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百万生灵炼法?!”闻仲毫无愤怒之意,只是惊诧与嬴政的疯狂。他难道就不怕天道因果吗?
嬴政雄才大略不假,可毕竟是大巫转世,脱不了凶残成性。
活着,就有希望。
留在原地两人,一个是昏君,一个是妖后,一对狗男女,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眼见黎民苦难,毫无悲戚愤慨之色。
又问及都天神煞大阵之事,徐福一脸凝重之色,缓缓摇首道:“嬴政不信任他人,布阵之时,全由他一手操办,委实难以探得详情。”
殷寿先是惊讶,而后古怪一笑:不曾想,还有比我更胜一筹的君王。
“二少爷,你更壮了,更讨人喜欢。”
“老师自有打算,我也不太清楚。此番还有女娲娘娘门下携江山社稷图相助,只要将巫族引入图中,便能一战而定。”闻仲缓缓摇首,巫族血脉早已混入人族之中,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灭绝的。
“老白,你胖了,日子过得不错。”
十二尊金光灿灿的金人,分立咸阳各方。
“疯子,他是个疯子!”凝视着咸阳王宫,闻仲喃喃自语。想起自己的弟子殷寿,心中升起丝丝欣慰——这小子虽然是个昏君,至少还不至于疯狂。
妲己掩口娇呼出声,殷寿被震得迷迷糊糊。混元圣人的神通,稍有见识之辈,俱皆知晓——圣人之下,皆为蝼蚁……并非一句空话。
能以阵法抗衡圣人之力,理所当然是顶级的阵法。
“老白,你怎么了?”闻仲暗骂一声。这家伙昔年跟随老师,不落痕迹的跳跃思维,没学十成,也有八成。
此一行,正是闻仲、殷寿、妲己三人。
为首一位中年男子,古铜色的面庞极是威严,三缕长须,眉心一道醒目的竖痕,暗红道袍,腰悬金鞭。身后一对青年男女并肩而行,男的俊逸不凡,眉宇之间有些不自在;女的身形婀娜,纵然面罩轻纱,也不似人间所有。
殷寿翻了个白眼,心下嘀咕:昏君商纣,也有你一半功劳。
圆滚滚的身形迥异于当年,灵动的眼眉,惫懒的神情,亲切的法力波动,闻仲一眼就认出了故人。
停下连篇废话,两人相视一笑,一雄壮如山,一松软如泥,两道身影拥抱在一起。
“这是……”闻仲细细察看许久,失声惊呼道:“都天神煞大阵!”
闻仲轻哼一声,不屑一笑。张手将幸存的厉鬼摄到身前,忽然神色大变,抬手一抹眉心,灵眼张开,将整个咸阳城尽收眼底。
闻仲皱了皱眉头,沉吟片刻,断然道:“随我进城!”言罢,当先跨入城门。
三人立在咸阳城外小丘之上,烈日依然悬挂中天,那份酷热却不翼而飞,只是稍稍有些暖意。远远眺望,整个城池被笼罩在蒙蒙白雾之中,看不分明。
震惊!还是震惊!
徐福正色重重点头应下:“老大要灭绝巫族吗?”
不知不觉之中,殷寿回到了昔日一代帝王的岁月,以“寡人”自称。妲己出神地凝视着,目光迷离。
先前在路上,闻仲的判断错了。昔年的朝歌,固然名不聊生,百姓度日如年,然而,毕竟还活着。
徐福信心大增,有这等至宝在手,十拿九稳。
十数团黑气明灭幻生,纷纷解体消散,唯有最为“强大”的一个,尖叫着摇摇欲坠。
总而言之一句话——天庭绝对自由。
闻仲眉头紧锁,审视着巨大的金人,出言解释道:“都天神煞大阵,乃是洪荒巫族镇族阵法,凶名赫赫,不知击杀了多少凶兽大能,号称‘洪荒第一杀阵’。与我妖族周天星斗大阵,人教两仪微尘大阵,截教诛仙剑阵并称于世。贫道未曾亲眼见过,只是听老师说过其中厉害。昔年十二祖巫布阵,足以力敌圣人。”
“老白,许久不见。”
嬴政不是不怕,而是不得不为之。首次踏足地仙界,就被人向狗一样撵了回来,若非有人出手相助,只怕性命难保。尤其是秃驴燃灯,更是可恶。纵横洪荒大巫蚩尤,何曾受过这等奇耻大辱。
立在城门前,殷寿立时感到一阵凉意袭来,抑或是……阴冷之意。环视一眼,继而皱眉道:“老师,堂堂帝都,城门怎会无人进出?大秦三十六郡县,即便百姓居家不出,往来公文政令,也不至于如此。”
诧异于妲己的洒脱,丝毫不介怀当年之事。转念一想,殷寿洒然而笑,既然妲己都不在意了,自己如何能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