今,千载一揆。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徒虚语耳。”

    又如他看到李世民弑其兄,而当时论者,比之周公诛管、蔡。因为《左传》有云:“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为了打击这种谀词谬论,于是他引据《尚书·君奭》篇序“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的传说,而曰:“斯则旦行不臣之礼,挟震主之威,迹居疑似,坐招讪谤。虽奭以亚圣之德,负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犹怀愤懑。况彼二叔者,才处中人,地居下国,倾闻异议,能不怀猜?原其推戈反噬,事由误讹。而周公自以不减,遽加显戮。与夫汉代之赦淮南,宽阜陵,一何远哉!斯则周公于友于之义薄矣。而《书》之所述,用为美谈者何哉?”

    以上不过略举数例,以示其范。此种例子,散见于其他各篇者,往往而有,不及备举。但由此已可看出《史通》一书,实为一部富有灵魂的历史著作。诚如他自己所云:“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31]

    总上所述,可以说就是刘知几的历史学之大概的内容。虽然亦有其短,但是只要我们想见刘知几是七世纪末的一位历史学家,那他的短处,就应该由时代负责了。

    昔班固评司马迁曰:“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32]

    傅玄评班固曰:“论国体则饰主阙而折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述时务则谨词章而略事实,此其所失也。”[33]

    刘知几评王沈、孙盛等曰:“论王业则党悖逆而诬忠义,叙国家则抑正顺而褒篡夺,述风俗则矜夷狄而黜华夏,此其大较也。”[34]

    吾于刘知几则曰:“论大道,则先《论衡》而后‘六经’;述史观,则反天命而正人事;疑古史,则黜尧、舜而宽桀、纣;辨是非,则贬周公而恕管、蔡;评文献,则疑《春秋》而申《左传》;叙体裁,则耻模拟而倡创造;此其所以为长也。但其论‘本纪’则贬项羽而尊吴、蜀;评‘世家’,则退陈涉而进刘玄;此又其所以为短也。”

    * * *

    [1]. 《旧唐书·刘胤之传》。

    [2]. 《旧唐书·刘胤之传》。

    [3]. 《史通·自叙》。

    [4]. 《旧唐书·刘子玄传》。

    [5]. 《旧唐书·刘子玄传》。

    [6]. 《史通·自叙》。

    [7]. 《史通·自叙》。

    [8]. 刘知几辞职书,见《旧唐书》本传及《史通·忤时》篇。

    [9]. 《旧唐书·地理志》:“安州中都督府隋安陆郡。武德四年,平王世充,改为安州。”安州,唐时属淮南道,辖今鄂东皖西一带。

    [10]. 《旧唐书·刘子玄传》曰:“子玄掌知国史,首尾二十余年,多所撰述,甚为当时所称。礼部尚书郑惟忠尝问子玄曰:‘自古已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对曰:‘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而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楠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自夐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

    [11]. 《史通·自叙》。

    [12]. 《史通·自叙》。

    [13]. 《史通·六家》。

    [14]. 《史通·列传》。

    [15]. 《史通·二体》。

    [16]. 《史通·编次》。

    [17]. 《史通·编次》。

    [18]. 《史通·列传》。

    [19]. 《史通·杂说》上。

    [20]. 《史通·惑经》。

    [21]. 《杂述》篇云:

    “夫皇王受命,有始有卒。作者著述,详略难均。有权记当时,不终一代。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阳载记》、王韶《晋安陆(帝)纪》、姚最《梁昭后略》,此之谓偏记者也。

    “普天率土,人物弘多,求其行事,罕能周悉。则有独举所知,编为短部。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此之谓小录者也。

    “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记》、顾协《璅语》、谢绰《拾遗》,此之谓逸事者也。

    “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卮言,犹贤于已。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谈薮》,此之谓琐言者也。汝颍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汝南先贤》、陈寿《益都耆旧》、虞预《会稽典录》,此之谓郡书者也。

    “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牒》、殷敬 《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

    “贤士贞女,类聚区分,虽百行殊途,而同归于善。则有取其所好,各为之录。若刘向《列女》、梁鸿《逸民》、赵采《忠臣》、徐广《孝子》,此之谓别传者也。

    “阴阳为炭,造化为工,流行赋象,于何不育。求其怪物,有广异闻,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此之谓杂记者也。

    “九州土宇,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若盛弘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此之谓地里书者也。

    “帝王桑梓,列圣遗尘,经始之制,不恒厥所。苟能书其轨则,可以龟镜将来。若潘岳《关中》,陆机《洛阳》、《三辅黄图》、《建康宫殿》。此之谓都邑簿者也。”

    [22]. 《史通·杂说》下。

    [23]. 《史通·疑古》。

    [24]. 《史通·疑古》。

    [25]. 《史通·惑经》。

    [26]. 《史通·申左》。

    [27]. 《史通·杂说》上。

    [28]. 《史通·杂说》上。

    [29]. 《史通·杂说》中。

    [30]. 《史通·浮词》。

    [31]. 《史通·自叙》。

    [32]. 《汉书·司马迁传》,《史通·书事》引同。

    [33]. 《史通·书事》引傅玄语。

    [34]. 《史通·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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