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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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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班盛继续拨动琴弦,深情款款唱着:

    当燕尾蝶落入掌心

    你重构了我的昨日之死。

    给你我的呼吸

    给你我的意志

    给你我的自由

    我心如此

    只此一夏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有人纷纷感叹这生日礼物好用心,也有人感叹这男生长得帅唱歌还这么好听。

    “这歌应该是他自己创作的吧,好像没听过,好好听啊,我是他女朋友我得幸福死!”有观众感叹道。

    “真的好听,操,我为什么听哭了。”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那个男生唱得好动人。”

    一曲完毕,收完音后,班盛还侧对着镜头,半晌,他终于施舍性地转过头,想起什么,认真地看着镜头,低低淡淡的声音很抓人:

    “林微夏,谢谢你爱我。”

    “生日快乐,夏。”

    而男人口中的女孩站在大街上拿着一盒快融化的冰激凌,她被人群簇拥着,鼻尖发红,琥珀色的眸子蒙了一层湿意,既惊喜又感动。

    他竟然为她写了一首歌。

    口袋里的手机发出嗡嗡的响声,林微夏拿出来点了接听,开口:

    “喂。”

    男人在电话那边的呼吸声勾着她的心绪,问:“喜欢吗?生日礼物。”

    “喜欢,要是你在就好了。”林微夏吸了一下鼻子。

    早知道她不出这个差了。

    “你回头。”班盛在电话那边开口。

    林微夏猛然回头,遥遥看过去,班盛痞里痞气地站那里,比人群高出一个头,他戴着那顶鸭舌帽,高挺的鼻梁如柱,锁骨的纹身明显,一只手举着手机贴在耳边,另一只手拎着一个樱桃蛋糕。

    男人长得一向招摇又打眼,不断有路人频频看向班盛,他眼里只有她。

    他在她身后站了很久。

    身后不断有行人,车辆从两人身后经过,交闪的霓虹将此刻的画面定格。

    林微夏拿着冰激凌一路小跑到他面前,不好意思地擦了一下鼻子,低声问道:

    “这首歌你提前准备了多久啊?”

    “三个月前。”班盛回。

    “中午打电话的时候你在哪儿?”林微夏继续问。

    “机场。”班盛哼笑了一声,抬手捏她的鼻子,看了一眼她手里拿着的冰激凌,脸色有点沉,“又吃?”

    “错了错了。”林微夏立刻求饶。

    最后班盛带林微夏去了江边,两人坐在沙滩上,远处有烟火燃起,五彩斑斓,好像也在为林微夏的生日而欢庆。

    班盛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打火机,两人掌心拢起,挡住了江边吹来的晚风,三根蜡烛燃烧着,发出滋滋的火星,林微夏双手合十,认真地许了三个愿。

    许完之后,林微夏把蜡烛拔掉,拿起奶油蛋糕里的一颗樱桃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她又拿起了一颗樱桃塞进班盛嘴里。

    她把蜡烛,彩带放进了塑料袋里,想起什么说道:“我最近做梦,老梦见深高,一下子想起好多事。”

    “阿盛,其实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嗯。”班盛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漫不经心地接话。

    “为什么选中我?”林微夏睁眼看着他。

    高二那年,林微夏转学到深蓝一中,第一面就被身上藏着锋利危险感的班盛看上,他像是看到猎物一般,步步为营,靠近她,然后牢牢在她心中占据重要地位。

    后来无论经历多少风浪,两人一直纠缠至今。

    林微夏相信一见钟情,可班盛从见到她第一眼开始,他眼底的情绪就过于浓烈,透着过强的宿命感过强。

    不像是第一次见面会有的眼神。

    班盛嘴里懒散地咬着一根烟,低下笔直的脖颈,伸手拢火,闻言动作一顿,轻笑一声:

    “看来你真的忘记了。”

    “什么?”林微夏眼神茫然。

    十岁那年,一起变态凶杀案发生后,班盛还躺在医院里治疗,妈妈被拉去殡仪馆那天,他拔掉了输液管偷跑了出去,只是晚了一步,宋知丽的尸体已经从太平间拉走了。

    太平间里阴森又让人心底发凉,班盛却一点儿都不害怕。出来后,他在医院附近乱走,脑子里乱得很,更多的是手足无措,最后坐在住院部前的广场花坛上哭泣。

    他是不是彻底没有妈妈了。

    班盛坐在那里,幽长的眼睫低垂,双手搭在膝盖上紧握在成拳,攥成血色,晶莹的泪珠无声地往下掉,落在地上,随机又被融化蒸发掉。

    胸腔剧烈地起伏着,班盛从口袋里拿出一支蓝色的水笔,伸出左手,眼睛觑着手腕处流动的血管,想试一试戳下去是什么感受,会不会减轻痛苦,思索了一会儿,扬手就要戳下来——

    一道冰冷的声音响起:“你在干什么?”

    班盛以为是大人,神色慌张地把那支笔扔进花坛里,一抬眼,结果是一位和他年龄相仿的女生。

    女生眼尾下面脸颊那里有一只红色的小蝴蝶胎记,她穿着一条蓝色细格纹的裙子,白皙小腿的形状很好看,穿着的帆布鞋被刷成毛边。明明是小女孩,举动和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比较早熟。

    女孩走了过来,也没有说话,坐在班盛旁边。

    班盛心里压抑太久了,医院那些护士同情的眼神,爸爸从未出现在病房里,无声地责怪他,偶尔撞见其他病人的窃窃私语,说这个人把他妈害死了。

    每一件事都像一条无形的绳子,在不断拴紧他的喉咙,让人无法呼吸。

    可能是太需要人倾听了。

    班盛开始将发生的那些事说出来,有的事情他隐瞒了,有的没隐瞒。说完之后,空气静默,女孩一直没有说话。

    班盛低垂着眼,脸颊忽然被女孩掰了过来,她指着斜对面发烫的火红的太阳开始说话,语调没了刚才的冷漠:“这件事错不在你,它只是个意外。太阳是公平仁慈的,只是有时候会忘记照到我们。”

    太阳有时会忘记照到善良的人。

    “但太阳会一直在,”女孩仰头看着天边,眯着说,“你信不信,太阳一会儿就会过来。”

    等了十五分钟以后,果然,太阳慢吞吞地移了过来,耀眼又温暖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一直无限包裹着班盛不安的,痛苦的一颗心,像妈妈的怀抱。

    原本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班盛眼睛忽然掉出大颗大颗的眼泪来,说话的声音抽噎:“我……我好想妈妈。”

    女孩一瞬间表情无措,但还是伸手抱住了班盛,动作僵硬地拍着他的肩膀,说话的语气柔和起来:“不要哭了,送你我最喜欢吃的话梅糖。”

    “我妈妈以前跟我说过,有些人的人生就像话梅糖一样,是先酸后甜,捱下去,会好起来的。”

    “别哭啦,太阳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女孩说话这句话就走了,太阳照在她身上,是明亮的,温暖的,美好的。最后一段对话留在十岁那个有着热烈骄阳的盛夏。

    “你叫什么名字?”

    “秘密啦。”

    “我以后能来找你吗?”

    “有缘的话。”

    远处的烟花停止燃烧,这件事班盛是第一次跟人说,他没跟任何人说过。别人问他为什么爱吃那个牌子的话梅糖,酸不拉唧的还老土。

    班盛说因为喜欢。

    有些甜无意间尝了一次,就想记住一辈子。

    林微夏听后眨了一下眼,水红的嘴唇微张,这确实是像她会干出来的事。

    林微夏的性格一直都是表面冷漠,实际很爱多管闲事。班盛这么一说,她隐隐有些印象,好像以前是遇见过一个小男孩,没想到是他。

    “知不知道老子找了你多久。”班盛抬眼,眼睛紧锁着她。

    南江偌大一个城市,班盛找了林微夏很久,却一直找不到她。直到高二那次转学,班盛一眼就认出了她,也只认定她。

    抓住了他的光。

    “哦,所以你从十岁那年就开始喜欢我了。”林微夏注意力走偏,开玩笑道。

    “我那个时候才十岁。”班盛淡着一张脸否认,耳根却不受控制地红了。

    班盛回答她最初的问题,看着她缓缓出声:

    “是你选中我的。”

    ——你是我绝处逢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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