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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晴雯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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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出她的人品伟大。这是个性的深入,不然,贾母只是享福老太婆而已。柳五儿是后四十回后起之秀。五儿闹夜一回,比起袭人不在家时晴雯闹夜一回,写来更是细腻可爱。这是我最佩服的一回。那夜宝玉专等黛玉的芳魂入梦,宝钗、袭人在隔屋子防着,五儿在房里调情,及第二天早晨宝钗怎样旁敲侧击,说到适可而止,都是化工之笔。妙玉那个好洁神经变态的色情狂家伙,到底落了粗汉之手。诸如此类的妙文很多,而这么大规模的小说,千里灰蛇之线,真不容易下笔。且前八十回,故事尚未发展,剧情尚未紧张。到了八十回末为止,宝玉的婚事犹未定,凤姐的骗局犹未决;黛玉未死,尚未焚稿断痴情;宝玉未因黛玉之死而发疯,及因黛玉之死看破世情,出家做和尚;大观园未抄,潇湘馆萧条未见,贾赦未赶鬼除妖;探春在大观园请道士未出阁;惜春未削发;平儿未救凤姐之儿去投刘姥姥。这样单赏菊吃蟹,赋诗度日,成什么小说?

    适之已承认曹雪芹确有未定稿,曹死之时,去前八十回脱稿九年。适之曾问过,这九年间,他干什么呢?这已见于适之的考证文字。我问适之:“他写不出来吗?”适之说:“大概也是穷到潦倒不堪了。”我说:“这样他不能算为小说大家。”适之说:“其实他不能算为小说大家。大概他描写人物,的确是天才本领,但若真正只写八十回,在故事结构上,伎俩实太差了。”但适之是认为必有未定稿的。我想雪芹死后,家中必有残稿,家破人亡,自然没人去理,或者遗失散佚都难说。二三十年后,琉璃厂程伟元留心文献,搜求残稿,由高鹗补订而成一百二十回本,都在情理之中,有什么不可能?

    至如俞平伯怪最后收场,宝玉要做和尚,大雪途中遇见父亲,作揖一下,以为辞别,认为肉麻,令人作恶。俞平伯意思,这宝玉决不应赴考得功名,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又在雪途中,在出家以前,最后一次看父亲,与他诀别,应当不拜,应当是掉头不顾而去,连睬都不一睬,这样写法,才是打倒孔家店《新青年》的同志,才是曹雪芹手笔。何以见得十八世纪的曹雪芹,必定是《新青年》打倒孔家店的同志?假定与老父诀别一拜是肉麻,何以见得高鹗可以肉麻,曹雪芹便决不会肉麻?我读一本小说,可以不满意故事的收场,但是不能因为我个人不满意,便“订”为小说末部是“伪”。这样还算科学的订伪工作吗?

    适之的考证,最要是张问陶说后四十回高鹗所“补”一句话。我想这“补”字,是说“补订”“修补”之补,与高序所言相符,却不能拿定说是“增补”。这不能说是什么新证据。其余只是关于后四十回的发展,有四五处与前八十回所暗示不符(雪芹曾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如史湘云的“金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话等。谁也应该知道,文人自初稿至杀青的时候,尤其在这样的巨幅,经过十年苦心经营,易稿再四,作者到了收场,应当与初稿拟定略有不同,或有删削。作者应有此权利。这不足为后四十回为高鹗“作伪”之证。脂砚斋本“畸笏”已经明明说有几回,因人家借阅而散佚,当时的情形可见。残稿一定有散佚,经过高鹗的整理补订才有个眉目连贯。这真是文学史上一件大事,我们不应作求全之毁,因为有些小出入而断定后四十回是“伪”。况且所谓脱节不符的,不是大处,是比较不重要人物(小红狱神庙等小节)。重要人物收场,都有极精细的,有根据的脉络可寻(贾府被抄的原因,原为极小的事,读前八十回者,谁也不会注意。李纨为黛玉死时惟一陪她的人,又后来说“车也有借得的吗?”也是极精细之笔)。所以说高鹗做曹雪芹的应声虫,作伪才补成一百二十回,证据是不充足的。这与科学的所谓“证明”显然不同。我们从大体观之,不应把曹雪芹斥为第三流、无结构、不能完稿的小说家,而把《红楼梦》最动人的情节归功于高鹗。《红楼梦》的伟大,就在结构,好像米兰大天主教堂,十二金钗,刻为十二神像,左右辉映,堂皇无比。

    这样讲起来,程伟元及高鹗才是曹雪芹的功臣,天下万世爱《红楼梦》的读者,应该感激他们保存这名著残稿及补订编勘刊印流传之功。不然连宝玉是娶黛玉或娶宝钗,我们还不知道。程伟元甲本畅销,不到一年又肯再排印乙本。这是普通牟利的书商所肯为的吗?

    八年前(一九五八)我曾做《平心论高鹗》一文(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九本),文长六万言,结末作〔终身误〕一首,用《红楼梦》第五回关于雪(薛)林二位的曲文本韵。照录于此,以结本文:

    都道是文字因缘,俺只念十载辛勤。空对着奇冤久悬难昭雪,终惹得曲解歪缠乱士林。叹人间是非难辨今方信。纵然糊涂了案,到底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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