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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红楼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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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平伯

    自序

    一九二一年四月到七月之间,我和顾颉刚先生通信讨论《红楼梦》,兴致很好。得到颉刚底鼓励,于次年二月至七月间陆续把这些材料整理写了出来,共三卷七十篇,名曰《红楼梦辨》,于一九二三年四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经过了二十七个年头,这书并未再版,现在有些人偶尔要找这书,很不容易,连我自己也只剩得一本了。

    这样说起来,这书底运道似乎很坏,却也不必尽然。它底绝版,我方且暗暗地欣幸着呢,因出版不久,我就发觉了若干的错误,假如让它再版三版下去,岂非谬种流传,如何是好?所以在《修正〈红楼梦〉的一个楔子》一文末尾说:“破笤帚可以掷在壁角落里完事。文字流布人间的,其掷却不如此的易易,奈何。”(见一九二八年出版的《杂拌儿》一一一页)

    读者当然要问,错误在什么地方?话说来很长,大约可分两部分:(一)本来的错误,(二)因发现新材料而证明出来的错误。各举一事为例。第一个例:如中卷第八篇《红楼梦年表》曹雪芹底生卒年月必须改正不成问题,但原来的编制法根本就欠妥善,把曹雪芹底生平跟书中贾家的事情搅在一起,未免体例太差。《红楼梦》至多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不能把它迳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啊。第二个例:我在有正戚本评注中发现有所谓“后三十回的《红楼梦》”,却想不到这就是散佚的原稿,误认为较早的续书。那时候材料实在不够,我的看法或者可以原谅的,不过无论如何后来发现两个脂砚斋评本,已把我的错误给证明了。

    错误当然要改正,但改正又谈何容易。我抱这个心愿已二十多年了。最简单的修正也需要材料,偏偏材料不在我手边,而且所谓脂砚斋评本也还没有经过整理,至于《红楼梦》本身底疑问,使我每每发生误解的,更无从说起。我尝谓这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觉胡涂。别的小说底研究,不发生什么学,而谈《红楼梦》的便有个诨名叫“红学”。虽文人游戏之谈却也非全出偶然,这儿自然不暇细谈,姑举最习见的一条可以明其余。

    《红楼梦》底名字一大串,作者底姓名也一大串,这不知怎么一回事?依脂砚斋甲戌本之文,书名五个:《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人名也是五个:空空道人改名为情僧(道士忽变和尚,也很奇怪),孙梅溪,吴玉峰,曹雪芹,脂砚斋。(脂砚斋评书者,非作者,不过上边那些名字,书上本不说他们是作者。)一部书为什么要这许多名字?这些异名,谁大谁小,谁真谁假,谁先谁后,代表些什么意义?以作者论,这些一串的名字都是雪芹底化身吗?还是确实有其人?就算我们假定,甚至于我们证明都是曹雪芹底笔名,他又为什么要玩这“一气化三清”底把戏呢?我们当然可以说他文人狡狯,但这解释,您能觉得圆满而惬意吗?从这一点看,可知《红楼梦》的的确确不折不扣是第一奇书,像我们这样凡夫,望洋兴叹,从何处去下笔呢!下笔之后假如还要修正,那就将不胜其修正,何如及早藏拙之为佳。

    最后,我也没机会去修改这《红楼梦辨》,因它始终没得到再版底机会哩。

    现在好了,光景变得很乐观。我得到友人文怀沙先生热情的鼓励。近来又借得脂砚斋庚辰评本《石头记》。棠棣主人也同意我把这书修正后重新付刊。除根本的难题悬着,由于我底力薄,暂不能解决外,在我真可谓因缘具足非常侥幸了。我就把旧书三卷,有的全删,有的略改,并为上中两卷。其下卷有一篇是一九四八发表的,其余都是零碎的近作。《后三十回的红楼梦》篇名虽同旧书,却完全改写过,所以也算它新篇。共得三卷十六篇。原名《红楼梦辨》,辨者辨伪之意,现改名《红楼梦研究》,取其较通行,非敢辄当研究之名,我底《红楼梦研究》也还没有起头呢。

    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俞平伯序于北京。

    论续书底不可能

    《红楼梦》是部没有完全的书,所以历来人都喜欢续它。从八十回续下的,以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两种:(1)高鹗、程伟元续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后四十回。(2)作者姓名及回目均无考,从后人底笔记上,知道曾有这么一本底存在。这两个本子,我在下边,都各有专篇讨论。至于从高本百二十回续下去的,如《红楼圆梦》《绮楼重梦》……却一时也列举不尽,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

    从高鹗以下,百余年来,续《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败的。这必有一个原故,不是偶合的事情。自然,续书人底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续貂,是件普遍而真确的事实,但除此以外,却还有根本的困难存在,不得全归于“续书人才短”这个假定。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

    我深信有这一层根本的阻碍,所以我底野心,仅仅以考证、批评、校勘《红楼梦》而止,虽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书,高氏所续有些是错了的,但决不希望取高鹗而代之,因为我如有“与君代兴”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辙。我宁可刊行一部《红楼梦辨》,决不敢草一页的《续红楼梦》。

    如读者觉得续书一事,并不至于这样的困难、绝望,疑心我在“张大其词”。那么,我不妨给读者诸君一个机会,去作小规模的试验。如试验成功,便可以推倒我底断案。我们且不论八十回以后,应当怎样地去续;在八十回中即有一节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续补底方法。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叫快请,下文便没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了不和这事相干。黛玉既来了,宝玉把她请了进来,两人必有一番说话;但各本这节都缺,明系中有文字待补。这不过一页的文章,续补当然是极容易的,尽不妨试验一下。如这节尚且不能续得满意,那续书这件事,就简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为前后文都有,所以这一段缺文底大意,并非全不可知的。我愿意把材料供给愿续书的人。上回写宝玉挨打之后,黛玉来看他,只说了两三句话,便被凤姐来岔断,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后来宝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题了三首诗。本回黛玉看众人进怡红院去,想起自己底畸零而感伤。《红楼梦》写钗黛喜作对文,宝钗看莺儿打络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则黛玉之来亦当有一段相当的文字。况且“通灵玉”是极重要的,宝钗底丫头为宝玉打络子,为黛玉所见,(依本回看,莺儿正打络,黛玉来了)必不能默然无言的。所以这次宝黛谈话,必然关照到两点:(1)黛玉应有以报宝玉寄帕之情,且应当有深切安慰宝玉之语。(2)黛玉见人打络子,必然动问,不免讥讽嫉妒。

    小小的一节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笔;更不用说八十回后如何续下去了。我底才短,虽是个原因,但决不是惟一的原因。我现在再从理论上,申论续书底困难。先说一般续书底困难,然后再说到续《红楼梦》底困难。

    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越是活泼地。因为如此,所以文章本难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底个性,续书人也有他底个性,万万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学底手段,却要勉强去合做一部书,当然是个四不像。故就作者论,不但反对任何人来续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环境心境改变了,也不能勉强写完未了的文章。这是从事文艺者底应具的诚实。

    至就续者论,他最好的方法,是抛弃这个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将陷于不可解决的困难。文章贵有个性,续他人底文章,却最忌的是有个性。因为如表现了你底个性,便不能算是续作;如一定要续作,当然须要尊重作者底个性,时时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长,而俛仰随人,不特行文时如囚犯一样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强成交,也只是尸居余气罢了。我们看高鹗续的后四十回,面目虽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事情!我从前有一信给顾颉刚,有一节可以和这儿所说对看:

    所以续书没有好的,不是定说续书的人才情必远逊于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强而相从,反致两伤。譬如我做一文没有写完,兄替我写了下去,兄才虽胜于我,奈上下不称何?若兄矜心学做我文,则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关于才性之短长。……

    (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而且续《红楼梦》,比续别的书,又有特殊的困难,这更容易失败了。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的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节宝黛对话文字,说的什么事也可以知道。但我们心目中并无他俩底真的存在,所以一笔也写不出。他们俩应当说些什么话,我们连一字也想不起来。文学不是专去叙述事实,所以虽知道了事实,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分了解书中人底性格、环境,然后方才可以下笔。但谁能有这种了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作者而已。再严格说,作者也只在一个时候,做书底时候。我们生在百年之后,想做这件事,简直是个傻子。

    高鹗亦是汉军旗人,距雪芹极近,续书之时,尚且闹得人仰马翻,几乎不能下台。我们哪里还有续《红楼梦》底可能?果然有这个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创作一部价值相等的书,岂不痛快些!高鹗他们因为见不到此,所以摔了一跤。我并不责备高氏底没有才情,我只怪他为什么要做这样傻的事情。我在下边批评高氏,有些或者是过于严刻的,但读者要知道这是续书应有底失败,不是高氏一个人底失败。我在给颉刚的一信中,曾对于高氏作较宽厚的批评:

    但续作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很不该责备前人。若让我们现在来续《红楼梦》,或远逊于兰墅也说不定。……我们看高氏续书,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细的地方。但是仅仅相符,我们并不能满意。我们所需要的,是活泼泼人格底表现。在这一点上,兰墅可以说是完全失败。

    (一九二一,六,三十。)

    高鹗底失败,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错误。我在下文,所以每作严切的指斥,并不是不原谅他,是因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这因袭的笼统空气,所攻击的目标却不在高氏个人。

    这篇短文底目的:一则说明我宁写定这一书而不愿续《红楼梦》底原因;二则为高鹗诸人作一个总辩解,声明这并非他们个人底过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内);三则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将来人枉费心力。

    一九二二,六,十七。

    辨后四十回底回目非原有

    我们要研究《红楼梦》,第一要分别原作与续作;换句话说,就是先要知道《红楼梦》是什么。若没有这分别的眼光,只浑沦吞枣地读了下去,势必被引入迷途,毫无所得。这不但研究《红楼梦》如此,无论研究什么,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选择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没有筑室沙上的危险。否则题目先没有认清,白白费了许多心力,岂不冤枉呢?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我在这卷中,下边还有说到的,现在只辨明“后四十回底回目决非原有”这一个判断。

    自从乾隆壬子程伟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后,八十回本便极少流传,直到民国初年,有正书局把有戚蓼生底序的抄本八十回石印,我们方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一种本子。但当时并没发生好大影响,也从没有人怀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书”这一个问题。程伟元底《红楼梦》序上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

    我告诉诸位,程伟元所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里出气,如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这样地说,他并不是有所见而云然,实在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地高,想使后人相信后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兰墅先生底大笔。这仿佛上海底陆稿荐,一个说“我是真正的”,一个说“我是老的”,一个说“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样的把戏。

    原来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抄本流传。高鹗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处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本自序)

    他告诉我们的,明显的有好几点:(1)他没有续书以前《红楼梦》已盛行二十余年了。(2)流行的抄本极多、极杂,但都是八十回本,没有一部是完全的。(3)这种八十回抄本,高氏曾经见过;很有憾惜书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见全书,实在是到这时候,他方续好。

    即在高程两人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些困难。因这个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又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的奇巧事情,总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有一百二十回底目录。看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他底掉谎底心思————为什么掉谎————昭然若揭了!

    而且这个谎,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觉的便使人上当。一则当时抄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程伟元底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譬如有人疑心当时抄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录的。这正是至今还有人上程氏底当一个例子。二则高作四十回,与目录是一气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决非由补缀凑合而成。如承认了后四十回底目录是原有的,那么,就无形地得默认后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读者这样的一点头,高鹗和程伟元底把戏,就算完全告成。他们所以必先说目录是原有的,正要使我们承认“本文是原作”这句话,正是要掩饰补书底痕迹,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与八十回一起流传。

    果然,这个巧妙的谎,大告成功。读者们轻轻地被瞒过了一百多年之久,在这一时期中间,续作和原作享受同样的崇仰,有同样广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谎的专家,真是附骥尾的幸运儿。他底名姓虽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却得了十倍的声价。我们不得不佩服程高两位底巧于作伪,也不得不怪诧一百多年的读者没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1]

    但到一九二一以后,高鹗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谎也渐渐为人窥破,立脚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顶替,且每受人严切的指斥。俗语说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为。”天下哪里有永不拆穿的西洋镜!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击;因为回目和本文是相连贯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脚不住。从程高二人底话看,作伪底痕迹虽然可见;但这些总是揣想,不足以服他们底心。我所用的总方法来攻击高氏的,说来也很简单,就是他既说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当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证前后不出于一人之手。我处处去找前后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鹗喜欢和雪芹并家过日子,我们却强迫他们分居。

    我研究《红楼梦》,最初便怀疑后四十回之目,写信给颉刚说:“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一九二一,四,二十七。)后来颉刚来信问我断论底依据,我回他一封信上举了两项:(1)后四十回中写宝玉结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叙底话。(2)史湘云底丢却,第三十一回之目没有关照。

    最显明的矛盾之处,是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其“中乡魁”;贾氏应一败涂地,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其余可疑之处尚多,现在先把这最明白的三项,列一对照表,以便参阅:

    这可以不必再加什么说明,矛盾的状况已显然呈露。若说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请问上表所列,应作何解释?作者底疏忽决不至此;因这类冲突实在太凶了,决非疏忽所可以推诿的。

    我给颉刚信中所述的第二项,这儿没有列入表中。因为“白首双星”一回,下半部虽没有照应,但只可以证四十回是续书,不足以充分证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时把“白首双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写宝玉、湘云成婚,以金麒麟为伏脉。我实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说:

    这回之目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一九二一,五,四。)

    我那时胸中只有宝湘成婚这一种解释,所以断定后四十回之目既没有照应,便是高鹗补的。(如宝湘成婚非见回目不可)自从发现了后三十回的《红楼梦》,得了一种新想象、新解释,湘云底结局,即不嫁宝玉,也可以照顾到这回底暗示;那么,从这一点论,可谓对于回目无甚关系了。(湘云与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见回目的)既无甚关系,在这节中,当然宜从删削。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虽没写柳五儿之死,但戚本却明明叙出,她是死了。依戚本为正,那么,所谓“五儿承错爱”,又是一点大破绽。高本自身虽幸免矛盾,但也许因他要补这一节文字,所以把“五儿之死”一节原文删了,也说不定的。我在这里,又不免表示一点疑惑。

    我们以外不必再比附什么,即此为止,已足证明“回目是经过续补的”这个断语。而且,回目底续下,定是从八十一回起笔的,不是从八十回,也不是从八十二回。我们且不管以外的证据,如戚蓼生、程伟元、张船山他们底话;只就本书底内证,已足明“后四十回目非原有”这个命题而有余。我对颉刚说:

    这不但是“中乡魁”露了马脚,在紧接原书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续书第一回就“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这明是高鹗先生底见解来了,所以终之以“中乡魁”“延世泽”等等铜臭话头。(一九二一,六,九。)

    入家塾即是为中举底张本。中举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见八十一回以后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续的。换句话说,便是现行的百二十回本只有八十回的目是真,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只七十九了。程伟元高鹗两人底话,全是故意造谣,来欺罔后人的[2]。

    * * *

    [1]思元斋著《枣窗闲笔》已斥高鹗续书,见《燕京学报》第三十七期周汝昌文中所引(页一三三)。

    [2]现在知道后三十回是雪芹原作,既另有回目,则后四十回目录之伪,毫无疑问了。

    高鹗续书底依据

    我们既已知道现行本后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就可以进一步去考察这四十回底价值。从偏好上,我对于高作是极不满意的,但却也不愿因此过于贬损他底应得的地位。我不满意于高作底地方,在别篇详论。现在先从较好的方面着笔,就是论他续书底依据所在。

    最初,颉刚是很赏识高鹗的。他说:“我觉得高鹗续作《红楼梦》,他对于本文曾经细细地用过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我觉得他实在没有自出主意,说一句题外的话,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工罢了!”(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他底话虽然有些过誉,但大体上也是对的。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细致,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当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这点意思,已在《红楼梦》底风格一节文中说及了。

    我们现在从实际上,看他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先举几件在后四十回的荦荦大事,试去推究一下。

    (一)宝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第一回)

    (2)甄士隐听了《好了歌》,随着跛足道人飘飘而去。(同上)

    (3)贾雨村游智通寺,门旁有一副对联,下联是:“眼前无路想回头。”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时,只见一个龙钟老僧在那里煮饭。(第二回)

    (4)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第五回)

    (5)“说不得横了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家也要过的;如此一想,却倒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7)宝玉道:“什么大家彼此!他们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条条无牵挂’的!”言及此句,不觉泪下。他占偈道:“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诗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做和尚。”(第三十回)

    (10)宝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宝玉默默不对。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第三十六回)

    (二)宝玉中举

    (1)“嫡孙宝玉一人,聪明灵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众清客相公们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显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同)

    但这是高鹗底误会。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数运合终”一语,可见上边所说是反语。第九回清客们底话,随口点染,并无甚深义的。至于黛玉底话,也是讥讽口吻。颉刚说:“其实这一句也不过是黛玉习常的讥讽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要是这句作准,那第十八回里,宝钗也对宝玉说:‘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宝玉去会试了。”(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三)贾氏抄家

    (1)“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第一回)

    (2)偶遇荣宁二公之灵,嘱吾云:“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已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这祭祖产业,连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第七十四回。这回目是抄检大观园。)

    (5)“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做什么机密事。”尤氏听了道:“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妈妈道:“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瞒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说甄氏抄家事,贾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异兆发悲音”。本文上说:“忽听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明明听见,都毛发竦然。……恍惚闻得祠堂内槅扇开阖之声,只觉得阴气森森,比先更觉凄惨起来。”

    高鹗补抄家一节文字,本此。他写宁府全抄了,也本此。《红楼梦》写宁国府底腐败,极有微词,将来自应当有一种恶结果。且“树倒猢狲散”“有罪家产入官”说在秦氏口中。甄家被抄事,又从尤氏一方面听来。异兆发悲音,又专被贾珍他们听见。再证以第五回,“造衅开端实在宁”等处,可见将来被祸,宁府尤烈。高氏写此等处非无根据,但到末尾数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边所说的,实在是他底大错。

    (四)贾氏复兴

    (1)“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第十三回)

    我所找着的,可以替他作辩护,只有这两条。而其实都靠不住。(1)或指一人一事而言,未必是说贾氏复兴,我疑心是指李纨、贾兰底事情。(2)秦氏所说,正是反话,所以在下边紧接一句:“岂人力所能常保的?”她又说:“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可见她无非警告凤姐,处处预作衰落时底打算,不致将来一败而不可收拾,并非作什么预言家。后来因凤姐毫不介意,且更威福自恣,以致一败涂地,应了荣宁两公底“运终数尽”的话。高鹗补得不对,我不必再为他辩护。

    (五)黛玉早死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说:“……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泪的,泪已尽。”(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践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说死!我这会就死!……正是了;要是这样闹,不如死了干净!”“死活凭我去罢了!”(第二十回)

    (5)黛玉续偈说:“无立足境,是方干净!”(第二十二回)

    (6)《葬花诗》上说:“红消香断有谁怜?……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倾!……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第二十八回)

    (8)“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我虽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还要往下写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真合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深。”(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复嗽起来,觉得比往常又重。宝钗来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觉又重些似的。”说话之间,已咳嗽了两三次。(第四十五回)

    (11)黛玉抽着的诗笺,是一枝芙蓉花,题着“风露清愁”,有一句诗,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词》,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云联句有“冷月葬诗魂”之句。湘云道:“只是太颓丧了些。你现病着,不该作此凄清奇谲之语。”(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几句虽好,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于人之气数而有……”(同)

    (15)黛玉叹道:“我睡不着,也并非一日了,大约一年之中,通共也只好睡十夜满足的。”湘云道:“你这病就怪不得了!”

    (16)宝黛推敲晴雯诔中底字句。宝玉说:“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陡然变色。虽有无限狐疑,外面却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

    这不过随便翻检着,可举的已有十六条之多。如仔细寻去,八十回中暗示黛玉之死,恐怕还多着呢。高鹗补书,以事迹论,自然不算错;

    只是文章却不见高明,这也容我在下篇批评。

    (六)宝钗与宝玉成婚

    (1)《红楼梦曲》————“都道是金玉良缘……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3)同回宝玉到宝钗处,宝钗看他底那块玉,口里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莺儿嘻嘻的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拿宝钗底项圈看,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与我的是一对儿。”

    (4)“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第二十二回)

    (5)宫中所赐端午节物,独宝钗和宝玉一样。

    (6)宝玉听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觉心里疑猜。

    (7)宝钗因有“金锁是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8)宝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宝钗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以上四条,均见第二十八回。)

    (9)薛蟠说:“从前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贾母道:“提起姊妹们……都不如宝丫头。”(第三十五回)

    (11)宝玉笑道:“……明儿不知哪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儿两个呢!”见莺儿娇腔宛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宝钗来。(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事迹是宝玉睡了,宝钗代袭人绣他兜上底鸳鸯。宝玉在梦里喊骂:“什么金玉姻缘!”

    (13)王夫人托宝钗照应家务说:“好孩子,你还是个妥当人,……你替我辛苦两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宝钗做的《柳絮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第七十回)

    以外提金玉之处尚多,零零散散,一时也举不尽。我们看了这些证据,就得承认作者有使钗玉团圆这个意思。若我们要做翻案文字,就先得要把这些暗示另换一个解释,而且是很自然、清楚、不牵强的解释。这当然是很不容易的事。某补本底作者使宝钗早卒,不知是怎样写法的?悬揣起来要处处说得圆满恐怕不很可能。高鹗在这一点上,我也不敢轻菲薄他。

    (七)宝钗守寡————宝玉弃她而出家

    (1)薛姨妈道:“姨妈不知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七回)

    (2)宝钗念支《寄生草》与宝玉听,内有“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之语。后来宝玉就因此“悟禅机”。(第二十二回)

    (3)宝钗听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宝钗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并参看第五回《红楼梦曲》。)

    (4)宝钗房中,布置得十分朴素。贾母说:“使不得。……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第四十回)

    高鹗补宝玉娶宝钗后做和尚这段文字,正本此。

    (八)黛死钗嫁在同时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第一回,《好了歌》注。)

    我以前不懂高氏为什么定要把事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定要说,“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娶宝钗这个时辰”。(第九十八回)现在才恍然了。这两句话,是否应作这般解释,这是另一问题,我想他是误会了。

    (九)元春早卒

    (1)元春底册词说:“二十年来辨是非,……虎兔相逢大梦归。”

    (2)《红楼梦曲·恨无常支》中说:“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均见第五回)

    (3)凤姐梦可卿同他说:“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要知道也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第十三回)

    (4)元妃底灯谜是:“……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第二十二回)

    高鹗补元春事完全根据在此。所以写贾母梦见元春,她还劝贾母:“荣华易尽,须要退步抽身。”(第八十六回)高氏又明叙元春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第九十五回)

    (十)探春远嫁

    (1)她底册子,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诗云:“……清明泣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2)《红楼梦曲·分骨肉支》云:“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均见第五回)

    (3)她底灯谜是风筝,词曰:“……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第二十二回)

    (4)她做的《柳絮词》,是半首《南柯子》,是:“……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第七十回)

    这很明显,高氏写探春嫁在海疆,系从册子上看来的。(第一百十六回,宝玉重见册子,影影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儿。)但在第一百十九回上,写他归家一次,也大可不必。总之,高氏不善写述悲哀这个毛病,到处都流露着[1]。

    (十一)迎春被糟蹋死

    (1)册子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有欲啖之意,词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第五回)

    (2)曲子里也说:“……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同)

    (3)第八十回写迎春归宁,在王夫人房中哭诉一节文字。

    所以高氏在第一百九回上写迎春说:“可怜我只是没有再来的时候了!”又明叙结婚年余,被孙家折磨,以致身亡。这儿所谓年余,正与册子曲子上底一载相映射。

    (十二)惜春为尼

    (1)册子中一所大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2)曲子中《虚花悟支》:“将那三春看破,……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均见第五回)

    (3)周瑞家的到惜春处,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第七回)

    (4)尤氏笑道:“这会子又做大和尚,又讲起参悟来了。”“可知你真是心冷嘴冷的人。”惜春道:“怎么我不冷!……”(第七十四回)

    (5)探春道:“这是他向来的脾气,孤介太过,我们再扭不过他的。”(第七十五回)

    以外如戚本上底惜春一谜,不在此内。高氏写宝玉重游太虚幻境以后,惜春为尼之时,宝玉重述册子语一次,尤为这是他补书底依据底明证。(第一百十八回)后来惜春住在栊翠庵,大约是想应合那册子上底大庙了。(第一百二十回)但栊翠不过是点缀园林的一个尼庵,似乎不可以说是大庙。我以为她后来在水月庵,比较对些。

    (十三)湘云守寡

    (1)册子上画着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其词曰:“……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2)曲子《乐中悲支》:“……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高氏对于这两条不但误解了,且所补湘云传,亦草率之至。他只用“姑爷很好,为人又和平”等语,(第一百六回)来敷衍曲子上底“厮配得才貌仙郎”。又说她丈夫成了痨病,(第一百九回)后来死了,湘云立志守寡,(第一百十八回)就算应合“云散水涸”了。至于金麒麟这一段公案,几乎一字不提。即在第八十三回,周瑞家的和凤姐谈了半天金麒麟,也并无关于湘云底姻缘。所以高氏写湘云,几乎是无所依据。

    (十四)妙玉被污

    (1)册子上画着一块美玉,落在污泥之中。词曰:“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难容支》,“……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璧遭泥陷。……”(均见第五回)

    高鹗在第一百十二回,写妙玉被人轻薄,本此。但他只写她不知所终,虽在第一百十七回,隐隐约约地说她被杀,也只是“梦话”罢了。他又何尝能充分描写出所谓“风尘肮脏违心愿”呢?凡看到这些地方,我总觉得后四十回只是一本账簿。即使处处有依据,也至多不过是很精细的账簿而已。

    (十五)凤姐之死

    (1)她底册词说:“……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说:“……反算了卿卿性命。……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均第五回)

    (3)八十回内写她贪财放债,逼害人命,有好几处。(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

    高鹗因此写凤姐家私,以重利盘剥故被抄;(第一百五、一百六回)又写贾琏后来和她感情淡薄。第一百六回,贾琏啐道:“……我还管他么!”第一百十三回,“看着贾琏并不似先前的恩爱,竟像不与他相干的”。在她临死的时候又写:“琏二奶奶说些胡话,要船要轿的,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袭人又和宝玉明提册子,可见是受“哭向金陵事更哀”这句话底暗示。(所引见一百十四回)高氏如此写“返金陵”自然是胡闹;况且册子上还有一句,“一从二令三人木”,他又如何交代?

    (十六)巧姐寄养于刘氏

    (1)她底册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2)曲子《留余庆支》云:“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积得阴功。……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均第五回)

    (3)刘姥姥命她底名为巧姐儿:又说:“……或有一时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第四十二回)

    后四十回,巧姐底结局全本此。因画上有荒村野店,美人纺绩,所以后来嫁给一庄稼人,姓周的。(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因为有“家亡莫论亲”及“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以写巧姐将为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奸兄)等所盗卖,而他们所以要如此办,因为外藩肯花银子。(第一百十八、第一百十九回)因为明叙“济刘氏”“积阴功”“留余庆”“巧得遇恩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等语;所以巧姐被刘氏救去,依然父女团圆,夫妻偕老。(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高氏补巧姐传,可谓一句题外的话也没有说,只是文笔拙劣,叙述可笑罢了。

    (十七)李纨因贾兰而贵

    (1)贾兰年方五岁,已入学攻书。李氏惟知侍亲教子。(第四回)

    (2)册子上画一盆茂兰,旁有凤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3)曲子《晚韶华支》云:“……只这戴珠冠披凤袄,……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均第五回)

    (4)贾兰做了一首诗,呈与贾政看。贾政看了,喜不自胜。(第七十五回)

    (5)众幕宾见了贾兰做的《姽婳词》,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贾政笑道:“稚子口角,也还难为他。”(第七十八回)

    以外恐怕提到贾兰聪慧好学的地方还有,只在一时不能遍举了。高氏写贾兰中了一百三十名举人,又说,“兰桂齐芳家道复初”;都是从这些看来的。(第一百九回、第一百二十回)更清楚的是,宝玉临走时对李纨说:“日后兰哥还有大出息,大嫂子还要戴凤冠霞帔呢。”(第一百十九回)这明是故意作册子底照应。

    (十八)秦氏缢死

    (1)册子上画着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第五回)

    (2)秦氏死了,合家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金玉缘本如此。亚东有正两本均作伤心,非。有正本更以纳闷为纳叹,更谬)[2]

    秦氏死在第十三回中,似乎无关涉高氏,但他因为前八十回将真事写得太晦了,所以愿意重新提一提,使读者可以了然。第一百十一回上说鸳鸯上吊,只见灯光惨淡,隐隐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后来细细一想,方知道是东府里的小蓉大奶奶。鸳鸯想道:“……他怎么又上吊呢?”后来她解下一条汗巾,按着秦氏方才立的地方拴上。她死了以后,只见秦氏隐隐在前。高鹗如此写法,可见他也相信秦氏是缢死的。但如此写出秦氏之引诱鸳鸯,仿佛如世俗所传的缢鬼要找替身,这实在不见高明。至于原书叙秦氏缢死,怎样地写法?为什么要这样地写?这都在另一篇上详论。

    (十九)袭人嫁蒋玉菡

    (1)册词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

    (2)袭人说:“去定了。”宝玉听了,自思道:“谁知这样一个人,这样薄情无义呢。”(第十九回)

    (3)蒋玉菡唱的曲子,有“配凤鸾”“入鸳帏”等语;说的酒令,有“并头双蕊”、“夫唱妇随”等语;说的酒底是“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以此命名,见第三回)后来又被薛蟠明白叫破。(第二十八回)

    (4)宝玉与蒋玉菡换汗巾,而宝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袭人底。后来宝玉又把琪官赠的大红汗巾结在袭人腰间。(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宝玉大不满意袭人,所以他说:“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袭人细揣此话,知是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了。(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儿诔》中有:“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葹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锄……偶遭蛊虿之谗,……诼谣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毁诐奴之口,讨岂从宽!……”(第七十八回)

    从这几点看,高鹗写袭人薄幸,自然也不算没有依据。不过他写宝玉走后袭人方嫁,并不合于作者之意。高氏在第一百二十回,明点“好一个柔顺的孩子”,正是照应册子上所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惟他以袭人不能守节,所以贬在又副册中,实在离奇得很。册子中分“正”“副”“又副”何尝含有褒贬的意义?高氏在这一点上,却真是“乡壁虚造”了。

    (二十)鸳鸯殉主

    (1)鸳鸯冷笑道:“……不然,还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均第四十六回)

    高氏补此节,大约从这些地方看出作者底意思。但鸳鸯说的话,都是“死”与“做姑子”双提;何以高氏定说他是殉主?想是因这般写法,文笔可以干净些,也未可知。再不然就是大观园中人做姑子的太多了(如芳官,四儿,惜春,紫鹃等),不得不换一番笔墨,去写鸳鸯。

    以外大观园诸婢底结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应。如平儿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则本于平日贾琏和他底恩爱,及平儿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补五儿一段文字,则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应有照应(第一百九回)。写莺儿后来服侍宝玉(第一百十八回),则本于第三十五回。只有小红和贾芸一段公案却未了结。麝月抽着了荼?签,也未见有结局。

    后四十回中还有许多大事,也可以约略考见其线索。

    (一)薛文起复惹放流刑。(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冯渊,避祸入京,住在贾宅梨香院,被贾氏子弟引诱得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滥情人情误思游艺”。似乎下边还有文章,不见得就此太平无事。

    (二)宴海棠贾母赏花妖。(第九十四回)

    宝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头的。这阶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道有坏事!……所以这海棠,亦是应着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证同类宝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五回)

    (1)贾雨村说甄宝玉底性情,完全与宝玉相同。(第二回)

    (2)宝玉入梦,见甄宝玉和自己一样。(第五十六回)

    甄宝玉自然是宝玉底影子,并非实有其人。但何必设这样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呢?这不但我们不解,即从前人也以为不可解(如江顺怡君)。高氏想也觉得这样写法,太没有道理,所以极力写甄宝玉是个世俗中人,使与宝玉作对文。但他虽然作了翻案文字,也依然毫无道理,不脱前人底窠臼。

    (四)得通灵幻境悟仙缘。(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隐梦到太虚幻境。(第一回)

    (2)贾宝玉梦到太虚幻境。(第五回)

    但他何以要使宝玉去重游幻境呢?这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看破红尘,飘然远去。所以他说:“两番阅册,原始要终之道。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底依据所在,已大约写出;虽不见详备,也大致差不多了。我们离高鹗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寻他作文时的字簏中物,当然是劳而无功。但我以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读者明白后四十回怎样补成的。

    但是高氏补书,除有依据之外,还有一种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转折。往往有许多地方,虽并无所依据,而在行文方面,却不得不如此写,否则便连串不下。所以我们读高氏续作,虽然在有些地方是出于他杜撰的,只要合于文情,也就不可轻易说他。我们要知道,有依据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没有依据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续书底好歹又是一件事,绝不能混为一谈。所以虽承认了高氏底审慎,处处有所依据,但我们依然可以批评这书底没有价值。在另一方面想,我们说高作完全出杜撰,一点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却也可以推重这书有独立的声价。只是就续《红楼梦》说,两个条件不能不双方并顾,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据,那一方又要文情优美。因为如没有依据,便不成为“《红楼梦》底续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为好书了。

    高氏自然到处都不能使我们惬意,但他底杜撰之处实在不很多。有许多地方,虽然说是杜撰,但却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写的。续书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宝玉失通灵,及后来和尚送玉。(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复得?况且,玉底来去,了无踪迹,实在奇怪。说得好听些,是太神秘了;不好听呢,便是情理荒谬。且不但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以我们眼光看来,何必写得贾氏一家如此阴险?况且,所谓“奇谋”,实际上连一个大也不值,岂不可笑?

    但如仔细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为没有依据便一棒打杀。失通灵,得通灵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经说明,不劳我们底悬揣。我们看:

    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第一百二十回)

    所谓避祸,当然是指查抄;但查抄未必有碍于这块玉,何必避呢?这实在不甚可解。至于所谓“撮合”的是什么,却极易明了,即所谓金玉之缘。我们试想,如黛玉竟死,宝玉应作何光景?是否能平安地娶了宝钗?这个答案也不必自己瞎猜,只看紫鹃诓宝玉,黛玉要回家去,宝玉是什么光景的?(第五十七回)以外宝玉和黛玉誓同生死的话,在八十回中屡见。宝玉曾告诉紫鹃一句打虿的话,我们不妨征引一下:

    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第五十七回)

    我们既不能承认宝玉是薄情、打谎语的人;那么,怎样能使金玉团圆?宝玉对于宝钗原非毫无情愫,但黛玉一死,宝玉决不能再平安度日,如何再能结合数年的夫妇?这个实际上的困难,在行文时候,必然要碰到的。既然碰到了,就不能不想个解决的方法。高氏想的方法,便是失玉。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是方法之一。而且,《红楼梦》原作者似乎也想用这方法,在后三十回里,我曾考出有“误窃玉”“凤姐拾玉”“甄宝玉送玉”这些事。至于那本上究竟是怎样的写法,我们不知道。像高本写失玉,却实在是个奇谈。

    高氏所以写失玉,因为不如此金玉不能团圆;所以写送玉,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出家。“宝玉出家”和“宝钗出闺”,这是续作里底两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为关键。不明白这个缘故,轻易来批评高氏补书底不小心,这也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于我所以不满意于他的,却并不在为什么要如此,只在怎样地这个问题上面。第九十四回写失玉这个光景,实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真成所谓“来无迹,去无踪”了。(第九十五回,妙玉扶乩语。)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高氏底失败。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写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难的。

    即宝钗嫁时,凤姐设奇谋,也无非是要度过这个困难,使他俩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紧凑些。以外并无别的深意可说,在八十回中,也并没有什么依据可寻。总之,高鹗补这几回,要如此写法,完全为结束宝黛两人底公案,使不妨碍金玉姻缘,我们可以原谅他。但他底大病,并不在凭空杜撰,却在文笔拙劣,情事荒唐这两点上。这个毛病,在四十回中几乎处处流露,也不仅仅在这两三回内。即完全有依据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无缘无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内却也未始没有,这我们更不能为他强辩。即如宝玉中举,虽我替他勉强找了几条根据,其实依然薄弱得很,高氏岂能借这个来遮羞?我们试看关于宝玉中举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第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一共书只四十回,说宝玉做举业的,倒占了二十分之三。这真是不知其命意所在。如稍为看仔细一点,宝玉实无中举底必要。即使高氏要写他高魁乡榜,也不必写得如此累赘。高氏此等地方,可谓愚且迂了。

    还有一节,也是无缘无故的文字。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写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呢?“失玉送玉”还有可说的,至于这两回中写黛玉,简直令人莫名其妙。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没有这类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说要借此催定金玉姻缘,也大可不必。什么事情不可以引起钗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况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无病,尤其不合情理。黛玉底病,应写得渐转渐深。怎么能忽来忽去呢?在这一点上,高氏非但卤莽,而且愚拙。

    大观园诸人底结局,高氏大都依据八十回中底话补出。只有香菱传补得最谬,且完全与作者底意思相反。第五回册子上本有明文,高氏似乎不曾看见,最不可解。且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亦不为不明显,高鹗何至于铸了大错呢[3]。

    我这节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鹗续书底依据,并不是要指斥他底过失。只因四十回中也有许多无根之谈也顺笔叙出,所以不免说了些题外的话。其实,关于高作优劣底批评,应当留作下一篇讲,不是本篇底事。本篇底大意,只是要说明颉刚这句话:“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虽然这“都能”两字也得打些折扣才对。

    * * *

    [1]高鹗写探春嫁后颇得意,其依据在第六十三回,探春抽的诗签,注云:“必得贵婿”,故此节补文不甚错,却稍有误会。惟写她嫁后归宁,则无据。

    [2]现在知道金玉缘本即根据程伟元甲本。脂砚斋甲戌本、庚辰本并作“疑心”。程乙本则作“伤心”。

    [3]高氏写香菱不死,后来扶正,这个大错误,现在看来也出于第六十三回,香菱抽着的诗签,是“连理枝头花正开”。但却又误解了。我们应当注意这“正”字底意义。此外还有一个致误的原由。他错认香菱为副册的首座,应该有比较好的结果,却不知香菱原在又副册中,位在晴雯、袭人之下。

    后四十回底批评

    高鹗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在上篇已约略叙明了,现在再去评判续作四十回底优劣。我在上篇已说过,文章底好坏,本身上的,并不以有依据或者没有依据为标准。所以上篇所叙高氏依据什么补什么,至多只可以称赞他下笔时如何审慎,对于作者如何尊重,却并不能因此颂扬四十回有文学底声价。本篇底目的,是专要评判后四十回本身上的优劣,而不管他是有依据与否。本来这是明白的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但我为什么不惮烦劳,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呢?这因为自从百二十回本通行以来,读者们心目中总觉得这是一部整书,仿佛出于一人之手。即使现在我们已考定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也不容易打破读者思想上底习惯。我写这篇文字,想努力去显明高作底真相,使读者恍然于这决是另一人底笔墨了。在批评底时候,如高作是单行的,本没有一定拿原作来比较的必要;只因高作一向和原本混合,所以有些地方,不能不两两参照,使大家了解优劣所在,也就是同异所在。试想一部书如何会首尾有异同呢?读者们于是被迫着去承认确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这就是我写这篇文字底目的了。

    而且批评原是主观性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三个人底意见尚且不会相同,更不要说更多的人。因为这个困难,有许多地方不能不以原书为凭借。好在高氏底著作,他自己既合之于《红楼梦》中,我们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强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想,以前评《红楼梦》的人,不知凡几,所以没有什么成绩可言,正因为他们底说话全是任意的,无标准的,是些循环反复的游谈。

    我在未说正文以前,先提出我底标准是什么?高作四十回书既是一种小说,就得受两种拘束:

    (1)所叙述的有情理吗?(2)所叙述的能深切的感动我们吗?如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这当然,批评的断语也在否定这一方面了。本来这两标准,只是两层,不是两个;世上原少有非情理的事,却会感人很深的。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续《红楼梦》而作的,并非独立的小说;所以又得另受一种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风格相类似吗?所叙述的前后相应合吗?”这个标准,虽是辅助的,没有上说的这般重要,却也可以帮助我们评判,使我们底断语更有力量。因为前八十回,大体上实在是很合情理,很能感人的,所以这两类标准,在实用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

    我们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应该扫尽一切的成见,然后去下笔。前人底评语,至多只可作为参考之用。现在最通行的评是王雪香底,既附刻在通行本子上,又有单行本。因王氏毫无高鹗续书这个观念,所以对于后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样的颂赞,且说得异常可笑,即偶然有可取之处,也极微细,不足深数。

    我们试看后四十回中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是哪几节文字?依我底眼光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钓鱼一节。

    第八十七回,双玉听琴一节。

    第八十九回,宝玉作词祭晴雯,及见黛玉一节。

    第九十、九十一回,宝蟾送酒一节。

    第一百九回,五儿承错爱一节。

    第一百十三回,宝玉和紫鹃谈话一节。

    虽风格情事,稍近原作;但除宝蟾送酒一节以外都是从模仿来的。前八十回只写盛时,直到七十回后方才露些衰败之兆,但终究也说得不甚明白。所以高氏可以模仿的极少,因为无从去摹仿,于是做得乱七八糟了。我们把所举的几条较有精采的一看,就知道是全以八十回做粉本,并非高氏自己一个人底手笔。所以能较好,正因为这些事情较近于原作所曾经说过的,故较有把握。我们归纳起来说一句话,就是:

    凡高作较有精采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情做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

    这第二句断语,尚须在下边陆续证明。这第一句话,依我底判断看,的确是如此的,不知读者觉得怎么样?王雪香在评语里,几乎说得后四十回,没有一回不是神妙难言的。这种嗜好,真是“味在酸咸之外”了。

    我现在更要进一步去指斥高作底弊病。如一回一节的分论,则未免太琐碎了。我先把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直说一下。

    (1)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

    高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六回书,去叙述这件事,却铸了一个大错。何以呢?(1)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学着去做“禄蠹”?又怎么能以极短之时期,成就举业,高魁乡榜?说他是奇才,亦没有什么趣味。(2)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更有何风趣?(3)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难道他也和那些滥俗的小说家一般见识,因自己底落薄,写书中人大阔特阔,以作解嘲吗?既决不是的。那么,高氏补这件事,违反了作者底原意。

    在我底三标准下,这件事没有一点可以融合的。所以我断定这是高鹗底不知妄作,不应当和《红楼梦》八十回相混合。王雪香是盲目赞成高作的,但他也说:“宝玉诗词联对灯谜俱已做过,惟八股未曾讲究……”(第八十四回,评)王氏因为不知后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所以不敢非议,但他也似乎有些觉得,宝玉做八股,实在是破天荒的奇事。他还有一节奇妙的话:“宝玉厌薄八股,却有意思博取功名,不得不借作梯阶。”(第八十二回,评)这真是对于宝玉大大不敬。他何以知道他想博得功名?且既肯博取功名,何以厌薄八股?这些都是万讲不通的。王氏因努力为高鹗做辩护士,所以说了这类奇谈。

    高鹗为什么做这件蠢事呢?这实在因他底性格与曹氏不同,决不能勉强的。看高氏自己说:“又复稍示神灵,高魁贵子,方显得此玉是天奇地灵锻炼之宝,非凡间可比。”(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语)这真是很老实的供招。高鹗总觉得玉既名通灵,决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间最重要的便是“高魁乡榜”。若不然,岂不是辜负了这块通灵玉?他仿佛说,如宝玉连个举人也中不上,还有什么可宝的在呢?这并不是我故意挖苦高氏,他的确以为如此的。“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第一百十九回,宝玉语)他明明说道,只要中一个举人,一辈子的事就完了。他把这样的胸襟,来读《红楼梦》,来写贾宝玉,安得不糟!

    (2)宝玉仙去,封文妙真人。(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写宝玉出家以后只有一段。“贾政……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了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却是宝玉……只见船头来了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登岸而去。”后来贾政来追赶他们,只听他们作歌而去,倏然不见,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旷野了。贾政还朝陛见,奏对宝玉之事,皇上赏了个“文妙真人”的号。(第一百二十回)

    这类写法,实不在情理之中。原作者写甄士隐虽随双真而去,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却还没有这么样的神秘。被他这样一写,宝玉简直是肉身成圣的了,岂不是奇谈?况且第一百十九回,虚写宝玉丢了,已很圆满,何必再画蛇添足,写得如此奇奇怪怪?高鹗所以要如此写,想是要带顾一僧一道,与第一回、第二十五回相呼应。但呼应之法亦甚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笔?所以依事实论,是不近情理;依风裁论,是画蛇添足。至于写受封真人之号,依然又是一种名利思想底表现。高鹗一方面羡慕白日飞升,一方面又羡慕金章紫绶;这真是封建时期士大夫底代表心理了。王雪香批评这一节文字,恭维他是“良工心苦”,想也是和高鹗有同样的羡慕。高鹗还有一点跟曹雪芹全相反的。宝玉做了和尚,皇上却不封他禅师,偏封他文妙真人,他是由释归道;雪芹却说空空道人改名情僧,道士又变为和尚。两两对比,非常奇怪。

    (3)贾政袭荣府世职,后来孙辈兰桂齐芳。贾珍仍袭宁府三等世职。所抄的家产全发还。贾赦亦遇赦而归。(第一百七、一百十九、一百二十回。)

    这也是高氏利禄薰心底表示。贾赦、贾珍无恶不作,岂能仍旧安富尊荣?贾氏自盛而衰,何得家产无恙?这是违反第一个标准了。以文情论,风月宝鉴宜看反面(第十二回。《红楼梦》亦名《风月宝鉴》),应当曲终奏雅,使人猛省作回头想,怎么能写富贵荣华绵绵不绝?这是不合第二标准。以原书底意旨论,宝玉终于贫穷(第一、第五回),贾氏运终数尽,梦醒南柯(第五、第二十九回),自杀自灭,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怎么能“沐天恩”“延世泽”呢?这不合第三个标准了。只有贾兰一支后来得享富贵,尚合作者之意。以外这些,无非是向壁虚造之谈。王雪香对于这点,似乎不甚满意,所以说:“甄士隐说‘福善祸淫兰桂齐芳’是文后余波,助人为善之意,不必认作真事。”(第一百二十回,评)这明明是不敢开罪高鹗————其实王氏并不知道————强为饰词了。既已写了,为什么独这一节不必认作真事呢?

    (4)怡红院海棠忽在冬天开花,通灵玉不见了。(第九十四回)

    (5)凤姐夜到大观园,见秦可卿之魂。(第一百一回)

    (6)凤姐在散花寺拈签,得“衣锦还乡”之签。(同回)

    (7)贾雨村再遇甄士隐,茅庵火烧了,士隐不见。(第一百三、一百四回。)

    (8)宝玉到潇湘馆听见鬼哭。(第一百八回)

    (9)鸳鸯上吊时,又见秦氏之魂。(第一百十一回)

    (10)赵姨娘临死时,鬼附其身,死赴阴司受罪。(第一百十二回)

    (11)凤姐临死时,要船要轿,说要上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十四回)

    (12)和尚把玉送回来。宝玉魂跟着和尚到了“真如福地”,重阅册子,又去参见了潇湘妃子,碰着多多少少的鬼,幸亏和尚拿了镜子,奉了元妃娘娘旨意把他救出。(第一百十五、一百十六回)

    (13)宝玉跟着僧道成仙去。(第一百二十回)

    这十条都是高氏补的。读者试看,他写些什么?我们只有用原书底话,“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来批评他。这类弄鬼装妖的空气,布满于四十回中间,令人不能卒读。而且文笔之拙劣可笑,更属不堪之至,第一百十六回文字尤惹人作呕。且上边所举,只是些最不堪的,以外这类鬼怪文字还多呢。(如第九十五回,妙玉请拐仙扶乩;第一百二回,贾蓉请毛半仙占卦,贾赦请法师拿妖。)读者试看,前八十回笔墨何等洁净。即如第一回、第五回、第二十五回,偶写神仙梦幻,也只略点虚说而止,决不如高鹗这样的活见鬼。第十二回,写跛足道人与风月宝鉴,是有寓意的。第十六回,写都判小鬼,是一节滑稽文字。这些都不是高氏所能藉口的。且高作之谬,还在其次,因为谬处可以实在指出;最大的毛病是“文拙思俗”,拙是不可说的,俗是不可医的。

    古人说得好,“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我们读高本四十回,也真可以想见高氏底为人了。他所信仰的,归纳起来有这三点:(1)功名富贵的偶像,所以写“中举人”,“复世职”,“发还家产”,“后嗣昌盛”。(2)神鬼仙佛的偶像,所以四十回中布满这些妖气。(3)名教的偶像,所以宝玉临行时必哭拜王夫人,既出家后,必在雪地中拜贾政。况且他在序言上批评《红楼梦》,不说什么别的,只因“尚不谬于名教”,所以“欣然拜诺”。啊!我们知道了!高鹗所赏识的,只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其实《红楼梦》谬于名教之处很多,高氏何必为此谬赞呢。

    (14)宝钗以手段笼络宝玉,始成夫妇之好。(第一百九回)

    高氏写此节之意,想是为后文宝钗有子作张本(王雪香也如此说)。但宝钗怀孕,何必定在前文明点?即使要写明,又何必写宝钗如此不堪,弄什么“移花接木”之计?以平日宝钗之端凝,此事更为情理所必无。雪芹原意要使闺阁昭传,像他这样写法,简直是污蔑闺阁了。这对于我所假设的三个标准,处处违谬,高氏将何以自解?我常常戏说,大观园中人死在八十回中的都是大有福分。如晴雯临死时,写得何等凄怆缠绵,令人掩卷不忍卒读;秦氏死得何等闪烁,令人疑虑猜详;尤二姐之死惨;尤三姐之死烈;金钏之死,惨而且烈。这些结局,真是圆满之至,无可遗憾,真可谓狮子搏兔一笔不苟的。在八十回中未死的人,便大大倒霉了,在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写得牛鬼蛇神不堪之至。即如黛玉之死,也是不脱窠臼,一味肉麻而已。宝钗嫁后,也成为一个庸劣的旧式妇人。钗黛尚且如此,其余诸人更不消说得了。

    (15)黛玉赞美八股文字,以为学举业、取功名是清贵的事情。(第八十二回)

    这也是高氏性格底表现。原文实在太可笑了,现在节引如下:“黛玉道:‘……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觉得不甚入耳;因想:‘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人,怎么也这样势欲薰心起来?’……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这节文字,谬处且不止一点。(1)黛玉为什么平白地势欲薰心起来?(2)黛玉何以敢武断宝玉要取功名?在八十回中,黛玉几时说过这样的话?(3)以宝黛二人底知心恩爱,怎么会黛玉说话,而宝玉竟觉得不甚入耳,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在八十回中曾否有过这种光景?(4)宝玉既如此轻蔑黛玉,何以黛玉竟能忍受?何以黛玉在百二十回中,前倨后恭到如此?

    这些疑问,有为高氏作辩护的人是必须解答的。如有人以为《红楼梦》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须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鹗勉强续书底证据,便是百二十回不出于一手底证据。

    至于反面的凭据,在八十回中却多极了。宝玉上学时,黛玉以“蟾宫折桂”作讥讽(第九回)。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第三十二回)宝黛平常说的话,真是所谓“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怎么到了第八十二回,竟会不甚入耳起来?这岂不是大笑话?以外八十回中写宝黛口角,无非是薄物细故,宝玉从来没有当真开罪黛玉的时候,怎么在这回中,竟以轻藐冷淡的神情,形之于词色呢?在这些地方,虽百高鹗,也无从辩解的。

    而且我更不懂,高氏写这段文字底意旨所在。上边所批评的各节,虽然荒谬,还有可以原谅之处;这节却绝对的没有了。他实在可以不必如此写的,而偏要如此写法,这真有点令人莫测。即王雪香向来处处颂赞他的,也说不出道理来。他只说:“作者借宝黛两人口中俱为道破。”为什么要借两人口中?有什么要道破?这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话。

    (16)黛玉底心事,写得太显露过火了,一点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觉得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第八十二、第八十三、第八十九、第九十、第九十五、第九十六、第九十七、第九十八回)

    这是我主观上的批评,不为定论。我想同时或者有人以为高氏补这几回书是很好的罢。现在姑且引几条太显露的,我以为劣的,如下:

    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有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依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好!宝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了!”“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谁去!”(均见第八十二回)

    黛玉大叫一声道:“这里住不得了!”一手指着窗外,两眼反插上去。(第八十三回)

    宝玉近来说话,半吐半吞,忽冷忽热,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第八十九回)

    “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了他们的金玉也未可知。”(第九十五回)

    “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

    这些都太过露,全失黛玉平时的性情。第八十三回所写,尤不成话。第八十二回写黛玉做梦,第八十九回写她绝粒,都是毫无风趣的文字。且黛玉底病,忽好忽歹,太远情理。如第九十二回,黛玉已“残喘微延”,第九十四回又能到怡红院去赏花;虽说是心病可以用心药治,但决不能变换得如此的神速。且这节文字,在文情上,似乎是个赘瘤。高氏或者故意以此为曲折,但做得实在太不高明,只觉得麻烦而且讨厌。至于第九十五回,黛玉以拆散金玉为乐事。这样的幸灾乐祸,毫不替宝玉着急,真是毫无心肝,又岂成为黛玉?写她临死一节文字,还逊于第七十七回之写晴雯,只用极拙极露的话头来敷衍了结,这也不能使读者满意。总之,以高鹗底笨笔,来写八面玲珑的林黛玉,于是无处不失败。补书原是件难事,高氏不能知难而退,反想勉为其难,真太不自量了。

    (17)后来贾氏诸人对于黛玉,似太嫌冷酷了,尤以贾母为甚。(第八十二、第九十六、第九十七、第九十八回)

    这也是高作不合情理之处。第八十二回,黛玉梦中见众人冷笑而去;贾母呆着笑:“这个不干我事。”第九十六回,写凤姐设谋,贾母道:“别的事,都好说!林丫头倒没有什么。”第九十七回,鸳鸯测度贾母近日疼黛玉的心差了些,不见黛玉的信儿,也不大提起。又说:黛玉见贾府中上下人等都不过来,连一个问的人都没有。又说:紫鹃想道:“这些人怎么竟这样狠毒冷淡?”第九十八回,王夫人也不免哭了一场;贾母说:“是我弄坏了他了!但只是这个丫头也傻气。”

    这几节已足够供我们批评的材料。贾氏诸人对于黛玉这样冷酷,文情似非必要,情理还有可通。至于贾母是黛玉底亲外祖母,到她临死之时,还如此的没心肝,真是出乎情理之外。八十回中虽有时写贾母较喜宝钗,但对于黛玉仍十分钟爱、郑重,空气全不和这几回相似。像高氏所补,贾母简直是铁石心肠,到临尸一恸的时候,还要责备她傻气,这成什么文理呢!所以高氏写这一点,全不合三标准。况且即以四十回而论,亦大可不必作此等文字。高氏或者要写黛玉结局分外可怜些,也未可知。但这类情理所无的事情,决不易引动读者深切的怜悯。高氏未免求深反惑了!

    (18)凤姐不识字。(第九十二回)

    这是和八十回前后不相接合的。我引八十回中文字两条为证:

    凤姐会吟诗,有“一夜北风紧”之句。(第五十回)

    “凤姐……每每看帖看账:也颇识得几个字了。”后来看了潘又安底信,念给婆子们听。(第七十四回)

    这是凤姐识字底铁证,怎么在第九十二回里,说凤姐不认得字呢?这虽是与文情无关碍,但却与前八十回前言不接后语,亦不得不说是文章之病。

    (19)凤姐得“衣锦还乡”之签,后来病死了。(第一百一、一百十四回)

    这不但是与八十回不合,即在四十回中已说不过去了。她求的签是“……于今衣锦返家园”。后来宝钗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这似乎在后文应当有明确的照应,方合情理。哪知道凤姐后来竟是胡言乱语地病死了,临死的时候,只嚷到金陵去。至于“衣锦”两字,并无照应。说是魂返金陵,那里有锦可衣?魂能衣锦或否,高氏又何从知道?说是尸返金陵,则衣锦作为殓衣释,也实在杀风景得很。况且书中既说,贾氏是金陵人氏,则归葬故乡情事之常,又何独凤姐?又何必求签方才知道呢?高氏所作不合前八十回,还可以说两人笔墨不能尽同。至于四十回中底脱枝失节,则无论如何,高氏无所逃罪。况且相去只十四回,高鹗虽健忘也不至此。我想,与其说高鹗底矛盾,不如说高鹗底迂谬。程伟元说他是“闲且惫矣”,真是一点不错。他如不闲,怎么会来续书?他如不惫,怎么会续得如此之乱七八糟呢?

    (20)巧姐年纪,忽大忽小。(第八四、第八八、第九二、第一百一、第一百十七回)

    这也是全在四十回中的,是高作最奇谬的一节文字,我们不能不详细说一说,先把这几回文字约举如下。

    (甲)奶子抱着巧姐儿,用桃红绫子小棉被儿裹着,脸皮发青,眉梢鼻翅微有动意。(第八十四回)

    这明是婴儿患病将抽筋底光景,看这里所说,她至多不得过两三岁。

    (乙)那巧姐儿在凤姐身边学舌,见了贾芸,便哑的一声哭了。(第八十八回)

    小儿学舌也总不过三岁,且见生人便哭,也明白是婴儿底神情。

    (丙)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已有三千多字,且念了一本《女孝经》,又上了《列女传》。宝玉对她讲说,引了许多古人,如文王后妃、姜后、无盐、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等,共二十二人。巧姐说:这些也有念过的,也有没念过的,现在我更知道了好些。后来她又说,跟着刘妈学做针线,已会扎花儿,拉锁子了。(第九十二回)

    即以天资最聪明的而论,这个光景至少已是七八岁了,况且书上明说已认了几年字,又会做精细的活计,决非五六三四岁的孩子可知。且巧姐言语极有条理,且很能知道慕贤良,当然年纪也不小了。即小说以夸张为常例,亦总不过七八岁。在实际上,七八岁的孩子,能如此聪明是百不见一的。算她仅七八岁,已是就小说论,不是以事实看。但这个假设,依然在四十回中讲不过去。巧姐万不能如此飞长,像钱塘江潮水一样。第九十二回距第八十八回只有四回,在四回之中,巧姐怎么会暴长起来?不可解一。从第七十一回到第一百十回,总共不过三年;(第七十一回,贾母庆八旬,第一百十回贾母卒,年八十二岁。)而巧姐已在四回之中过了几年,————至少亦有三年,因两年不得说几年————这光阴如何能安插得下?三十九回中首尾三年,四回中亦是三年;则其余的三十五回,岂不是几乎不占有时间的,这如何能够想象?不可解二。

    但这还可以疏忽作推诿,小说原是荒唐言,大可不必如此凿方眼;上边所论,不过博一笑而已,未必能根本打消高作底声价,只是笑话却并不以此为止,这却令我们难乎为高鹗辩解。

    (丁)巧姐儿哭了,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第一百一回)

    巧姐被拧,连话都不说,只有大哭的一法,看这个光景她不过三岁,至多亦以四岁为限。若在四岁以上,决不至于被拧之后连话都不说的;况且如巧姐能说话,婆子亦决不敢平白地拧她一把。可见其时,巧姐确是不会说话的,至多也不过会学舌。既然如此,请看上文慕贤良之事,应作何解释?念书,认字,做针线的孩子,过了些时候(九回书),反只会啼哭,连话都不会说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孩子长大了,重新还原。这算怎么一回事?长得奇,缩得更奇;长得快,缩得更快。这又算怎么一回事?巧姐长得太快,还可以粗忽来推诿。至于长了又缩小,这无论何人,不能赞一词的,而竟没有人批评过。评《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这样的怪事,偏不以为怪。王雪香只以巧姐长得太快为欠妥,其实何止欠妥而已,简直是不通。

    (戊)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第一百十七回)

    十六回以后,她又飞长了。说这十六回书,有十年的工夫,这无论如何是不可信的。(我们知道,前八十回,只有首尾九年。)既不可信,她底生长,又成了一种奇迹。巧姐长了又缩,缩了又长,简直像个妖怪,不知高氏是什么意思?十二钗惟巧姐年最小,所以八十回中绝少提及,只写了些刘姥姥底事情,终非巧姐传底正文。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如此一续,巧姐真可谓倒霉之至,至于高鹗为什么写她底事情如此神怪,其原因很难懂;大约他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地方,只是随意下笔。慕贤良一回专为巧姐作传,拿来配齐十二钗之数,所以勉强拼凑些事情,总要写得漂亮一点,方可以遮盖门面,他却忘了四回以前所写的巧姐是什么光景的。于是她就暴长了一下。后来凤姐病深,高氏要写巧姐年幼,孤露可怜,以形凤姐结局底悲惨。于是她就暴缩一下。到书末巧姐要出嫁,却不能不说她是十三四岁;因为这已是最小的年龄。于是她又暴长了。高氏始终没有注意她底年龄,所以才闹了这么一个大笑话。

    巧姐慕贤良一回,还有一点谬处;就是所描写的绝不是宝玉。宝玉向来不肯作这类迂谈的,在这儿却凭空讲了无数的名教中人、贞烈贤教的妇女给巧姐听。这真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高氏可以踌躇满志了。但宝玉为人却顿成两橛,未免说不过去。后四十回写宝玉,竟是个势利名教中人;只于书末撒手一走,不知所终,这是非常可怪的。不但四十回中的宝玉不和八十回的他相似,即四十回中,宝玉前后很像两个人,并与失玉送玉无关,令人无从为他解释。高氏对于书中人物底性情都没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只是随笔敷衍,所以往往写得不知所云,亦不但宝玉一人。不过宝玉为书中主人,性格尤难描画,高氏更没处去藏拙罢了。

    上列二十条,是四十回中最显著的毛病,以外不重要的地方可笑之处自然还多。如香菱之痼疾,没有提起,自然地痊愈了;以平儿底精细,连水月庵馒头庵都分不清楚,害凤姐吐血(程甲本第九十三回);以紫鹃底秀慧,而写她睡着的鼻息还听吆呼声儿(第八十二回);小红和贾芸有恋爱关系,后来竟了无照应,她只和丰儿做了个凤姐底随身小婢,毫不占重要的位置;麝月抽了荼?花签,却并无送春之事;以外零零碎碎的小毛病————脱枝失节,情理可笑的————自然还有,只是一时不能备举,且与大体无关,亦可以不必备举了。

    高作底分评,已如上所说了。但我们要更综合地批评一下,这方才尽这篇文字底责任。我以前给颉刚的信曾起诉高氏有五条,都是零碎的,而颉刚却归纳成为三项。我底五条是:(1)宝玉不得入学中举。(2)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3)宝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4)凤姐、宝钗写得太毒,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5)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神奇。(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颉刚回信上说:“你起诉高鹗的五条,我都不能为他作辩护士。我以为他犯的毛病归纳起来有三项:(1)他自己是科举中人,所以满怀是科举观念,必使宝玉读书中举。(2)他也中了通常小说‘由邪归正’的毒,必使宝玉到后来换成一个人。(3)他又中了批小说者‘诛心’的成见,必使凤姐、宝钗辈实为奸恶人。我疑心在他续作时,或已有批本,他也不免受批评人的暗示。”[1](一九二一,六,二十四信。)

    颉刚所归纳的三条,我以为理由充足,无再申说底必要。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去讨论高鹗续书底目的,和他底性格与作者底比较,下了这样的批评,方才能彻底估定后四十回底价值。我们真要了解一种作品,非先知道他底背景不可,专就作品本身着眼,总是肤浅的,片面的,不公平的。

    我们第一要知道,高鹗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功,使此书“巅末毕具”,他并没有做《红楼梦》底兴趣,且也没有真正创作《红楼梦》底可能。我给颉刚的信上说:

    因为雪芹是亲见亲闻,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兰墅是追迹前人,自然只能举其大概了结全书。若把兰墅底亲见亲闻都夹杂写了进去,岂不成了一部“四不像”的《红楼梦》!(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这是说明高氏补书这般草率仓忙的缘故。因他不比曹雪芹,他胸中没有活现的贾宝玉、十二钗,所以不容得他不草率仓忙。这不算高氏底大过失。

    以我底眼光看,四十回只写了主要的三件事,第三项还是零零碎碎的,其实最主要的只有两项。

    (1)黛玉死,宝玉做和尚。

    (2)宝玉中举人。

    (3)诸人底结局,很草率的结局。

    第三项汇聚拢来可算一项,若分开来看,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向来的观念,无论写什么总是“有头有尾”才算完结,所以高氏只得勉强将书中人底结局点明一下。至于账簿式的结局,那也不在他底顾虑中了。

    所以四十回主要的只写了(1)(2)两项,而第二项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可用这个来估定高作底价值。我这归纳的结果,是可以实证而非臆想的。试把各回分配于各项之下:

    (1)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

    第八十三回,上半节写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五回,唱的戏是《冥升》和《达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弹琴而弦忽断。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十一回,宝黛谈禅;黛说“水止珠沉”,宝说“有如三宝”。

    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宝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灵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第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却尘缘。

    (2)所引各回,已见《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

    (1)项最多占了十七回。(2)项也占了六回。单是这两项已占全书之半数。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写、叙述,大部分可以包括在(3)项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却不喜欢写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时,必请出两位王爷来优礼贾政,既抄之后又要“复世职”“沐天恩”。可见高氏当时写这段文字,真是遵照前文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于本心。他底本心,只在于使宝玉成佛做祖,功名显赫。如没有第二项宝玉中举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时,便是宝玉做和尚的时候了。他果然也因为如此了结,文情过促,且无以安插宝钗。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宝玉没有中举。他以为一个人没有中举而去做了和尚,实在太可惋惜了。我们只看宝玉一中举后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见了。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寿全归”的。最是全福算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贵神仙都全备了。神仙长生不老,寿考是不用说的了。高鹗写贾氏亦复如此,虽抄了家,依然富贵荣华,子孙众多,全然不脱那些小说团圆迷的窠臼,大谬于作者底本意。但我们更要去推求他致谬底原由,不能不从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较下手。我给颉刚一信上说: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们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衷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戴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一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一九二一,六,九。)

    在另一信上又说: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一九二一,六,十八。)

    我是再三申说,高氏底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底差异,而又要去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曾有一意见,向颉刚说过: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芹穿这一双不合适的靴子。(一九二一,六,九。)

    高作底庸劣我们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们却可以原谅他。总之,说高鹗不该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于续《红楼梦》,不但姓高的一个人而已。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但在影响上,高氏底僭号却不为无功,这虽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部分,并且还没把真意说明,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何以见得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非,只一气呵成地读了下去。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至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论事,宝走黛死都是高氏编造的,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式说到的,而百年来的读者都上了高氏这一个大当,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们决不敢再做一部“原本红楼梦”,这真是痛快极了!他们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劳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鹗这个把戏,可谓坑人不浅。我真想不到“假传圣旨”有这样大的威权。

    从这里,高氏借大帽子来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从前颇怀疑:高氏补书这一事既为当时闻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讳,为什么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说从鼓担上买来的不可?现在却恍然有悟了。高鹗谨守作者底原意,写了四十回没有下场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题他底大名,必被社会上一场兜头痛骂,书亦不能传之久远,倒不如索性说是原本,使他们没处去开口的好。饶你是这样,后来还有一班糊涂虫,从百二十回续下去。这可见社会心理,容留不住悲剧的空气到什么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传,其危险尤不堪设想。所以高氏底续书,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讲他,在效用上看,实在是《红楼梦》底护法天王,万万少他不得的。我从前颇以高鹗续书假托雪芹为缺憾,现在却反而释然了。

    我想不到后四十回底批评做得这样冗长,现在就把他结束,以数语作为总评。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比较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赶他不上,以致迷途。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原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也有些功德。

    * * *

    [1]《红楼梦》八十回始流行,即带评注,其时作者非但健在,而且不到三十岁。乾隆甲戌年(一七五四)脂砚斋已是再评,则初评当尚在其前。颉刚猜高鹗看见过批本,完全对,不过“脂评”恰正和后来百廿回本诸评相反,很赞美宝钗、袭人,甚至过于赞美,并无诛心之论。

    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

    《红楼梦》本子虽多,但除有正书局所印行的戚序本以外,都出于一个底本,就是程伟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虽小有差异,大体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区别,即使偶有数处,也决不多的。我虽在实际上,没有能拿各本去细细参较一下,但这个断语却至少有几分的真实。至于高本和戚本,因为当时并无关系,所以很有些不同。虽然也不十分夥多、显著,却已非高氏各本底差异可比了。这是我草这篇底缘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连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说,实在他所看见的只有八十回书。原来戚氏行辈稍前于高鹗,所以补书一事决非戚氏所知。[1]且他也并没有补书底志愿,戚氏在这一体上,是很聪明的。他说:

    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而寤者几希!(戚本序)

    他知道八十回后必定是由盛而衰,以为不补下去,也可以领悟得,不必去下转语了。他又以为抱这种“刻舟求剑”的人,是沾沾之徒;可见不但高鹗挨骂,即我们也不免挨骂了。

    我们既承认戚蓼生那时所见的《红楼梦》,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数,就不能不因此承认程伟元所说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谎话。(程语见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说谎,正因可以自圆其说,使人深信后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实“这百二十回的回目只有八十是真的”,极易证明,决非程氏一语所能遮掩得过,我在前边已论及了。

    既如此,就较近真相这一个标准下看,戚本自胜于高本;因为高鹗既续了后四十回,虽说“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这数十回,则前八十回有增损之处恐已难免。高氏原曾说明前八十回曾经他校订,换句话说,就是经他改窜。至于改得好不好,这又是另一问题。

    但这两本底优劣区分,却又不如此简单。为什么呢?(1)高氏校书,并非全以己意为准,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且高本出后,即付排付刊,不容易辗转引起错误。(2)戚本也是个传抄的本子,而且没有经过整理的。所以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2]。

    两本既互有短长,我也不便下什么判断,且也觉得没有显分高下底必要。现在只把大体上不同之处说一说,至于微细的差异,这是校勘本书人底事,不是在这里所应当注意的。我们先论两本底回目。戚本不但没有后四十回之目,即八十回之目亦每与高本不同。现在选大异的几回列表如下:

    (1)第五回 高————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戚————灵石迷性难解仙机,警幻多情秘垂淫训。

    (2)第八回 高————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戚————拦酒兴李奶母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

    (3)第九回 高————训劣子李贵承申斥,嗔顽童茗烟闹书房。

    戚————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书堂。

    (4)第十七回 高————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戚————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深幽。

    (5)第二十五回 高————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

    戚————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6)第二十七回 高————滴翠亭宝钗戏彩蝶,埋香冢黛玉泣残红。

    戚————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7)第三十回 高————椿龄画蔷……

    戚————龄官画蔷……

    (8)第六十五回 高————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戚————膏粱子惧内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择夫。

    (9)第八十回 高————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戚————懦弱迎春肠回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

    从上表看,(1)(5)(6)三项高本文字通顺。(3)(7)均戚本佳。龄官不得说“椿龄”,李贵受斥不必列入回目。(8)可谓无甚好歹,高本较直落些而已。(4)因分回不同,故目亦不同。(2)(9)两项,不能全以回目本身下判断。

    我们先说(4)项。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深幽”。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3]

    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从游园后宝玉退出分回,段落较为分明。(2)教演女戏,差人请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开头所叙各事相类,都是作元春归省底预备,这处不得横加截断,分成两橛。(3)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实在是太重复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并无庆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甚符合。以这三个原因,我宁以戚本为较佳。汪原放君以为怡红院是贾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说,为戚本病。我却以为无甚大关系。贾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将来的怡红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

    第(2)项就回目底文字批评,高本似乎较好;就本文底事实对看,两本简直是半斤八两;就书中大意看,这就不容易说了。第八回共叙述三件事:(1)钗玉互看通灵金锁;(2)宝黛两人在薛姨妈处喝酒;(3)宝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说了(1)项,虽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举(2)(3)两项,却遗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项,亦属不合。总之,两本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个毛病,就是只说了一部分不能包举全体;不过高本回目较为稳妥漂亮,戚本用“贾公子”,似不合全书体例。

    若就书中大意作批评,这就很不容易说了。我们试想,高戚两本,这一个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义亦绝不同,在八十回书内实为仅见。这一点上我们须得加一番考虑。我们第一要知道,这绝非仅是一本传抄底歧异,是两本底区别。有正主人眉批上说:“作者点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过来说,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后文金玉成婚底张本;而戚本却不想强调这金玉姻缘,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来,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较近真的[4]。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经过高氏底改窜,我们看高鹗底《红楼梦引言》上说:

    ……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

    这还是有依据的改正,不是臆改。但下一条又说:

    ……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这是明认他曾以己意改原本了。虽他只说增损数字,但在实际上,恐怕决不止数字。他虽说,“非敢争胜前人”;但已可见他底本子,有许多地方,为前人所未有。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于“争胜前人”这一点?

    最可笑的,他对于自己做的后四十回,反装出一副正经面孔,说什么“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经改了又改,到自以为尽善尽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这真是高氏欺人之谈,无非想遮掩他底补缀的痕迹,无奈上文已明说后四十回无他本可考,所谓“欲盖弥彰”了[5]。

    既承认了这个假定,那么,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为高氏底改笔————臆改或有依据的改。高氏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可以判定金玉姻缘,使他底“宝钗出闺成礼”一节文字,铁案如山,不可摇动。若原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团圆,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读者一览无余。高氏却有点做贼心虚,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这原是一种揣测不能断定,不过却很有可能的罢了。

    对于(9)项,我也有相同的批评。就第八十回目之本身而论,高本是较为妥当。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参看,高本也很好。戚本这一个回目有两个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说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这回又说“懦弱迎春肠回九曲”,未免有重复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后叙迎春归宁诉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当先香菱而后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这回目却甚可疑,不得不说一说。王道士诌妒妇方,不过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无甚深意,无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后来写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闹了一个大笑话。这里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岂不自己打嘴巴。这显有改窜的痕迹,可疑二。但戚本这回目亦非妥善,我们也不能断定原本究竟作什么[6]。

    在论两本子底回目以后,有一句话可以说的。我想《红楼梦》既是未曾完稿的书,回目想是极草率的,前后重复之处原不可免。到高鹗补了后四十回,刊版流传,方才加以润饰,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实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当;正是因为有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这个,反较近于原本。我们要搜讨《红楼梦》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书是尽善尽美的”这个观念,否则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为原本或者竟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高鹗一则因他重复颠倒,二则因不便照顾香菱底结局,于是把他改了。

    两本回目底异同既明,我们于是进而论到两本底本文。这自然是很繁琐的,我只得略举大概,微细的地方一概从省。但即是这样论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就本文看,第十六回尾,高本漏缺,应照戚本补的。秦钟临死时,有鬼判及小鬼底一节谈话,高本只写众小鬼抱怨都判胆怯为止,下边接一句“毕竟秦钟死活如何”,这回就算完了。到第十七回开场,秦钟却已死了,与情理未免有两层不合:(1)宝玉特意去别秦钟的,自应当有一番言语,文情方圆。(2)因宝玉来了,都判吓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钟还阳与宝玉一会;否则直白叙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节?依高本这么说,岂不是都判见识反不如小鬼,秦钟就这般闷闷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势亦不连贯。我以为这回之末,众鬼抱怨都判以后,应照戚本补入这一节。

    都判道:“放屁!俗语说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也别管他阳,没有错了的。”众鬼听说,只得将他魂放回;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勉强叹道:“怎么不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携手垂泪道:“有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

    补了这段文字,却是妥当得多。虽然秦钟最后一语,有点近于“禄蠹”底口吻;但在当时的社会中,他临命时或不能不悔,正与第一回语相呼应。以外口吻底描写,事迹底叙述,亦都还合式,很有插入底资格。

    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两本有好几处不同。现在分项说明:

    (1)高本上惜春没有做灯谜,戚本却是有的。她底灯谜是“佛前海灯”,文曰: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依我看来,三春既各有预兆终身之谜,惜春何得独无。况此谜亦甚好,应照戚本补入为是。

    (2)高本中黛钗各有一谜;而戚本中黛玉无谜。高本所谓黛玉之谜,戚本以为宝钗所作;高本宝钗之谜,不见于戚本。所以————

    朝罢谁携两袖烟……

    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为是黛玉底,戚本却以为是宝钗底。

    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

    高本以为是宝钗所作的,戚本上却完全没有。这一点也很奇怪。这一谜极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断定宝钗底终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独独没有?我也疑心,这是高氏添入的,专为后文作张本而设,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个道理。

    (3)宝玉一谜,打的是镜子,高有戚无。依文理看,戚本是对的,应照他删去为是。因为本回下面凤姐对宝玉道:“适才我忘了,为什么不当着老爷撺掇,叫你也作诗谜儿。”她既说是忘了,是明明没有撺掇贾政叫宝玉作谜。若宝玉已作了极好的诗谜,凤姐岂能拿这个来吓唬宝玉呢?这是极容易明白,不消多说的。[7]

    戚本虽也有好处,但可发一笑的地方,却也不少。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贾政心中也着忙。当下众人七言八语,……”文气文情都很贯串,万无脱落之理。而戚本却平白地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

    贾政等心中也有些烦难,顾了这里,丢不了那里。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当下众人七言八语。……

    不但文理重沓,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评注人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也是别有会心了。

    高本第三十七回,贾芸给宝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书,一笑”。这是错了。书中叙贾芸写信,文理不通有之,万不会在“男芸跪书”之后,加上“一笑”一词。这算什么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戚本这一处原文作“男芸跪书一笑”,一笑是批语,不是正文,所以夹行细写。高本付刻时,因一时没有留心,将批语误入正文,从此便以误传误了。但高氏所依据的抄本,也有这批语,和戚本一样,这却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宝玉看宝钗为黛玉拢发,这一段痴想,高本写得极风流,戚本却写得很煞风景。我并引如下:

    宝玉在旁看着,亦觉更好,不觉后悔;不该令他抿上鬓去,也该留着,此时叫他替他抿上去。(高本。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宝钗。)

    宝玉……叫我替他抿去。(戚本我是宝玉自指。)

    这一个“我”字错得好利害啊!照高本看,宝玉不愧“意淫”之名;被戚本这一误,宝玉简直堕落到情场底饿鬼道。高本所写的光景、情趣,生生被一个“我”字糟蹋了。凡这等地方,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所关很大。

    且不但风格底优劣迥殊,即以文词底结构论,这个“我”字万万安他不下。为什么呢?上文明有“也该留着”一兼词(高戚两本同),正为说明此语之用,言当初不该让黛玉自己拢发,最好留着,一起让宝钗替她抿上去。若宝玉想自己为黛玉拢发,何必说什么留着?因为即使是留着,也与宝玉无干。宝玉在这回书上本没有替黛玉抿发,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谓“只觉更好”一兼词,如下文换了“我”字,又应当作何解释?宝钗替黛玉抿鬓,所以能说更好。以如此好的风情,而宝玉要亲自出马,岂不是大杀风景吗?这类谬处,都是后来传抄人底一己妄见,奋笔乱改所致。他们因被这好几个他字搅扰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于换一我字,方足以写宝黛底亲昵。我们看戚本底眉评,就可以恍然于这类妄人底见解了。(戚本这回眉评说:“今本将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8]

    第四十九回,写香菱与湘云谈诗之后,宝钗笑话她俩;高戚两本有繁简底不同,而戚本却很好,可以照补。

    “……又怎么是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僻;痴痴颠颠,哪里还像两个女儿呢?”说得香菱湘云二人都笑起来。(高本)

    “……李义山之隐僻。放着现在的两个诗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么?”湘云听了,忙笑问:“现在是哪两个?好姐姐,告诉我!”宝钗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疯湘云之话多。”二人听了都大笑起来。(戚本)

    戚本所作,不但说话神情极其蕴藉聪明;且依前后文合看,这后来宝钗一语,万万少不得的。因为如高本所作,宝钗说话简直是教训底口吻,别无甚可笑,二人怎么会都笑起来?必如戚本云云,方才有可笑之处,且妙合闺阁底神情。否则,一味的正言厉色,既不成为宝钗,又太杀风景了。

    第五十三回,写贾母庆元宵事,戚本较高本多一大节文字,虽无大关系却也在可存之列。现在引如下:

    原来绣这璎珞的,也是个姑苏的女子,名唤慧娘。因他亦是书香宦门之家,他原精于书画,不过偶然绣一两件针线作耍,并非世卖之物。凡这屏上所绣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每一枝花侧,皆用古人题此花之旧句,或诗或歌不一,皆用黑绒绣出草字来,且字迹勾踢转折轻重连断,皆与笔写无异,亦不比市绣字迹,倔强可恨。他不仗此获利,所以天下虽知,得者甚少。凡世宦富贵之家,无此物者甚多。当今称为“慧绣”。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针迹,愚人获利。偏这慧娘命夭,十八岁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所有之家亦不过一两件而已,皆惜若宝玩一般。更是那一干翰林文魔先生们,因深惜慧绣之佳,便说这“绣”字不能尽其妙,这样针迹,只说一“绣”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议了将“绣”字隐去,换了一个“纹”字;所以如今都称为“慧纹”。若有一件真慧纹之物,价则无限。贾府之荣,也只有两三件。上年将两件已进了上,目下只剩这一副璎珞,一共十六扇。贾母爱之,如珍如宝,不入请客各色陈列之内,只留在自己这边,高兴摆酒时赏玩。(脂庚本“世卖”作“市卖”,是。)

    这虽没有深意,却决不在可删之列,不知高本为什么少此一节。或者高鹗当时所见各抄本,都是没有这一节的,也未可知。现在看这节文字,很可以点缀繁华,并不芜杂可厌。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写芳官一节文字,芳官改名耶律雄奴这一件事,高本全然没有,在宝玉投帖给妙玉以后,便紧接着平儿还席的事。戚本却在这里,插入一节不伦不类的文字。因为原文甚长,不便全录,只节引有关系的一节:

    宝玉忙笑道:“……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俛,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自己开心作戏,却自己称歌功颂德?”宝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秋万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

    这些话,失却宝玉平常说话底神气,文意也很不好。假使要讨论起来,那话就很长了。

    全回文字几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高鹗底引言曾说:“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果然我们把两本第六十七回一对看,回目虽相同,本文却是大异。这相异之处,是戚本之真相,与上边所说经后人改窜的有些不同。这自然,我不能全然征引来比较,只好约略说一点。

    戚本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几节,举重要的如下:

    (1)宝玉、黛玉、宝钗一节谈话。(卷七,五页)

    (2)宝玉和袭人谈话。(七页)

    (3)袭人和凤姐一大节谈话,并说巧姐底可爱。(九页)

    (4)凤姐和平儿谈尤二姐事,明写凤姐设计底狠毒。(十一、十二页)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两节:

    (1)赵姨娘对王夫人夸宝钗一节。(六页)

    (2)凤姐拷问家童一节。(十、十一页)

    总说一句,全回文字都几乎全有差异,是在八十回中最奇异的一回,且在高鹗时已经如此的。我们要推求歧异底来源,只得归于抄本不同之故。但抄本何以在这一回独独多歧,当时的高氏,也没有能说明,我们也只好“存而不论”了。

    至于优劣底比较,从大体上看,高本是较好的。譬如凤姐拷问家童一节,高本写得更有声色;凤姐和平儿谈话及设计一节,高本只约略点过,较为含蓄。第一项中底(1)(2)两节文字,都可有可无,有了并不见佳。只第二项底(1)节,戚本似不坏。第一项中底(3)节,戚本虽稍见长,不如高本底简洁,但描写神情口吻颇好;说巧姐可爱一节文字,尤不可少。巧姐是书中重要人物之一,而八十回中很少说及,戚本多这一节极为适当。优劣本是相对的,我只就主观的见解,以为如此。

    戚本在第六十九回,又多了一节文字,大可以删削的。这回正写凤姐如何处置尤二姐及秋桐,戚本却横插一节前后不接的文字。现在引如下:

    ……一面带了秋桐来见贾母与王夫人等,贾琏也心中纳罕。那日已是腊月二十日,贾珍起身先拜了宗祀,然后过来辞拜贾母等人。合族中人直送到洒泪亭方回,独贾琏、贾蓉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且说凤姐……

    在“纳罕”“且说”之间这一节文字,高本上都是没有的。戚本却添了四行字,不但上文没有说贾珍要到哪里去,下文没有说回来,踪迹太不明了。且正讲凤姐,为什么要夹写贾珍远行,文理未免有些不顺。但如没有这一节,同回贾琏说“家叔家兄在外”,却没有着落。有这一个理由,可以为这一节作辩解。

    在同回,戚本有一节极有意义的文字,远胜高本。戚本上说:

    只见这二姐面色如生,比活着还美貌。贾琏又搂着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想着了。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高本把这一节完全删了,只在下边添写“贾琏想着他死得不分明,又不敢说”一语,作为补笔,却不见好。因这节文字,可以断定凤姐底结局,极为紧要,万无可删之理。且尤二姐暴死,以凤姐平素之为人,贾琏又何得不怀疑?故以文情论,这一节亦是断断乎不可少的,何况描写得极其鲜明而深刻呢?

    第七十回,高本也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应依戚本改正。现引戚本一节,括弧中的是高本所没有的文字。

    只见湘云又打发翠缕来说:“请二爷快去瞧好诗。”(宝玉听了,忙问:“哪里的好诗?”翠缕笑道:“姑娘们都在沁芳亭上,你去了便知。”)宝玉听了,忙梳洗了出来,果见黛玉……都在那里……

    高本既少了括弧中的一节,下文所谓“那里”便落了空。不如戚本明点沁芳亭,较为妥贴。

    第七十五回有一节文字,我觉得戚本好些。现在把两本所作并列如下:

    尤氏……一面洗脸,丫头只弯腰捧着脸盆。李纨道:“怎么这样没规矩!”那丫头赶着跪下。尤氏笑道:“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做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高本)

    小丫环炒豆儿捧了一大盆温水,走至尤氏跟前,只弯腰捧着。银蝶笑道:“奶奶不过待咱们宽些,在家里不怎样罢了。你就得了意,不管在家在外,当着亲戚也只随便罢了。”尤氏道:“你随他去罢,横竖洗了就完事了。”炒豆赶着跪下。(下同)(戚本)

    这虽是不甚关紧要的文字,但依高本,却很不合说话时底情理。李纨责备小丫头底没规矩,而尤氏即大发牢骚,说外面讲礼貌的人,做事都够使的,岂不是当面骂人?况且书中写李纨平素和易,怎么这一回对于小事如此的严声厉色?戚本所作似很妥当,补尤氏说“随他去罢”一语,亦是应有的文章。

    还有一节底异文,虽论不到谁好谁歹,却是很有趣的。高鹗底四十回,在第一百九回,有“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大节很是精采的文章,柳五儿明明是个活人。但据戚本,八十回中柳五儿已早死了。我引戚本独有的一节文字:

    王夫人笑道:“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第七十七回)

    所以若依戚本去续,那五儿承错爱一节,根本上是要不得的。但高本底第七十七回,因没有这一节文字,前后还可以呼应,我们也不能判什么优劣。只能说他们不相同而已。

    但却有两层题外的揣想,可以帮助我们的。(1)高鹗所见的各抄本,戚本并不在内;因为高氏如见有一种抄本上面明写五儿已死,他或者不会作第一百九回这段文章。(2)再不然,便是高鹗曾经修改过八十回本,将这一节文字删去,使他底补作不致自相矛盾。这两层揣想,必有一个是真实的,但我却不能断定是哪一个。

    就两本底本文、回目底大体约略比较一下,已占了这么长的篇幅,恐怕还因我翻检匆忙,仍不免有遗漏之处。好在我并不是要做校勘记,即脱略了几处,也无甚要紧。倒是篇幅底冗长,使读者感到沉闷,我却深抱不安的。现在只说一点零碎的话,拿来结束本篇,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上有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大约即在有正书局印行本书的时候。看第三回眉评,曾说西餐底仪节,可见是最近人底笔墨了。这位评书人底见解,实在不甚高明。他所指出戚本底佳胜之处,实在未必处处都佳,他所指出两本底歧异之点,有些是毫无关系的。到真关重要的异文,他反而不说了。我当时如就这眉评来草本篇,其失败必远过于现在。因为他底不可靠,所以仍费了我很多的翻检底功夫[9]。

    戚本还有一点特色,就是所用的话几乎全是纯粹的北京方言,比高本尤为地道。我因为这些地方不关重要,所以在上文没有说到,但分条比较去虽是很小,综观全书却也是个很显著的区别,不能不说一说。雪芹是汉军旗人,所说是满族家庭中底景况,自然应当用逼真的京语来描写。即以文章风格而言,使用纯粹京语来表现书中情事亦较为明活些。这原是戚本底一个优点,不能够埋没。惟作眉评人碰到这等地方,必处处去恭维一下,实在也可不必。王雪香底高本评语,也是一味的滥誉,正犯了同一的毛病。我作这篇文字,自以为是很平心的,如应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这句老话,那却就糟了!

    * * *

    [1]戚蓼生是浙江人(《红楼梦序》《进士题名录》并作德清人,《戚氏家谱》作余姚),清乾隆三十四年己丑(一七六九)进士,比高鹗底科名早了二十六年,距高本之成早了二十三年。即使他作《红楼梦序》在中进士以后,也还早于高鹗补书底时候,难怪他不知道有百二十回的全书了。

    [2]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大约底子是个较晚出的脂砚斋评本,不过有正老板不付影印,却付传抄,于是发生下列的情形:1)脂本也系传抄,原有脱误。2)改错,愈改愈错。3)有正抄写时的错误。4)有正主人底妄改,最显明的如第六十八回,初版大字本痕迹宛然,再版小字却抄得一清如水了。

    [3]据脂砚斋庚辰评本十七、十八是合回,回目“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庚辰是曹雪芹死的前三年,我尝疑他并没有再整理过这稿,就此长逝,所以后来大家分回分不好,回目也定不妥当。

    [4]两脂砚斋评本第八回之目如下:甲戌本作“薛宝钗小恙梨香院,贾宝玉大醉绛芸轩”。庚辰本作“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或不欲道破,或微露其意,均近于戚本而远高本也。

    [5]我这话并不很对。程伟元、高鹗在引言说“未敢臆改”,事实上却在那边偷偷的大改而特改。据亚东图书馆民国十六年刊本,汪原放底“校读后记”,后四十回改去五九六七字,实不为不多。我们取“程甲本”“乙本”第九十二回、一百五回来比较就明白了。

    [6]脂砚斋庚辰本第八十回是没有回目的。可见戚高两本底都是后来他人的改笔。

    [7]据脂庚本,第二十二回作者未写完而卒,戚本已是后来补缀的,高本更远了。参看下卷《八十回残缺的情形》一文。

    [8]戚本这眉评是有正主人加的。脂庚本“我”作“他”,同高本。戚本所以大误有两个可能的解释:1)原来抄错了的。2)有正书局妄改后,又从而赞美之。

    [9]我在《红楼梦辨》初版已明说这有正本的小字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但近人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文中却说:“平伯的错误在于认戚本的眉评为原有的评注,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这并不合事实。不过在我写《红楼梦辨》时把这“眉评”两字用得很混乱,有时每页上面的小字评称为眉评,如上卷页一四六。这眉评是狄楚青之笔。有时则把每回起首之总评称为眉评,如下卷第十、二四、二八页等。这眉评是脂砚斋底手笔。岂非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么?在此更正致愧。

    作者底态度

    大家都喜欢看《红楼梦》,更喜欢谈《红楼梦》,但本书底意趣,却因此隐晦了近二百年,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其实作书底意趣态度,在本书开卷两回中已写得很不含糊,只苦于读者不肯理会罢了。历来“红学家”这样懵懂,表面看来似乎有点奇怪,仔细分析起来,有两种观察,可以说明迷误底起原。

    第一类“红学家”是猜谜派。他们大半预先存了一个主观上的偏见,然后把本书上底事迹牵强傅会上去,他们底结果,是出了许多索隐,这派“红学家”有许多有学问名望的人,以现在我们底眼光看去,他们很不该发这些可笑的议论。但事实上偏闹了笑话。

    为什么呢?这其中有两个原故:(1)他们有点好奇,以为那些平淡老实的话,决不配来解释《红楼梦》的。(2)他们底偏见实在太深了,所以看不见这书底本来面目,只是颜色眼镜中的《红楼梦》。从第一因,他们宁可相信极不可靠的传说,(如董小宛、明珠之类)而不屑一视作者底自述,真成了所谓“目能见千里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眉睫”了。从第二因,于是有把自己底意趣投射到作者身上去。如蔡孑民先生他自己抱民族主义,而强谓《红楼梦》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等等。《〈石头记〉索隐》作者究竟有无这层意思,其实很不可知。总之,求深反惑,是这派“红学家”底通病。

    第二类“红学家”我们叫他消闲派。他们读《红楼梦》底方法,那更可笑了。他们本没有领略文学底兴趣,所以把《红楼梦》只当作闲书读,对于作者底原意如何,只是不求甚解的。他们底态度,就是赏鉴,不是研究,只是借此消闲罢了。这些人原不足深论,不过有一点态度却是大背作者底原意。他们心目中只有贾氏家世底如何华贵,排场底如何阔绰,大观园风月底如何繁盛,于是恨不得自己变了贾宝玉,把十二钗做他妻妾才好。这种穷措大底眼光,自然不值一笑;不过他们却不安分,偏要做《红楼梦》底九品人表,那个应褒,那个应贬,信口雌黄,毫无是处,并且以这些阿其所好底论调,强拉作者来做他底同志。久而久之,大家仿佛觉得作者原意也的确是如此的;其实他们多半随便说说罢了。

    这两段题外的文章,却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红楼梦》作者底真态度,可以排除许多迷惑,不至于蹈前人底覆辙。我们现在先要讲作者做书底态度。

    要说作者底态度,很不容易。我以为至少有两条可靠的途径可以推求:第一,是从作者自己在书中所说的话,来推测他做书时底态度。这是最可信的,因为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了解他底意思的。雪芹自序的话,我们再不信,那么还有什么较可信的证据?所以依这条途径走去,我自信不至于迷路的。第二,是从作者所处的环境和他一生底历史,拿来印证我们所揣测的话。现在不幸得很,关于雪芹底事迹,我们知道的很少;但就所知的一点点,已足拿来印证推校我们从本书所得的结果。我下面的推测都以这两点做根据的,自以为虽不能尽作者底原意,却不至于大谬的。

    《红楼梦》底第一、第二两回,是本书底引子,是读全书关键。从这里边看来,作者底态度是很明显的。他差不多自己都说完了,不用我们再添上废话。

    (1)《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雪芹为人是很孤傲自负的,看他底一生历史和书中宝玉底性格,便可知道;并且还穷愁潦倒了一生。所以在本书引子里说道: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当此日……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

    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石兄,你这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来有些趣味,故镌写在此。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其中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也未可知(以上引文,皆见《红楼梦》第一、第二两回)。

    从这些话看来,可以说是明白极了。石头自怨一段,把雪芹怀才不遇的悲愤,完全写出。第二回贾雨村论宝玉一段,亦是自负。书中凡贬宝玉只是牢骚话头,不可认为实话。如第三回《西江月》一词,似骂似赞,痛快之极。一则曰:“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二则曰:“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世人诽谤可以不顾,正足见雪芹特立独行,翛然物外。无能不肖,虽是近于骂,而第一无双,则竟是赞。凡书中说宝玉处,莫不如此,足见雪芹自命之高,感愤之深,所以《红楼梦》一书,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名《石头记》,自然以宝玉为主体,所以一切叙述情事,皆只是画工底后衬,戏台上底背景,并不占最重要的位置。世人读《红楼梦》记得一个大观园,真是“买椟还珠”啊!

    (2)《红楼梦》是情场忏悔而作的。雪芹底原意或者是要叫宝玉出家的,不过总在穷途潦倒之后,与高鹗续作稍有点不同。这层意思,也很明显,可以从《红楼梦》一名《情僧录》看出。所以原书上说:

    知我之负罪固多。

    更于书中间用梦幻等字,都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

    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见第一回)

    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

    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均见第五回)

    书中类此等甚多,此处不过举几个例子来证实这层揣想罢了。

    照高鹗补的四十回看,宝玉亦是因情场忏悔而出家的。宝玉之走,即由于黛玉之死,这是极平常的套话。依我悬想,宝玉底出家,虽是忏悔情孽,却不仅由于失意。忏悔底原故,我想或由于往日欢情悉已变灭,穷愁孤苦,不可自聊,所以到年近半百,才出了家。书中甄士隐,智通寺老僧,皆是宝玉底影子。这些虽大半是我底空想,但在书中也不无暗示。十二钗曲名《红楼梦》,现即以之名《石头记》。《红楼梦曲·引子》上说:“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飞鸟各投林》曲末尾说:“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第五回)秦氏说:“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第十三回)从此等地方看来,似十二钗底结局,皆为宝玉所及见的。所以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又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既曰曾历过梦幻,则现在是梦醒了;既曰当日所有,则此日无有又可知。总之,宝玉出家既在中年以后,又非专为一人一事而如此的。颉刚以为甄士隐是贾宝玉底晚年影子,这层设想,我极相信。宝玉底末路尽在下边所引这几句话写出:

    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勉强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士隐……急忿怨痛,已有积伤,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第一回)

    从这里看去,宝玉出家除情悔以外,还有生活上底逼迫,做这件事情底动机。雪芹底晚年,亦是穷得不堪的,更可以拿来做说明了。如敦诚赠诗,有“环堵蓬蒿屯”之句,有“举家食粥酒常赊”之句,虽文人之笔不免浮夸,然说举家食粥,则雪芹之穷亦可知。在本书上说宝玉后来落于穷困也屡见。

    蓬牖、茅椽,绳床、瓦灶,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见第一回)

    贫穷难耐凄凉。(见第三回《西江月·宝玉赞》)

    高鹗以为宝玉仿佛成了仙佛去了;但雪芹心中底宝玉,每每是他自己底影子,是极飘零憔悴的苦况的。必如此,红楼方成一梦,而文字方极其摇荡感慨之致。

    (3)《红楼梦》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除掉上边所说感慨身世忏悔情孽这两点以外,书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十二钗了。在这一方面,《水浒》和《红楼梦》有相同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水浒》作者要描写出他心目中一百零八个好汉来。但《红楼梦》作者底意思,亦复如此,他亦想把他念念不忘的十二钗充分在书中表现出来。这层意思虽很浅显,而自来读《红楼梦》的人都忽略了,闹出许多可惜的误会。为什么知道雪芹是要为十二钗作传呢?这亦是从他自己底话得来的,我引几条如下:

    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识见皆在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

    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衍出来,亦可使闺阁昭传。……

    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

    ……竟不如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但观其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均见第一回)

    这竟是极清楚的话,无须我再添什么了。既认定雪芹意思是要使闺阁昭传;那么,有许多“红学家”简直是作者底罪人了。他们每每说,这里边底女子没有一个好的。其实这未免深文周内。就是在第六十六回柳湘莲说:

    你们东府里除了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但这说的是宁国府,也并没有说大观园里的人个个不干净啊。

    这有一种很流行的观念,他们以为《红楼梦》是一部变相的《春秋经》,以为处处都有褒贬。最普通的信念,是右黛而左钗。因此凡他们以为是宝钗一党的人————如袭人、凤姐、王夫人之类————作者都痛恨不置的。作者和他们一唱一和,真是好看煞人。但雪芹先生恐怕不肯承认罢。

    我先以原文证此说之谬,然后再推求他们所以致谬底原因。作者在《红楼梦曲·引子》上说:

    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是曲既为十二钗而作,则金是钗玉是黛,很无可疑的。悲悼犹我们说惋惜,既曰惋惜,当然与痛骂有些不同罢。这是雪芹不肯痛骂宝钗的一个铁证。且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若宝钗稀糟,黛玉又岂有身份之可言。与事实既不符,与文情亦不合,雪芹何所取而非如此做不可呢?

    雪芹仿佛会先知的,所以他自己先声明一下,对于上述两种误会,作一个正式的抗辩。他在第一回里说:

    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

    第一句话是驳第一派的,第二句话是驳第二派的,试想雪芹若不是个疯子,他怎会自己骂自己呢?依第一派,大观园里没有一个好人,这明明是“讪谤君相贬人妻女”了。依第二派说,宝黛好事被人离阻,这又明明是“假捏出男女二人,一小人拨乱其间”了。

    这两派底谬处已断定了。现在分析致谬底原因:第一派所以如此,因为他们解释《红楼梦》底本事弄错了。《红楼梦》是按自己底事体情理做的,他们却以为《红楼梦》是说的人家底事情。《红楼梦》有自传的性质,以前人说的很少。(有却也是有的,不过大家都不相信注意。如江顺怡做的《读〈红楼梦〉杂记》,就说《红楼梦》所记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他们未读《红楼梦》以前,先有一部《金瓶梅》做底子。《金瓶梅》跟《红楼梦》虽有关连,两书立意不同,拿读《金瓶梅》底眼光来读《红楼梦》,难免发生错误。既以为是人家底事情,贬斥讪谤,自然是或有的;但若知道这是他自己底事情,即便有这类的事,亦很应该“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啊。(《红楼梦》于秦氏多微词,即是为此。)

    第二派底致谬底原因有两层:(1)他们最初是上了高鹗续作底当了。第一个说后四十回是高君补的,是清人张问陶(字船山,见于他底诗跟诗注,在我曾祖曲园先生《小浮梅闲话》曾引过他;但那时候不大有人注意到)。他们那时候,自然相信《红楼梦》是百二十回的。从后四十回看宝钗、袭人、凤姐都是极阴毒并且讨厌的;读者既不能分别读去,当然要发生嫌恶宝钗一派人底情感。其实后四十回与《红楼梦》作者很不相干,单读八十回本的《红楼梦》,我敢断言右黛左钗底感情,决不会这样热烈的。(2)既然向失意者————黛玉————表同情,既然对于“钗党”有先入的恶感;这颜色眼镜已经戴上了,如何再能发现作者底态度?感情这类状态,从主观上投射到客观方面,是很容易的。自己这般说,不知不觉的擅定作者也这般说。于是凡他所喜欢的人,作者定是要褒的;他所痛恨的,作者定是要贬的。这并非作者之意,不过读者底偏见罢了。

    作者做书底三层意思,我这几段芜杂的文字里已大致表现清楚了。作者底真态度虽不能备知,却也可以窥测一部分,那些陈袭的误会也解释了许多。在下篇更要转入另外一面,就是从这种态度发生的文章风格如何的问题。

    《红楼梦》底风格

    上篇所说有些偏于考证的。这篇全是从文学的眼光来读《红楼梦》。原来批评文学底眼光是很容易有偏好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俗语所谓“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就是这类情景底写照了。我在这里想竭力避免那些可能排去的偏见私好,至于排不干净的主观色彩,只好请读者原谅了。

    在现今我们中国文艺界中,《红楼梦》仍为第一等的作品,实际上的确如此。在高鹗续书那时候,已脍炙人口二十余年了。自刻本通行以后,《红楼梦》已成为极有势力的民间文学,差不多人人都看,并且人人都喜欢谈,所以京师《竹枝词》有“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之语,可见《红楼梦》行世后,人心颠倒之深。(此语见清同治年间,梦痴学人所著的《梦痴说梦》所引。)即我们研究《红楼梦》底嗜好,也未始不是在那种空气中间养成的。

    《红楼梦》底风格,我觉得较无论哪一种旧小说都要高些。所以风格高上底缘故,正因《红楼梦》作者底态度与他书作者态度有些不同。

    从作者自传这个观念,对于《红楼梦》风格底批评有很大的影响。书中底人物事情都有蓝本,所以《红楼梦》作者底最大手段是写生。世人往往把创造看作空中楼阁,而把写实看作模拟,却不晓得想象中底空中楼阁,也有过去经验作蓝本,若真离弃一切的经验,心灵便无从活动了。虚构和写实都靠着经验,不过中间的那些上下文底排列,有些不同罢了。写生既较逼近于事实,所以从这手段做成的作品所留下的印象、感想,亦较为明活深切。

    《红楼梦》作者底手段是写生。他自己在第一回,说得明明白白:

    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致失其真。

    因见上面大旨不过谈情,亦只实录其事。

    我们看,凡《红楼梦》中底人物都是极平凡的,并且有许多极污下不堪的。人多以为这是《红楼梦》作者故意骂人,所以如此;却不知道作者底态度只是一面镜子,到了面前便须眉毕露无可逃避了,妍媸虽必从镜子里看出,但所以妍所以媸的原故,镜子却不能负责。以我底偏好,觉得《红楼梦》作者第一本领,是善写人情。细细看去,凡写书中人没有一个不适如其分际,没有一个过火的;写事写景亦然。我说:“好一面公平的镜子啊!”

    我还觉得《红楼梦》所表现的人格,其弱点较为显露。作者对于十二钗,是爱而知其恶的。所以如秦氏底淫乱,凤姐底权诈,探春底凉薄,迎春底柔懦,妙玉底矫情,皆不讳言之。即钗黛是他底真意中人了;但钗则写其城府深严,黛则写其口尖量小,其实都不能算全才。全才原是理想中有的,作者是面镜子如何会照得出全才呢?这正是作者极老实处,却也是极聪明处,妙解人情看去似乎极难,说老实话又似极容易,其实真是一件事底两面。《红楼梦》在这一点上,旧小说中能比他的只有《水浒》。《水浒》中有百零八个好汉,却没有一个全才。这两位作者,大概在这里很有同心了。

    《红楼梦》中人格都是平凡这句话,我晓得必要引起多少读者底疑猜;因为他们心目中至少有一个人是超平凡的。谁呢?就是书中的主人翁————贾宝玉。依我们从前浑沦吞枣的读法,宝玉底人格确近乎超人的。我们试想一个纨袴公子,放荡奢侈无所不至的,幼年失学,长大忽然中举了。这便是个奇迹,颇含着些神秘性的了。何况一中举便出了家,并且以后就不知所终了,这真是不可思议。但所以生这类印象,我们都被高先生所误,因为我们太读惯了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引起不自觉的错误来。若断然只读八十回,便另有一个平凡的宝玉,印在我们心上。

    依雪芹写法,宝玉底弱点亦很多的。他既做书自忏,决不会像现在人自己替自己登广告啊。所以他在第一回里,即屡次明说。在第三回《西江月》又自骂一起,什么“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这怕也是超人底形景吗?是决不然的。至于统观八十回所留给我们,宝玉底人格,可以约略举一点。他天分极高,却因为环境关系,以致失学而被摧残。他底两性底情和欲,都是极热烈的,所以警幻很大胆的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一扫从来迂腐可厌的鬼话。他是极富于文学上的趣味,哲学上的玄想,所以人家说他是痴子;其实宝玉并非痴慧参半,痴是慧底外相,慧即是痴底骨子。在这一点作者颇有些自诩,不过总依然不离乎人情底范围。

    依我们底推测,宝玉大约是终于出家。但他底出家,恐不专因忏情,并且还有生计底影响,在上边已说过了,出家原是很平凡的,不过像续作里所描写的,却颇有些超越气象。况且做和尚和成仙成佛,颇有些不同。照高君续作看来,宝玉结果是成了仙佛,却并不是做和尚。所以贾政刚写到宝玉的事,宝玉就在雪影里面光头赤脑披了大红斗篷,向他下拜,后来僧道夹之而去,霎时不见踪迹。(事见第百二十回)试问世界上有这种和尚么?后来皇帝还封了文妙真人,简直是肉体飞升了。神仙佛祖是超人,和尚是人,这个区别无人不清楚的。雪芹不过叫宝玉出家,所以是平凡的。高鹗叫宝玉出世,所以是超越的。《红楼梦》中人格是平凡的这个印象,非先有分别的眼光读原书不可,否则没有不迷眩的。

    在逼近真情这点特殊风格外,实事求是这个态度又引出第二个特色来。《红楼梦》底篇章结构,因拘束于事实,因而能够一洗前人底窠臼,不顾读者底偏见嗜好。凡中国自来底小说,大都是俳优文学,所以只知道讨看客底欢喜。我们底民众向来以团圆为美的,悲剧因此不能发达,无论哪种戏剧小说,莫不以大团圆为全篇精采之处,否则就将讨读者底厌,束之高阁了。若《红楼梦》作者则不然;他自发牢骚,自感身世,自忏情孽,于是不能自已的发为文章,他底动机根本和那些俳优文士已不同了。并且他底材料全是实事,不能任意颠倒改造的,于是不得已要打破窠臼得罪读者了。作者当时或是不自觉的也未可知,不过这总是《红楼梦》底一种胜利功绩。

    《红楼梦》底不落窠臼,和得罪读者是二而一的;因为窠臼是习俗所乐道的,你既打破他,读者自然地就不乐意了。譬如社会上都喜欢大小团圆,于是千篇一律的发为文章,这就是窠臼。你偏要描写一段严重的悲剧,弄到不欢而散,就是打破窠臼,也就是开罪读者。所以《红楼梦》在我们文艺界中很有革命的精神。他所以能有这样的精神,却不定是有意与社会挑战,是由于凭依事实,出于势之不得不然,因为窠臼并非事实所有,事实是千变万化,哪里有一个固定的形式呢?既要落入窠臼,就必须要颠倒事实;但他却非要按迹寻踪实录其事不可,那么得罪人又何免的。我以为《红楼梦》作者底第一大本领,只是肯说老实话,只是做一面公平的镜子。这个看去如何容易,却实在是真正的难能。看去如何平淡,《红楼梦》却成为我们中国过去文艺界中第一部奇书。我因此有一种普通的感想,觉得社会上目为激烈的都是些老实人,和平派都是些大滑头啊。

    在这一点上,有友人对我说过:“《红楼梦》底最大特色,是敢于得罪人底心理。”《红楼梦》开罪于一般读者底地方很多,最大的却有两点。社会上最喜欢有相反的对照。戏台上有一个红面孔,必跟着个黑面孔来陪他,所谓“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在小说上必有一个忠臣,一个奸臣;一个风流儒雅的美公子,一个十不全的傻大爷。如此等等,不可胜计。我小时候听人讲小说,必很急切地问道:“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觉得这是小说中最重要,并且最精采的一点。社会上一般人底读书程度,正还和那时候的我差不许多。雪芹先生于是狠狠的对他们开一下玩笑。《红楼梦》底人物,我已说过都是平凡的。这一点就大拂人之所好,幸亏高鹗续了四十回,勉强把宝玉抬高了些,但依然不能满读者底意。高鹗一方面做雪芹底罪人,一方面读者社会还不当他是功臣。依那些读者先生底心思,最好宝玉中年封王拜相,晚年拔宅飞升。(我从前看见一部很不堪的续书,就是这样做的。)雪芹当年如肯照这样做去,那他们就欢欣鼓舞不可名状,再不劳绩作者底神力了!无奈他却偏偏不肯,宝玉亦慧、亦痴,亦淫、亦情,但千句归一句,总不是社会上所赞美的正人。他们已经皱眉有些说不出的难受了。十二钗都有才有貌,但却没有一个是三从四德的女子;并且此短彼长,竟无从下一个满意的比较褒贬。读者对于这种地方,实在觉得很麻烦、不自在,后来究竟忍耐不住,到底做一个九品人表去过过瘾方才罢休。

    但作者开罪社会心理之处,还有比这个大的。《红楼梦》是一部极严重的悲剧,书虽没有做完,但这是无可疑的,不但宁荣两府之由盛而衰,十二钗之由荣而悴,能使读者为之怆然雪涕而已。若细玩宝玉底身世际遇,《红楼梦》可以说是一部问题小说。试想以如此的天才,后来竟弄到潦倒半生,一无成就,责任应该谁去负呢?天才原是可遇不可求的,即偶然有了亦被环境压迫毁灭,到穷愁落魄,结果还或者出了家。即以雪芹本人而论,虽有八十回的《红楼梦》可以不朽,但全书并未完成穷愁而死,在文化上真是莫大的损失。不幸中之大幸,他总算还做了八十回书,流传又如此之广,但他底家世名讳,直等最近才考出来。从前我们只知道有曹雪芹,至多再晓得是曹寅底儿子(其实是曹寅底孙子),以外便茫然了。即现在我们虽略多知道一点,但依然是可怜得很。这曹雪芹先生年表,正不大好做哩。

    高鹗使宝玉中举,做仙做佛,是大违作者底原意的,但他始终是很谨慎的人,不想在《红楼梦》上造孽的。他总竭力揣摩作者底意思,然后再补作那四十回。我们已很感激他这番能尊重作者底苦心。文章本来表现人底个性,有许多违反错误是不能免的。若有人轻视高作,何妨自己来续一下,就知道深浅了。高鹗既不肯做雪芹底罪人,就难免跟着雪芹开罪社会了;所以大家读高鹗续作底四十回大半是要皱眉的。但是这种皱眉,不足表明高君底才短,正是表明他底不可及处。他敢使黛玉平白地死去,使宝玉娶宝钗,使宁荣抄家,使宝玉做了和尚。这些都是好人之所恶。虽不是高鹗自己底意思,是他迎合雪芹底意思做的,但能够如此,已颇难得。至于以后续做的人,更不可胜计,大半是要把黛玉从坟堆里拖出来,叫她去嫁宝玉。这种办法,无论其情理有无,总是另有一种神力才能如此。必要这样才算有收梢,才算大团圆,真使我们不好说话了。

    现在我们从各方面证明原本只八十回,并且连回目亦只这八十是真的,这是完全依据事实,毫不夹杂感情上的好恶。但许多人颇赞成我们底论断,却因为只读八十回便可把那些讨人厌的东西一齐扫去,他们不消再用神力把黛玉还魂,只很顺当的便使宝黛成婚了。他们这样利用我们底发现,来成就他们的团圆迷,来糟蹋《红楼梦》底价值,我们却要严重的抗议了。依作者底原意做下去,其悲惨凄凉必过于高作,其开罪世人亦必过之。在《红楼梦》上面,不能再让你们来过团圆瘾!

    我们又知道《红楼梦》全书中之题材是十二钗,是一部忏悔情孽的书。从这里所发生的文章风格,差不多和那一部旧小说都大大不同,可以说《红楼梦》底个性所在。是怎样的风格呢?大概说来,是“怨而不怒”。前人能见到此者,有江顺怡君。他在《读〈红楼梦〉杂记》上面说:

    ……正如白发宫人涕泣而谈天宝,不知者徒艳其纷华靡丽,有心人视之皆缕缕血痕也。

    他又从反面说《红楼梦》不是谤书:

    《红楼》所记皆闺房儿女之语,……何所谓毁?何所谓谤?

    这两节话说得淋漓尽致,尽足说明《红楼梦》这一种怨而不怒的态度。

    我怎能说《红楼梦》在这点上,和那种旧小说都不相同呢?我们试举几部《红楼梦》以外,极有价值的小说一看。我们常和《红楼梦》并称的是《水浒》《儒林外史》。《水浒》一书是愤慨当时政治腐败而作的,所以奖盗贼贬官军。看署名施耐庵那篇自序,愤激之情,已溢于词表。“《水浒》是一部怒书”,前人亦已说过(见张潮底《幽梦影》上卷)。《儒林外史》底作者虽愤激之情稍减于耐庵,但牢骚则或过之。看他描写儒林人物,大半皆深刻不为留余地,至于村老儿唱戏的,却一唱三欢之而不止。对于当日科场士大夫,作者定是深恶痛疾无可奈何了,然后才发为文章的。《儒林外史》底苗裔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庆陵潮》《留东外史》之类。就我所读过的而论:《留东外史》底作者,简直是个东洋流氓,是借这部书为自己大吹法螺的,这类黑幕小说底开山祖师可以不必深论。《广陵潮》一书全是村妇谩骂口吻,反觉《儒林外史》中人物,犹有读书人底气象。作者描写的天才是很好的,但何必如此尘秽笔墨呢?前《红楼梦》而负盛名的有《金瓶梅》,这明是一部谤书,确是有所为而作的,与《红楼梦》更不可相提并论了。

    以此看来,怨而不怒的书,以前的小说界上仅有一部《红楼梦》。怎样的名贵啊!古语说得好:“物稀为贵。”但《红楼梦》正不以稀有然后可贵。换言之,即不稀有亦依然有可贵的地方。刻薄谩骂的文字,极易落笔,极易博一般读者底欢迎,但终究不能感动透过人底内心。刚读的时候,觉得痛快淋漓为之拍案叫绝。但翻过两三遍后,便索然意尽了无余味,再细细审玩一番,已成嚼蜡的滋味了。这因为作者当时感情浮动,握笔作文,发泄者多,含蓄者少,可以悦俗目,不可以当赏鉴。缠绵悱恻的文风恰与之相反,初看时觉似淡淡的,没有什么绝伦超群的地方,再看几遍渐渐有些意思了,越看得熟,便所得的趣味亦愈深永。所谓百读不厌的文章,大都有真挚的情感,深隐地含蓄着,非与作者有同心的人不能知其妙处所在。作者亦只预备藏之名山,或竟覆了酱缸,不深求世人底知遇。他并不是有所珍惜隐秘,只是世上一般浅人自己忽略了。

    愤怒的文章容易发泄,哀思的呢,比较的容易含蓄,这是情调底差别不可避免的。但我并不说,发于愤怒的没有好文章,并且哀思与愤怒有时不可分的。但在比较上立论,含怒气的文字容易一览而尽,积哀思的可以渐渐引人入胜,所以风格上后者比前者要高一点。《水浒》与《红楼梦》底两作者,都是文艺上的天才,中间才性底优劣是很难说的;不过我们看《水浒》,在有许多地方觉得有些过火似的,看《红楼梦》虽不满人意的地方也有,却又较读《水浒》底不满少了些。换句话说,《红楼梦》底风格比较温厚,《水浒》则锋芒毕露了。这个区别并不在乎才性底短长,只在做书底动机底不同。

    但这些抑扬的话头,或者是由于我底偏好也未可知。但从上文看来,有两件事实似乎已确定了的。(1)哀而不怒的风格,在旧小说中为《红楼梦》所独有。究竟这种风格可贵与否,却是另一问题。虽已如前段所说,但这是我底私见不敢强天下人来同我底好恶。(2)无论如何,谩骂刻毒的文字,风格定是卑下的。《水浒》骂则有之,却没有落到谩字。至于落入这种恶道的,决不会有真好的文章,这是我深信不疑的。我们举一个实例讲罢。《儒林外史》与《广陵潮》是一派的小说。《儒林外史》未始不骂,骂得亦未始不凶,但究竟有多少含蓄的地方,有多少穿插反映的文字,所以能不失文学底价值。《广陵潮》则几乎无人不骂,无处不骂,且无人无处不骂得淋漓尽致一泄无余,可以喷饭,可以下酒,可以消闲,却不可以当他文学来赏鉴。我们如给一未经文学训练的读者这两部小说看,第一遍时没有不大赞《广陵潮》的。因为《儒林外史》没有这样的热闹有趣,到多看几遍之后,《儒林外史》就慢慢占优越的地位了。这是我曾试验过的。

    《红楼梦》只有八十回真是大不幸,因为极精采动人的地方都在后面半部。我们要领略哀思的风格,非纵读全书不可;但现在只好寄在我们底想象上,不但是作者底不幸,读者所感到的缺憾更为深切了。我因此想到高鹗补书底动机。确是《红楼梦》底知音,未可厚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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